鑒於板眾對於板務的意見,老夫認為應該可修改板規第一條,作為處理依據。
請板眾於本文下方推噓文,提供老夫參考。
第一條
★ 本板為供討論與公共議題有關之新聞、討論、政策、心得與事務...等,
非公共議題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看板,違者刪除處理。
============================以下為修訂後=============================
第一條(草擬)
★ 本版討論範圍
(一) 本板為供討論與公共議題有關之新聞、討論、政策、心得與事務...等,
非公共議題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看板,違者刪除處理。
(二) 違反普世價值之文章,板工有權視情節嚴重性,保留或刪文處理。
(三) 推崇危害普世價值的政體、政府、政權、政黨或任何組織,視同違反(二)。
(四) 普世價值內容請參考《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普....普世價值...@________@簡單說推崇那個違反普世價值的國家,就是違反第三條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3:58:00初看很震驚 但想到既然是公民覺醒 《世界人權宣言》還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基本也沒錯啊@@對了推文呢? 推文是富在別人的文章上的 這部分怎麼辦?方向感覺OK沒意見 不過細節處理也想知道 比如警告 水桶
作者:
Gnome 2014-06-13 14:01:00推,放大絕了。
挑釁的怎麼算?其實有的也不是推崇什麼,但用詞就是超挑釁啊~~~~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02:00沒關係 這只是第一條而已 挑釁的部分 也許大家再討論看怎
作者: gyboy74 2014-06-13 14:03:00
以世界人權宣言跟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底!推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03:00麼判斷是合理的 不用一條版規就吃全部
作者:
metra (沒茶)
2014-06-13 14:04:00常山前陣子是在找法源嗎XDD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6-13 14:06:00如果用世界人權宣言,那這個板好像沒辦法討論廢死問題。
作者:
wyytwo (平安喜樂)
2014-06-13 14:08:00推板主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13 14:08:00
反廢死人士表示: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08:00普世價值的內涵就是進步觀的人權阿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6-13 14:09:00想建議不要用「普世價值」,用「民主政治及公民參與」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09:00但有一派會認為普世價值應該是多數意見下的人權
三我覺得有問題,如果這樣318算不算危害普世價值的政府?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0:00公民議題和公共議題嚴格地說還是有所不同,演繹就會差很多
作者: gyboy74 2014-06-13 14:10:00
其實廢死看你站在受害人人權還是加害人人權而定!而這只是框,具體化就要靠大家了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11:00世界人權宣言有直接說要廢死嗎? 沒有吧 所以不會阻礙吧?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1:00全民健保會歸屬於公共議題,但和公民議題差很多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12:00還是略有模糊,不過總是有個方向了,等下再來看一遍宣言。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12:00其實英文版名是公共議題版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3:00但這個板的主旨會用來討論全民健保嗎? 不是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13:00其實人權宣言的內涵是靠委員會解釋的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4:00『普世價值』由誰來定義? 每個人認定都不一樣,這樣太籠統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14:00規範理論上有固定內涵,實證上沒有。這樣很難判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14:00你確定這個版的主旨不會討論全民健保嗎?XD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15:00雖是公民覺醒後才開版 不過一開始就是開放公共議題 所以這應該只要版規定好方向即可
......「人人保有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作者:
xalcard (小心眼的後果)
2014-06-13 14:18:00可以蒐集一下各家人文大師對公民的定義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3 14:20:00世界人權宣言範圍也太廣了,普世價值的定義是?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0:00版主不要把定義搞得太籠統或太刁鑽,為難的是你自己
作者:
tsub (tsub)
2014-06-13 14:21:00推 新規第4點寫的很明白了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1:00可以參考並修改八卦版版規,畢竟那已經是個長期發展並無數次制定及論戰的成熟版規 規則越清楚你越好做事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22:00pommpomm 這個板規原本就是參考八卦版的板規阿 現在有爭議所以才要重新討論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22:00我也覺得第四點寫得很明白了@@ 第二點是讓版主保留裁量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3:00除了清楚,操作化是更重要的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23:00至於第三點配第四點 這在國際上也算有公認了@@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3:00或許可以保留原有的板規,再加上移駕專板的黑名單就好了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24:00也就是說整體看下來 我覺得很清楚 也有彈性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4:00這版版規友參考八卦版?! 那真的簡化很多 X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4:00我認識的國際並沒有公認這種事= =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4:00定得太仔細真的會很難認定跟管理,要先讀完宣言也強人所難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25:00服貿版當初就是參考八卦版的 然後本版移植服貿版的版本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5:00國際人權雖宣稱有普遍性,卻需要與各種文化與價值磨合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26:00和台灣本土在地文化結合後會產生什麼新氣象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6:00第四條這種認識才是違反普遍性原則而缺乏內在一致性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6:00不要試圖用版規控管言論內容或對言論作價值評判 管不完的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6:00我指的是『特定議題主題』限定移到指定專板的指定清單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27:00加入基進側翼的理念如何?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7:00直接從行為面管制這辦法不錯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8:00但是現在棘手的是有些討論大家覺得不適宜在本板,必須界定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9:00公民價值就是每種言論聲音都有存在的必要,但為了維護討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29:00國際公約不會太寬 看板的宗旨 可以最崇高理想來代表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29:00我也認為行為面管理即可...
