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non0123:災害準備金誰說一定要等到災害發生才用 防災也要用阿 08/09 00:14
→ reaturn:這次是專款專用,所以照理說不會用到其他救災上 08/09 00:50
http://law.kcg.gov.tw/law/inc/GetFile.ashx?FileId=223
高雄市政府動支災害準備金作業要點
四、災害準備金之動支項目為災害救助、緊急搶險、搶修或復建工程。
但不包括災害之預防。
前項復建工程,以恢復原公共設施之原有功能為原則。但恢復有困
難者,得以重建方式為之。
各機關為因應災害防救,得就下列項目簽訂開口契約,並動支災害準備金:
(一)各項緊急搶救所需相關費用。
(二)購置或租賃緊急救災工作必需物品、器材或設備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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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2014/08/06/50083.html
市府表示,12.6億災準金也因之前的颱風豪雨災情已支出搶險搶修開口契約、復建工
程以下授給38個區公所緊急應變預算。目前12.6億災準金已核准金額5.13億,簽陳中
金額2.24億,共計7.37億,所餘可支用數為5.22億。而今年颱風汛期尚未度過,為顧
及市民安全,開口契約及下授區公所預算都不宜此刻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