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踐踏移工與愛滋病友 民團轟北市府好大官威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8 00:09:18
談論公民議題可以很「性別」,
有時候跳出「男性」的權力觀點的想法,或許也是個不錯的體驗。
每次談到HIV感染者議題,不是講到惡意傳染、用藥轟趴或者是個案感染年齡下降,
就是HIV公費治療到底政府編列與花費多少錢,
台灣自豪為人權國家,政府與人民卻聯手計較這個,實在難以理解。
且衛福部疾管署長期將資源獨斷地投入於男同志社群與相關場域的結果,
不僅造成標籤與汙名化,也造成外籍人士、女性與兒童等身分的感染者「不在場」。
目前HIV公費治療政策只有台灣公民可享用,而防治資源又多花在MSM相關途徑。
此次,衛福部還不見意見,然其身為感染者權益的主管機關,
到底究竟能承擔多少責任?找不出可以樂觀的點。
從國際人權的角度,既已簽署兩公約並通過兩公約施行法,
外籍人士無論是否違反移民法或是因感染HIV而必須離境,
向他們提供合乎人道與尊嚴的醫療照顧是目前台灣政府無可規避的責任。
再者,不論行政程序的故意、疏失或新聞中藉口之荒謬,
北市社會局所意欲轉出的個案,北市社會局究竟能提供多少「妥善」的服務?
應該是微乎其微。
個人認為以人權與醫療服務專業的角度,北市社會局相關決策主管應該下台以示負責。
http://ppt.cc/D8jX (請點閱)
踐踏移工與愛滋病友 民團轟北市府好大官威
林瑋豐 2014年07月07日 14:20
位於台北文山區的「關愛之家」,專門收容無家可歸的愛滋感染者、懷孕
及帶有小孩的待遣返非法移工,過去曾遭社區要求搬離,2007年獲法院判決勝
訴,不必搬離。但近日市府又頻繁接到社區居民打1999專線檢舉,派員警前往
「關愛」並查驗身分,日前市府社會局竟找來內政部移民署,要求不得再轉介
個案給關愛之家,並必須把現有個案轉出,人權團體怒轟北市府「天龍國好大
官威」。
官員竟形容收容措施是「把台北市當垃圾桶」
關愛之家、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
新知、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當代漂泊協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施明德
文化基金會等團體,7日上午赴台北市政府前抗議,針對市警局日前頻繁訪查機
構、要求所有人員出示身分,並發函要求移民署不准再轉介個案一事,民團怒
轟北市府「天龍國好大官威」。
關愛之家創辦人楊婕妤說,登記立案的關愛之家在台有多處庇護所,協助
無處可去的愛滋感染病友,包括被先生傳染的新移民女性、愛滋兒童,以及因
懷孕或罹癌被解僱的外籍移工、無國籍兒童等收容對象,助其安置就醫、生產
、等待遣返等事項。過去曾被社區要求搬離,但後經法院判決定讞,得以留下
繼續經營。
但今年3月26日,北市府以接獲民眾投訴檢舉為由,派轄區派出所員警前往
關切,要求機構的人員、收容人出示身分證明,並要求關愛之家提供所有住民
名單,就連長期提供物資的愛心志工也遭警方刁難。
關愛之家表示,事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竟在5月召開跨部會會議,要求派
出所定期盤查,並發文中央政府內政部移民署,要求各收容所不得再轉介個案
給關愛之家,並且必須轉出關愛之家的所有個案。
據關愛之家指出,北市府社會局長王浩甚至在會議中說「把台北市當垃圾
桶」,抱怨愛滋病友及移工被轉介到台北市,還揚言要「照3餐問候」關愛之家。
諷刺!剛出爐CEDAW審查意見:應保障移工及感染者權利。
懷孕期間被收容的越南籍媽媽「阿雪」,今天也抱著已經5個月大的孩子出
席記者會,她一開口就激動流淚,訴說她在台灣無依無靠、也缺乏健保,所幸有
關愛之家這樣的機構協助,讓她們這些無助的母親能夠照顧孩子。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秘邱伊翎表示,《移民法》第38條因未賦予暫時收容人即
時司法救濟途徑,已被去年大法官釋字708號宣告違憲,此條規定收容時間上限
