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7-22 23:00:05※ 引述《kccn (被害人就是欠檢討啦)》之銘言:
: 今天我們到了板橋區大觀里(範圍約僑中二街8~104巷; 大觀國小&國中對面)
: 的吳聰議里長
裡面提到警察部份,強者我朋友現任警察有一些補充,大家順便一起看看。
我朋友:幫補充一下,違建不是警察的業務!
警察無法認定是否違建,這是要建管單位認定。
警察頂多是拆除可以行政協助保護安全。
另外,監視器的裝設,
各地方權責不太一樣(有的是在警察局規劃,有的不是)。
裝在路口,是為了要棋盤式設計,才好掌握目標往哪裡跑。
如果每支監視器都是照家門口...
很清楚拍到目標犯案,然後看到跑出視界範圍,也追不到啊XDDD
不過鄰里長真的常常來討論(要求要在哪裡裝設監視器之類的
(這不是我的業務,是我同學的所以略知一二)
裡面提到權責分很細這個問題是真的很麻煩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