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gha1 (Dangelo)》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說真的,我有點搞不清楚誰是內奸了...
: 時間: Thu Jul 3 22:24:12 2014
:
: 到底是住民自決,公投建國比較合理,比較容易
:
: 還是修憲獨立比較合理比較容易?
:
: 只要在中華民國體制內,遵守中華民國憲法,那就不可能達成台灣獨立的目標
:
: 住民自決, 公投就可以獨立建國, 這麼容易, 而且合理的路不走
:
: 死都要捍衛中華民國體制,還要這個體制內搞非常困難的修憲,不知道在想什麼?
:
我舉個國外的例子,讓大家作為參考。
玻利維亞200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不僅改國號,還把社會權與文化權都包進去了。
但是並沒有捨棄政府正當性的延續。
也就是說,他們並沒有要獨立建國,只是企圖擺脫殖民主義。
但別忘記考慮了,新憲建國所帶來的問題,是否可以解決。
如果是新憲建國,你如何處理目前的公務人員及地方首長的正當性的問題?
要是繼續加以承認或保障,那幹嘛不修憲就好?
如果要說公投建國可以成功,那修憲的困難度有比較高嘛?
(我是真的很難判斷哪個難度比較高)
通常會認為修憲可以處理獨立問題是在於對於正當性的詮釋,
在法律上的正當性經由人民參與修改並承認憲法來得到追認。
我不否認這可能無法直接處理政治上的轉型正義,是一大遺憾。
但是本來轉型正義也不一定跟憲法有這麼強的關連性與必要性。
至少這狀況下,兼顧基本權保障有做到,修憲不失為一個務實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