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濁水:英國文明可讚 台獨無需公投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4-09-15 18:47:47
※ 引述《kccn (被害人就是欠檢討啦)》之銘言:
: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那相反的說, 阿扁的八年是不是殖民? 如果是, 是誰殖民?
: 扁執政時期有傷害民主嗎? 有破壞法制嗎?
: 你不敢講論述 沒關係 我來講
: 陳水扁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民主 最法治的政府
: 是使殖民者的濫權被最大限制的政府
所以阿扁是殖民政府...@#$
還有, 我還真不知道哪個殖民地可以自己票選宗主國的最高領袖、國會議員,
而且沒有屬於殖民地自己的領導(連省都廢了)。
這個在國際法上定義怎麼看都會有問題。
: : 你已經先否定了政權的合法性,
: : 那投出來的候選人對你來說算什麼呢? 投爽的?
: : 我每次看到台灣民政府被罵就跑去告人, 就覺得荒謬。
: : 他們應該要自己開庭才對, 也許傳喚不到, 沒有行使公權力的能力,
: : 但你依賴你認定違法的政權, 那判決下來對你又有什麼意義?
: 當然有意義 我才要問你為什麼沒有意義
: 判決贏了你有錢 判決輸了你賠錢 怎麼會沒意義?
: 說真的 到底是誰比較不切實際 我看其實沒有討論的必要吧?
如果只是為了利益(錢)是有啊,
問題是公投獨立可是另一回事,
你要承認公投結果是有意義的,
那你要先承認舉行公投的單位是合法的啊...
這是毒樹果實的基礎吧...?
: : 第一篇不就這樣寫:
: : 林濁水說,其實台灣需要的是制定一部新憲法,而不需要搞公投。
: : (新憲也也是要經過公民複決啦, 那也是公投, 只是不是自決公投)
: 照你新聞的引法 那也只有制憲 沒有正名
: 所以請不要說林濁水多支持正名制憲
: (最符合正名制憲思維的 恐怕是07年9月由游錫堃推出的正常國家決議文)
: 我前面的文章已經提過 事實上正名制憲 陳水扁在06/07年已經做過了
: 但即便是執政掌權 他最多最多也只能推到中華民國第二憲法的 "草案"
: 結果當時林大師濁水有給他支持嗎? 沒有
: 那請問林大師現在講這話 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 他現在是希望我們去走制憲 然後再一次被林大師拿來靠杯嗎?
: 我認為 如果對於既往的錯誤 可以不需以懺悔去面對
: 那本質上其實說不定也沒有什麼一定要去推翻國民黨的必要
如果林真的靠杯制憲, 那他到底想怎樣? 這不是很奇怪嘛。
至於正名, 我是認為正名倒是簡單到不用特別去題,
我曾說過, 用行政命令就能完成正名,
ROC 翻譯成 Republic of Chunghwa 就好 。
(只要能區別於中國, 是否叫台灣就不那麼重要)
: : 那就做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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