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Kidds (再會了朋友)》之銘言:
: 大家晚安
: 針對以下原作者充滿對本版版友歧視的言論
: 撇開層出不窮的標籤 人身攻擊
: 我們來討論一下柯文哲言論是否有歧視 如有疑問歡迎理性討論
: 歧視在原作版友認為是 歐美都罪大惡極的 重大犯行的前提下,並沒有問題。
: 先提美國對於歧視的相關法律
: 美國反就業歧視法制禁止的歧視類型有:
: (1)種族與膚色歧視;(2)性別歧視;(3)宗教歧視;
: (4)原國籍與公民身份歧視;(5)年齡歧視;(6)身心障礙歧視。
: 針對以上幾種情形,剝奪他人的就業權利,稱之為歧視,該受到檢討。
: 談的是平等就業,也就是不基於各種前提限制人的就業權利。保障的人權標的是
: "就業",這種稱之為直接歧視
: 間接歧視:
我快笑倒 你根本引錯法條
你引的是反"就業"歧視法 裡面當然是在規定僅僅關於"就業"的歧視問題
你竟然可以把這個法律引申成 反歧視=只限定就業 其他無關就業的就不是歧視XDDDDD
我的天啊 神邏輯!!!!! 幫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