為120日。而根據《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亦規定,懷孕等不適收容情況,移民
署應交由在社福團體提供協助。
諷刺的是,2周前政府才剛審查完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國
家報告,會議要求政府必須依第26號一般性意見保障女性移工權利,並保障愛滋
婦女的健康權、隱私、移動自由及不受歧視的人權。
邱伊翎說,關愛之家所提供安置的對象,都是被社會排斥、備受污名與歧視
的邊緣族群,政府應當扮演教育市民的角色,而不是落井下石,成為歧視和偏見
的打手。
社會局:外籍人士出入複雜,對兒少有不良影響
北市府社會局發出的新聞稿承認,他們確實接獲社區居民檢舉抗議,定期前
往查訪,並發公文要求移民署不再轉介。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說,外籍移工並非
他們負責業務,社會局擔心外籍人士在機構來去流動、出入成員複雜,行為「難
有效約束」,加上空間不足,對兒少權益「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此,台權會邱伊翊痛斥社會局此番言論,根本是歧視的幫兇,她反問:「
難道有愛滋病友和移工的居住環境,就不符兒少權益嗎?這就是歧視心態。」關
愛之家楊婕妤也無奈解釋,白天有些媽媽會帶孩子到機構來,比較多人作伴,但
晚間實際住在文山機構內的安置個案只有移民署轉介個案的1/10,「因為他們都
只有白天來看一下,就說我們空間不足,實際上我們都符合規定。」
記者也向黃副局長詢問,「所以社區居民向市政府檢舉的理由,是在關心機
構兒少權益嗎?如果關心兒少收容環境,為什麼不是要求改善空間,而是要求移
民署不得轉介移工?」
但針對上述問題,黃清高副局長仍反覆強調他們接到陳情很多種,但社會局
業務不包括外籍移工,他們是基於關心兒少權益。當場被陳情團體怒轟「官員不
要再跳針了。」
社會局最後與關愛之家達成協議,將於1周之內召開雙方協調會議。關愛之家
離開前要求社會局「在協調會前,不要再派警察騷擾機構了」,但黃副局長推託
「我們不能命令警察」,當場又被民團砲轟「那為什麼先前能派警察去,現在又
說不能命令?」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7-08 00:20:00
即使外界對同志的歧視眼光逐漸減少,但對愛滋的汙名化似乎總是停留在原地,政府還帶頭實在很誇張若是往道德議題發展形成民意,再主導政策呢?當然我的意思不是指其正當性需要以民意來背書才站得住腳但基於保障人權的基礎,客觀上該設立公平且統一的標準,這樣仍然有無法共量的問題嗎?以人權為價值,難道不必然會推導這個結論嗎? 我認為多數的民意只是沒有注意自身的矛盾。當然以其他為價值的人就另當別論,客觀上也無法說他們錯不能同時想保障所有人的人權,卻又迫害同志吧?嗯好的我再想想看,謝謝~所謂說服大家接受框架,若是遇到和其價值衝突的人例如護家盟等,實務上該怎麼做? 是指讓政治人物在可能與民意相反的情況下做出決策嗎? 抱歉原po你可能會覺得我很煩XD那麼不信仰西方普遍主義的人若聲稱價值不可共量,意欲阻止該怎麼辦呢?難道不需以(多數)支持普遍主義的民意克服嗎?在價值多元論中的架構底下「任意強暴任何人的價值」的價值不也是一種價值嗎?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8 03:19:00
我認為有時候「如何幫助所有人」是假議題講白一點就是你不願承擔取捨罷了,最終還是會犧牲到部份人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7-08 04:19:00
補充一下我的意思是指,這些非普遍主義者可以要求價值多元主義者,基於價值的不可共量必須容納他們的「價值」,但因為他們本身並非價值多元主義者,所以就可以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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