這會回到昨天提到的 統一論點 傷害了誰?或者以哪一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30:00陳義過高只會拉高討論門檻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0:00未來才有發展的可能 當然鬧板問題目前比較急迫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31:00簡單來說就是這個板要不要做審查阿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1:00有些人認為目前比較急迫 但我個人認為也還沒有到大量洗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31:00老實說我也覺得『該不該統一』應該到兩岸或其他看板去討論
跟"中共"統一當然違反兩人權公約 因為她違反普世價值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2:00是無庸置疑的 甚至是最重要的 因為那是一切行為最初發起的
可是獨立會影響到2300萬人統一(綠豆奶)也會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33:00版面有限,已經有了專板應該要集中到專板去討論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33:00維護民主制度和社會形式的獨立並沒有違反普世價值。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4:00我認為創板初期 應該海納百川 盡量吸引人氣 匯集各種議題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34:00我覺得第三點一定是必要的 特別是人權上世界那些國家惡名昭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5:00以壯大本板參予人數 畢竟說到底 人數就是硬道理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3 14:35:00誰來判定某個政體、政府、政權、政黨危害普世價值?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35:00彰 算明確 宣揚他們的理念政策觀點 實在無益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36:00『該不該獨立』應到兩岸專板,怎麼進行獨立運動適用本板 XD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6:00人一少 力量就減弱 八卦板為什麼重要到國民黨要花錢買帳
錯了LKCS,這裡的問題是發表言論算不算危害普世價值?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7:00號來管控人數?那是因為他人夠多 藉由討論議題的多元 涵蓋並吸引各種層面使用者的餐與 如此一來 就可以讓各種訊息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3 14:38:00草案的第一條第三款提到危害普世價值的政體府權黨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8:00眾人的意念集中所造成的力量 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現在人數又不多 討論是應該要多元 問題是並沒有多元呀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39:00統一你還要跟對岸協調,反而獨立是台灣人公民自決的事。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40:00統一或獨立你都要面對中共阿....只是面對的形式不同罷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40:00我以為,聯合國大會並沒有在討論如何維繫共產或威權體制。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0:00哪來的現制統一言論啊 不過「被統言論」 雖不在這條範籌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1:00也是不該討論的 ROC人去談甚麼被PRC統一? 這對嗎?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41:00真的從行為面管制就夠了,然後界定清楚PI版到底想要容納哪些議題,這樣足矣 搗亂討論秩序就水桶,但不建議對言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41:00A要跟B一起吃飯,他們要自己協調;A自己想吃麵,干B屁事?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2:00叛國言論喔 要談統一何不談讓PRC民主化 台灣自由統一中國?
