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有人還是不太明瞭...
: 苗的文章有終極目的,那就是中國完全沒有程序正義,並以吸毒藝人失聯
: 來假定其無法聯絡上律師或親屬,來引申出中國的刑事法程序很糟糕,並以此為鏡
到這裡的引申是沒有問題的,我同意,問題在於接下來的推論;
接下來的推論是"大家都注意在吸毒好壞,而忽略了背後的無法治問題",
這個推論欠缺有力的立論根據,換言之在推導的過程中欠缺說服力,
無法證明"大家都注意...而忽略了..."這個論述。
就像我舉的例子,鄉民有不少人都注意到鼻子的政治背景,
所以阿苗的論述,至少在八卦鄉民這裡是不成立的(因為很多人都注意到土共
"人治勝於法治"的現象)。
: 如果原PO只是對苗不滿,那去他FB戰他就好了,何苦來此尋找溫暖
我說過了,我寫這篇文章的重點在於強調"思辯與推論嚴密的重要性"。
阿苗的論點對不對? 當然對啊!
可是她的論述方式有問題,這是必須提出來討論的。
就算命題再有道理,論述的過程漏洞百出,還是會被人家找到弱點攻擊的,
這就是我強調的重點,
j君從"命題很正確"來出發反駁我,事實上是沒有弄清楚我想講的東西...
感性與理性都必須重視,但台灣的社運論述,往往是"感性重於理性",
卻喪失了在論證上的嚴密,這是很令人遺憾的事情。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4.181), 08/20/2014 0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