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智財局修法公聽會,局長承諾暫緩修法

作者: canot77 (豪豬)   2014-07-10 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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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ot77 (豪豬)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智財局修法公聽會,局長承諾暫緩修法
時間: Thu Jul 10 01:00:22 2014
智財局修法公聽會,局長承諾暫緩修法
[公民記者豪豬台訊]
著作權法修法第五次公聽會9日於智慧財產局會議室展開,現場湧入大量創作人,音樂人
以及相關聲援團體,塞爆智財局會議室,據估計有400人左右,連走道都塞滿了人。在幾
乎一面倒的反對聲浪中,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承諾不送行政院會也不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暫緩著作權法修法的進度直到溝通協商完成。
公聽會主要討論著作權法將對合理使用範圍進行更明確的界定,一定限度放寬合理使用的
範圍,放寬部份以社區衛星,詼諧仿作受到爭議最大。公益使用標準方面也受到創作人嚴重
質疑。因現場人數眾多,智財局簡報人員顯得十分緊張,局長王美花一度嚴重口誤引起現
場一陣嘩然。
知名音樂人丁曉雯表示,公益演奏會中器材以及茶水等設備都還是須要付費,憑甚麼全場
唯獨音樂的著作權被排除在付費範圍外?再者公益演出並非全部純然公益,主辦企業
團體亦有因此獲取社會知名度以及廣告效果。如果只因不收門票公開演出即可被視為公益
使用被排除在外,音樂人無法接受。另詼諧轉作部份更是音樂創作人的痛,看到自身的作
品被KUSO改作卻不用經過任何授權,是否也宣告以後創作就走詼諧改作即可?不需辛苦創
作原創作品。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董事長陳樂融表示,國內CD銷售量已經剩下10年前的15%,相
關著作權協會收入之版權費用比香港還少3/4,不知修法放寬是否政府認為音樂人賺太多
了?陳表示音樂創作佔全台GDP僅0.0015%,在統計學上已經是可忽略不計的數字,為何政
府與使用人仍認為授權範圍不合理?呼籲政府不要智慧財產局變成智慧共產局。
王美花表示,關於合理使用部份目前法律並沒有非常清楚的界定,實務上提起訴訟均由法
官自由心證,為避免實務上造成困擾,因此才會提出明定合理使用範圍的修法內容。
但此一說法遭到大信唱片代表人吐槽,說原本上法院來還有1/2機率可以勝訴,一改下去
連那1/2都不見了。並指出在場參與公聽會之參與人全部不同意修法,無部份同意部份不同意之正反兩方意見。
知名創作人嚴云農表示,在中國有人盛讚嚴知名,創作許多歌詞,在中國的擴散卻並未幫
助他帶來任何好處。版權被侵害的狀況十分嚴重,政府應該試圖協助解決這個問題,而不
是在台灣放寬合理使用的範圍。嚴亦說目前的著作權法確實有問題,但以修法後的對創作
人的戕害反而比原本的法律更嚴重。對此嚴呼籲暫停修法。
F.I.R樂團製作人陳建寧更表示,目前招收學生學習創作,都以不敢與家長保證這行業能
混口飯吃,可見音樂創作生存環境之惡劣。陳開玩笑說,恐怕除了金曲獎之外,不會有這
麼多音樂人聚集,可見此法案修改對音樂人的影響非常巨大。
面對諸多音樂人極創作人的質疑,智財局長王美花當場承諾暫停修法,不會將此份慘案送
入行政院或立法院。往後兩次之公聽會也暫時取消,待內部研議出更能讓多數人所接受的
法條後再進行修法。在場音樂人紛紛自告奮勇願意與王局長進行細部討論。
會後知名音樂人丁曉雯接受專訪,對於日前智財局研議封鎖境外侵權網站引發網友抗議政
府疑似要控管言論自由之議題表示,此法案最大的反對者一定是使用人,因為創作人與使
用人人數比較起來永遠處於弱勢。贊同智財局欲修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想法,但也指出不
完善的修法即便立意良善也可能會造成全民更大權益受損。
知名創作人嚴云農亦受訪表示,創作人與使用人並非站在對立面,有使用人才有創作人。
對於合法版權取得困難的問題,嚴也建議能夠研擬出一個便利的機制共同保障使用人與創
作人雙方的權益。
專訪丁曉雯老師
http://youtu.be/HULN9BDlTRQ
專訪嚴云農老師
http://youtu.be/yBnyCLop6LY
公聽會全程影片(3H25M)
http://youtu.be/88fMh4C1FwA
FB連結
http://goo.gl/TNzZGc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7-10 01:04:00
今天方文山也有去
作者: lion1227 (阿達)   2014-07-10 01:16:00
錯字好多@@
作者: deepsummer   2014-07-10 01:29:00
結果板上一直再喊的著作人格權問題,現場都沒人提
作者: RbJ (Novel)   2014-07-10 02:12:00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7-10 03:32:00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7-10 06:49:00
的確二次創作不應該入法強制開放,而是告訴乃論化,把權利應該說權限還給作者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7-10 07:58:00
這些創作人全部蜂擁而上 其實他們也算是某種特定利益團體今天他們這些人的意思全部都放在"合理使用"範圍的更加限縮如果照他們的建議修下去 我相信以後連彷聲鳥演奏個五月天的歌 都會被主張"你們公益團體演奏我們的歌" 也是有得到名氣的好處阿 憑什麼公益演奏樂器要付錢 演奏我的歌就不用付錢?以後你改編個歌曲 也要付錢在社運活動當下唱到他們的歌 也要付錢反正只要你用到他們的歌 就要付錢 這就是他們昨天最努力想要引導的修法方向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7-10 08:12:00
我的感覺是想拿放寬非營例二創來偷渡著作人格權如果想像這次是資方主導的抗議,那他們當然不會想碰人格權資方最希望的會是強化財產權,弱化人格權,那正好是美國做法非營利創作其實是觀念和營利創作差異極大的場域非營利下是人格權重於財產權的領域,很在意盜用據為己有但對於再使用這件事情本身反而是歡迎的我對同人業界和台日網路創作的觀察是這樣同人業界要加個日本
作者: ducks   2014-07-10 09:37:00
是MUST阿..呵呵...收錢收錢...
作者: nht (忘忘)   2014-07-10 14:02:00
謝謝直播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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