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先生/小姐 您好:
您於103年5月21日投書本部部長信箱申訴中國時報「新聞報導不實」案,謹向您說明如下
:
一、臺灣為民主自由和法治的社會,自民國88年「出版法」廢止後,平面媒體之管理已回
歸各相關法律,對於平面媒體的新聞報導主要以自律的方式處理。
二、您若認為平面媒體有重大違反新聞專業倫理之處,可向新聞媒體自律協會(電話:
02-2236-1698)、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電話:02-2936-544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
會(電話:02-2364-3062)及財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電話:
02-2369-5195)檢舉反映。
三、有關您申訴中國時報「新聞報導不實」乙案,本部業將您的來函轉請中國時報(本部
對於陳情者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感謝您的來信。
文化部 敬復
另針對研處情形,敬請點選以下連結,協助完成滿意度調查:(網址連結點)。
感謝您的熱忱參與!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文化部 敬啟
備註:
關於您所來信資料如下:
案件編號 (秘密,以免我被查到)
案件密碼 (秘密,以免我被查到)
姓名 (秘密,以免我被查到)
主旨 新聞報導不實
內容 《中國時報》2014-05-21 的報導:「捷運出命案樂青還鬧場 民批冷血」
報導將二件不同事件硬要扯上關係,試圖污名社運人士,
強烈要求中國時報公開更正並道歉。
並且我希望文化部能重視這問題!
不要讓有心人士企圖污名化公民運動!
(內容有修改,以免我被查到)
其新聞文原如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1004374-260402
來信時間 103/05/21
██ ※ 我的心得:
請問一下,文化部到底是在幹什麼的?
有大大能告訴我嗎?
文化部如此的敷衍了事,
是不是文化部根本就不想管?
是不是根本就想把公民運動污名化?
我看文化部乾脆廢掉算了!
好像也沒做什麼事一樣,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