之前到底有什麼宣傳統一的言論..那不就26在說笑話給大家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42:00希望能看到公民與社會的討論,統獨要吵不是有很多戰場了?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3:00後者就叫統戰 哪個國家可以讓你這樣幹的? 你提的這個問題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43:00就不要到時候有人突然想到可以拿中華民國憲法出來炒XD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13 14:43:00讓他們自嗨就好了,提醒"拒絕回應此ID張貼無意義文章"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44:00結果發現這部中華民國憲法是以統一作為終極目標。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4:00對 又牽扯到統獨去了 連版規討論都這樣...冏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5:00中華民國憲法部分 因為可以版友互相討論 這我沒意見
能夠「暢談獨立言論」,自然會有「其他選項出現」。所以是要限制言論自由嗎?要的話就訂好啊。
那是他個人言論行為 也可以看看中國某些26是怎麼想的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4:47:00PRC人要借版討論PRC如何民主自由 連這我都沒意見 純來統戰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1:00要瞭解對岸的想法也真的很重要,知己知彼才能戰勝對方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1:00我建議開一個公民沉睡板,好好把言論自由發揚光大。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3 14:51:00A說某政府危害普世價值,B反駁,算推崇危害普世價值的政府嗎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2:00如果不了解共產或是統一的優缺點,就很難破解謊言和攻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52:00言論自由有包含叛國言論其實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52:00不同派別對於言論自由的界定其實差異很大...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4:53:00叛國和分裂國家的言論的確是有被包容的...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3:00問題是現在那個板又不能噓,等下又被說閒話。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4:00還是那句老話:要看你如何看待公民覺醒?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4:00機車退出騎樓都來了 XD 我看還是乾脆不要限制議題吧
既然不包括就好好想想怎麼限制阿,公約第19條第三項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5:00有討論的價值就自然會討論,推文自然去決定要不要移駕他板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5:00機車退出騎樓當然也是議題 因為那跟公民的生活有關公民覺醒就是 關心你生活中的大小事 因為這些大事小事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6:00不是不符合言論自由,問題是哪些議題要在哪些板討論?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6:00都牽涉到所有公民的大小權利 也許有人對國家主權大議題比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7:00機車退出騎樓都能容得下,那很難去說其他議題不能容下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7:00健保保費討論過程 富人所得稅修正 房地產持有稅修改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57:00區分議題的話這個板就不需要存在啦,有其他更專業的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8:00講到底覺得真的就不要限制議題了,讓板眾自然決定要否討論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9:00如此一來 就又回到了 反對強權對弱勢壓迫的核心本質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9:00只要規範討論的行為就好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9:00不想討論就不要推文衝人氣,是這樣子嗎?倒也不是不行。
那麼,就又回到該怎麼樣保障言論但是剔除""例外""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0:00現象 進而對社會各種大小議題的關心與參與 不論甚麼議題只要出現強權壓迫弱勢的現象 就值得我們為弱者發聲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2:00關注"各種強權"對"各種弱勢"在"各種領域"的壓迫情事如此一來人數就會越來越多 力量自然越來越大 以我為例過去我對統獨議題毫無興趣 直到318學運 開始關心起生活中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5:02:00我的結論是板規一不變更內容,但是另外小心規範討論的行為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3 15:03:00國民黨把廢人扁關到漏尿,算不算危害普世價值違反人權宣言?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3:00被影響的各種議題 慢慢的我對其他各種強權壓迫弱勢的議題也產生了想要了解的興趣 所以以前我不想了解反核是在反甚麼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5:00現在卻也有了興趣 統獨議題亦然 我相信其他人應該也有類似的心理轉變歷程 公民意識的覺醒 不就是如此 從原本的漠不關心 到對鄰居社區土地國家世界的熱情
某強國不讓該國子民回家 流落台灣 算不算違反人權?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6:00先從關心自己 拓展到關心別人 再到關心社區 關心族群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7:00關心國家 甚至到了關心不是人的動物 植物 土地等環境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3 15:07:00倘若是討論,就有雙方,有人說這是違反,有人說不算違反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8:00先能愛自己 擴而沖之 到能愛人 故使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擴大每個個人中對愛的格局 加以放大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13 15:08:00你說KMT并沒有違反人權宣言,那你就是推崇危害普世價值的政黨
何必為貴國一黨only護航護成這樣 要被禁了緊張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14:00感覺討論已經陷入了泥巴仗的樣子 ...我其實有新想法比較民粹的作法 直接發一篇標題為 [提案] 某某某的文章處置內容提出證據 就是該ID發表三篇以上的多噓文接下來由版友推噓文決定 一人限一票 最後再由版主決定
為了維護討論品質 的問題要解決 推文有人在亂是事實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18:00視情節或累犯給與處份 或是 不處置
這部分今天凌晨有人提出類似的作法,問題卡在"噓工"或者有惡意噓客,然後就沒下文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20:00所以才有版主判斷的部份 版友只是負責提案而已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28:00XD 原來這想法已經有人先發表了 那代表這想法不錯呀那我們來討論這個想法的可行性跟會遇到的問題吧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31:00我沒有看到那篇後面的討論有出現什麼可能的問題呀
正確來說是從 #1JcRADMF 討論到剛才貼的那篇作結。從3篇 XX噓文就桶到 噓文送請公投為止。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36:00好啦 其實直接支持新版規也是不錯的選擇 板主裁定吧
被板主拐來當反派,其實也還滿有樂趣的XDDDDD我必須要承認板主當時在政黑的勸誘文很有效果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5:41:00覺得新板規不好,我不想去讀什麼宣言跟公約,認定變得更麻煩而且要有容許反對的聲音存在,你才能各個擊破政客的謊言你不了解『統一』的論述,你怎麼去破解其中的利弊得失?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42:00XDD 版主請問一下 我簡單的問一下 根據新版規的話那我之前檢舉的那兩個ID的那種言論會被水桶嗎?
