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開了這個題目,我來補充一點相關的信息
今天凌晨4:15,香港立法會主席召開記者會發表他對此事的看法
他肯定了立法會秘書處保安人員的工作,也承認警察是按照立法會的要求介入
包括從昨天下午三點鐘就來到立法會外戒備,五點鐘拘捕一個爬到高處拉橫幅的人
以及大概在九點鐘應對示威者的沖擊,最后在午夜和凌晨在大樓外清場
有記者提問,立法會財委會審議過程是否違反議事規則,激發示威者沖擊立法會
主席說,無論財委會主席如何主持會議和裁決,都不構成用暴力行動的理由
香港歷來重視法治,有任何問題都應該用合法方式解決,任何暴力都不能容忍
有記者問他下午三點就報警是否太早,因為會議才剛剛開始,他反問記者
回顧剛剛過去這十個小時里面發生的事,你覺得警察介入太早嗎?你們都在現場
他又說相信絕大部分市民是守法的,不會因為少數人違法就改變立法會的辦事模式
行政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想盡辦法保障大樓內人員的安全和議會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