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hdiuea ]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學運後法治社會就消失了?
時間: Sat Jun 28 16:22:13 2014
: 自從這個洪仲丘案後
: 就有了什麼公民覺醒
: 起初
: 我都覺得這是好事
: 在合法範圍內訴求
: 都是OK的
: 直到陳為廷開始丟鞋子
: 三月學運開始後
: 台灣許多年輕人好像都目中無法
: 儘做一些違法及傷害別人的事
: 讓我覺得現在台灣的法治已經消失了
: 一大堆違法的人被警察抓起來
: 還反過來說警察暴力
: 有沒有學運後台灣的法治社會就消失了的八卦?
看到這種文章
我就開始擔心台灣法學教育的不足以及不夠普遍
首先 甚麼是"法治"?
根據憲法教科書上 法治國的概念
重點根本不是人民"守法" 而是政府在行政時應該受到限制
應該""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也就是人民的基本權有絕對的保護之意
那麼
甚麼又是法治的基本"做為"呢?
建議參考"法律的鬥爭" 耶林 所著
http://ppt.cc/wtrK fb連結 不喜勿入
簡而言之
追求法治 就是一場鬥爭
法律是為了和平而目的的一場鬥爭
法律的意義就是鬥爭
所有的權利因鬥爭而來 一旦國家侵害個人權利
鬥爭就是"合法"
耶林問:"該為權利而反抗敵人?還是為了避免鬥爭而犧牲權利?"
前者為了法律 而犧牲一時的和平
後者卻是為了一時的和平而犧牲法律
今天 政府為了追求一時的利益(國共關係)
放棄了一般人享有的言論自由(意見表達自由)
進而傷人、侵害了人身自由以及身體權
政府為了一時的"和平"
放棄了一般人民的基本權(隱私)
逕自破門 逕自侵害基本權
你要說他守法呢? 還是說他違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