作者:
metra (沒茶)
2014-06-13 15:44:00不了解統一的論述只要去一趟政黑就夠你看到吐了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5:45:00依照新板規,是不是某些『認識中國思想』的資料就不能討論?但是你要擊敗你的敵人,必須要先認識你的敵人瞭解他的戰略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47:00認識中國思想 ←這不算公共議題吧?認識台灣思想還比較符合公共議題 為什麼?因為我住台灣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51:00那就可以擴大解釋成瞭解台灣的鄰居→菲律賓的思想....扯遠了啦 基本上新版規目前看來沒大問題呀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06-13 16:13:00贊成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6:15:00什麼!!!?不會被水桶!!!....好啦 那可以劣退嗎?(討價還價)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6:17:00至少有刪文管制 也不錯了啦 真有惡搞的一堆刪文還來亂 再定版規也可以 畢竟要謹慎點
作者: xup6y3ru04 (奇奇奇奇奇) 2014-06-13 16:29:00
推
作者:
laoyang (老楊)
2014-06-13 16:56:00認爲應該關閉自刪功能,不能說完刪了就當沒發生過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6:57:00PTT沒做這個功能吧?只能m住不能自刪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7:07:00批踢踢可以關閉自刪功能 但這影響較大 建議公開討論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10:00現在刪文後會留下ID 要版規管還是可以 操作上關閉要先討論
關鍵還是發/推文挑釁部分,宣揚中國文刪文OK,但挑釁或者惡意攻擊台灣,就應該桶了吧
禁掉自刪容易出現個資問題,建議不要 但應該限每日篇數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17:00這篇是第一條的修改 挑釁的我覺得可請版主修改3-4時討論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21:00挑釁的部分 版務相關討論大熊大覺得夠充分嗎? 我覺得偏少而且有些挑釁很技巧 直下歪理結論放話堵人 斷章取義扭曲類似這種的 我個人是還不知道怎麼去規範
挑釁的部分,其實關鍵還是在於版主的認定程度,如果版主故意不嚴打,故意要縱放,那怎麼規定也沒用因為太多挑釁是藏在推文中,真的只能靠版主處理之前我們討論的無論是噓文太多桶,還是直接桶,都只能針對發文, 推文的話, 好像真沒辦法,只能靠版主了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7:44:00基本上適用於發文的違規 也會適用推文 只是要靠檢舉...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45:00剛剛才想到 一開始就想問這次第一條修改只規範到發文 躲在推文裡的沒處理到 以後他不發文在推文亂 總不能刪原作者文
沒辦法啊,目前處理推文,只能靠3/4條,這完全看板主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13 17:48:00在推文亂當然是水桶他...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49:00那一定要修3-4了 因為下午討論過 3-4目前照組務判例 要針對個人才行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53:00有點難 剛剛想了幾個都覺得會出問題 先吃飯以後再說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3 17:55:00我覺得先修改可以確定的就好了 剩下的先噓或冷處理吧
根本只有某些人被挑戰了就說人家來亂吧( ̄□ ̄|||)a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6-13 20:18:00統一?只有侵略哪來的統一,侵略當然不能談論而板規我覺得 ok 但是多次累犯只有刪文,是否要算亂版大方向沒問題,實行細則上才是重點阿六要來本國享受言論自由當然歡迎,但不包含侵略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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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angTW (谷歌翻譯王)
2014-06-13 20:25:00希望不要有簡體字出現...
作者: nalani 2014-06-13 21:02:00
推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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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alie (Ratalie)
2014-06-13 22:00:00文章把麼打成么 並打成并 永久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