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ilWind ( )》之銘言:
: 講幾個點好了。
: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 關於鐵路地下化,今天接觸一些自救會的朋友,他們已經固定爭取下面兩個訴求
: : # 要求原軌下方施做,鐵軌不東移
: : # 私人土地接受徵用作為鄰時軌,於工程完成後歸還
: : 現有方案是直接在鐵軌東側施做永久地下軌道,所以東側私人土地必須全部徵收不歸還,
: : 完成後原有鐵軌拆除作為道路使用。自救會爭取的方案看樣子是可以執行的,只是會產生
: : 下面問題:
: : # 徵收戶數會增加近 100 戶(因為搭建臨時軌需求)
: 1.先前初步預估拆遷徵收戶數407戶(可能包括全拆半拆微拆及土地徵收),
: 前幾個月更新總拆遷戶數為323戶(註1)
: 我不知道您的100戶怎麼算出來的,但就姑且先用這數字來算好了。
: 以初估戶數 100/407=24.6%
: 以更新戶數 100/323=31%
: 您提出希望重新規劃的要求,
: 是因為「有些人不想被拆遷、覺得被違法濫拆濫徵收」
: 然後您提出的解決之道,是「多」拆24~31%的人家,讓更多人一起搬家。
: 您覺得這能稱為是「就損害最少之地方為之」嗎?
: 這還沒算上因設臨時軌及缺乏鐵道旁側邊道路,導致部分「無須拆遷住戶」
: 在工程期間將多年無路可通行而同樣得連帶搬家這個因素喔,
: 這種情況下可毫無補償耶。
: 另外,若覺得多拆100戶這種方法可行,那更細一點來看,
: 請問反對的到底是「土地徵收」,還是「拆遷住戶老屋情感流離失所」?
我必須很現實的說,現有共識的基礎是環繞著私人利益,不是對老屋的情感。也因為環繞
著利益,問題相對單純些,因為徵用後歸還土地可以讓這些被徵用土地的地主共享因為地
下化工程帶來的利益。
新增的這一百多位拆遷戶(這數字必須說沒有嚴謹的基礎,看樣子鐵工局也只是試算),
他們原本就是這個利益的享受者,只是現在房舍要跟著原有拆遷戶一樣被剝奪。但因為這
是徵用,所以這一百多位拆遷戶仍然享有土地的增值,只是身份從淨享有利益者,變成需
要付出房舍代價的拆遷戶,不確定這些新增的能否體諒,但會是一個能做些事情的方向。
這些基本上是憑自救會單方面說詞去設想,所以的確禁不起檢驗,因為我沒有那樣的能耐
去支持一個動輒上百萬的研究,但這上百萬相較於三百多億似乎是個花得起的選項。我的
目的只是讓它動起來,找尋下一個平衡點。
: : # 完工後產生的道路變窄(因為臨時軌在完工後歸還土地)
: 2.以目前核定版的規劃,假使以現有鐵軌路廊用地11~14m寬,
: 加上拿現有側邊道路或者是未來徵收房舍土地等所得,蓋隧道所需的約16m寬,
: 總共27~30m寬,這是未來要作為公園道用地的寬度。
: 以你提出的方案,則是維持原有鐵道路廊11~14m寬,
: 頂多加上側邊道路4~6m寬,有些地方搞不好還沒有側邊道路,
: 而你的主張就是希望避免徵收,所以我們預設私人土地應都要還給原地主。
: 這樣所得的未來地表路廊寬度是15~20m寬(或更窄)。
: 然後,還要扣掉一些地表通風、逃生設備等所佔掉的空間。
: 假設以3~5m寬來算好了。
: 前者扣除後剩餘22~27m,後者則剩餘10~17m。
: 以現在的道路規劃標準,主要及次要道路每一車道寬度不得小於3m,
: 服務道路則是不得小於2.8m。機車道則是不得小於1.5m。
: 22~27m,我們採最窄的22m來算就好,若規劃4車道,
: 以主要道路等級的車道標準,所需寬度也才12m,
: 剩餘還有10m寬可選擇規劃機慢車道/人行道/自行車道/路肩或安全島綠帶等。
: 但是當剩下10m,很可能只剩下服務道路且車道減少的水準,
: 快車道2.8m*2=5.6m,加上機車道1.5m*2=3m,就8.6m了,剩1.4m能做啥。
: 當然您可以說10m又不是一整條路都這樣,只有部分段落,
: 當然您也可以說規劃得好的話,搞不好不會出現10m這種窄度。
: 好啦那我們講15或17m好了。
: 你知道青年路多寬嗎?15m,你覺得亂不亂?
: 北門路甚至還有20m寬,塞成怎樣?
: 然後,一條路廊設這麼窄又三不五時要因應地鐵的地表突出設備歪來歪去,
: 你有沒有看過南門路孔廟附近那段?你有沒有看過小東路地下道?
: 可是這兩處也不過就是幾百公尺或一個節點不得已的受限,
: 但你今天想要搞一條長達數公里都是這樣扭的.........
: 然後您告訴大家,我們花三百億可以開闢出這條路.......
: 嗯,那可能就要接著講下一點了。
我以為目前鐵路的立體化(無論地下或高架)主要是去解決大量平交道、地下道造成的交
通打結問題,畢竟這些才是主要造成交通打結的問題。北門路與青年路如果少了平交道阻
擋的車流,是否可以直接解決交通問題?更何況,賴市長在受訪時強調立體化環繞著的核
心是安全,倒不是一條可以塞更多車子的大馬路。
: 3.現在台南鐵路改建之所以能以地下化方式繼續推動下去,
: 至少牽扯到幾個因素:
: (1)當年的可行性評估報告中,將地下化評估為最適宜的方案,勝過高架。
: (2)許添財任內台南市府堅持要地下化,不接受中央遊說改採高架化的要求。
: 但實際上,並不是任何地下化方案都優於高架化。
: 在82年的可行性評估之中,就早已列舉出幾個不同的分案,
: 唯一益本比超過1並且勝過高架化方案的,
: 就是如現在所選擇的「採地下化,路廊新生地28m全部作為公共道路使用」。
: 至於您說的這種「以現有鐵路路廊加上側邊道路大概10多公尺寬作為道路,
: 其餘作為一般房地使用」,
: 其實就等同當年評估報告裡,地下化類另一分案所採用的方式,
: 「28m新生地寬度中,17m作為道路,其餘作為建築發展用地」
: 其益本比僅僅只有0.6,甚至還遜於高架化(28m路廊)方案。
: 更何況現在還連17m寬都不見得有。
: 當然,您也可以說,那報告是20年前作的,
: 時空變遷可能甚鉅,而且誰知道這報告有沒有瞎搞啊。
: 好吧,那我們從可行性評估報告開始,整個重新再來跑一次好了......?
是的,益本比的疑慮的確存在,但目前為止鐵工局與市府對外的解釋都不是針對益本比未
達要求,因為益本比的考量不符合徵收的必要條件,所以沒人會提益本比。
現在用的是 "施工安全、公共利益" 等字眼,但沒有佐證,都是自由心證。
: : # 增加 4 個月工期
: : # 預算不清楚,但也許會增加臨時車站的需求,不過比起之前提的潛盾務實許多
: : 兩個方向最後都可以順利讓地下化完成,但選擇徵用方式目前反對的居民也可以停止抗爭
: : 讓地下化工程往下一個步驟進行。
: : 現在想要做個簡單的調查,你支持誰?
: : 參考資訊: http://goo.gl/L6Ccn
: : 1. 支持自救會訴求,土地徵用後歸還來降低衝擊,讓工程能繼續進行
: : 2. 支持市府決定,一律徵收作為道路用地,不理會自救會抗爭
: 註1:至於為什麼從407可以降到323戶?說實話我也不清楚。
: 或許可以考慮幾個因素:
: (1)一些隧道設備位置的調整,閃避掉民宅,但影響數量應該不大。
: (2)詳細套圖之後,可以把一些原本預估輕微拆除的閃避掉。
: (3)原定引道側邊新設道路取消的因素。
: 原本為了方便未來交通連通、替代舊路、乃至便於救災等,
: 在鐵路下地的引道段旁有連帶規劃新開一條道路,
: 當然就得多拆遷。由於居民反對,根據之前消息好像有可能會取消掉,
: 但並不確定目前是否已經確定取消了。
: (4)是否有單純徵收閒置土地跟拆遷實體房舍間的差異。
: (5)其他:不知道還會有啥,歡迎大家努力去問鐵工局跟台南市政府。
你提出的疑問就是現在很多問題的根源,決策資訊不透明、缺乏檢驗著力點
如果各種論點、假設都可以用客觀數據與法規解釋,相信自救會也沒辦法存在這麼久,因
為透過數據判斷的徵收必要性是經得起檢驗;但現在徵收的公益性質,如同技術論壇裡許
多老師提到的疑問,根本是鐵工局自行判斷,甚至連必要的數據都用 多、少 這樣子籠統
的文字帶過,自然啟人疑竇。
這我想現任市長也是啞巴吃黃蓮吧,二十多年前誰會把公民權益當作優先考量?
但過了這二十多年,我們在民主與法治是否有所成長,甚至執政者有沒有魄力為了少部份
人憲法所賦予權利不可侵犯而放棄爭取二十多年的重要工程,這就看執政者的核心價值是
民主還是經濟數字。
我們已經被經濟數字騙走了那麼多的權力,我們還要繼續追逐一個沒有民主的經濟繁榮嗎
?台南相較於其他都市,能否有不一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