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近侍若亂政,馬英九必敗國!

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2014-09-27 04:23:46
本文轉自http://blog.udn.com/karl6406/14906957
前言:
就算是從小背誦《四書、五經》,還可以讀哈佛大學之徒,還是往往就會走上「專
寵近侍」之覆轍!原因,就是「自戀」卻沒有「自信」,只有「東、西廠」才能滿足「自
我感覺良好」之假象!
===【照妖鏡】===
「張常侍(張讓)是我爸爸,趙常侍(趙忠)是我媽媽。」東漢末年,除了「黃巾之亂」
外,還有「十常侍之亂」,原因就是昏庸的漢靈帝專寵,更以「爹娘」待之。
「十常侍」指中國古代東漢靈帝(公元一六八年到一八九年)時操縱政權的張讓、趙忠、
夏惲、郭勝、孫璋、畢嵐、栗嵩、段圭、高望、張恭、韓悝、宋典等十幾個宦官。他們都
任職中常侍(黃門常侍),和帝王最親近。
「十常侍」仗著是靈帝「自己人」違法亂紀,「非正式權力」凌駕正式公權力,大漢榮光
從此崩解,黃巾亂起,董卓、呂布接續,中原大地陷入動盪,十室九空,民不聊生。
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
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
使其成爲皇帝的私人警察。
東廠的發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奪取了侄子的皇位後,朱棣的精神一直處在高度緊張中,
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時出現,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
援。
爲了鞏固政權,朱棣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制機構,但他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衛使用起
來並不是很方便,於是決定建立一個新的機構。在朱棣起兵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
過很大力,所以在他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而且他們身處皇宮,聯繫起來也比
較方便。
東廠的偵緝範圍非常廣,甚至連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鹽的價格,也在東廠的偵察
範圍之內。東廠獲得的情報,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相比錦衣衛必須採用奏章的形式進行
彙報,要方便的多。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則是後來居上。
西廠是在明朝憲宗皇帝時成立,這個被史書評為個性軟弱、依賴成性的無能皇帝,對他人
全不信任,只寵愛一個從小照顧他長大的宮女,還封為「萬貴妃」,在讒言蜜語中「自我
感覺良好」。
西廠本來只是爲了替皇帝刺探消息,但首領汪直爲了升官發財,拼命的構置大案、要案,
其辦案數量之多、速度之快、牽扯人員之衆都遠遠超過了東廠和錦衣衛。
西廠在全國布下偵緝網,主要打擊物件是京內外官員,一旦懷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
事先不必經由皇帝同意,之後當然就是嚴刑逼供,爭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
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從「十常侍」到「錦衣衛」、「東廠」與「西廠」,都是政治上最
黑暗的時代,統治者寵信近侍,國家必定崩壞,國運只能衰退、百姓民不聊生。
「歷史的『教訓』就是,大家往往會忘記歷史『教訓』的『教訓』!」史學宗師艾克頓勛
爵的名言千古不破。
就算是從小背誦《四書、五經》,還可以讀哈佛大學之徒,還是往往就會走上「專寵近侍
」之覆轍!原因,就是「自戀」卻沒有「自信」,只有「東、西廠」才能滿足「自我感覺
良好」之假象!
一九五○年代到一九六○年代之間,做為一個外來政權和不信任外人之威權體制,蔣介石
就以「自衛性的政權封閉」控制施政,用人特別喜愛用出身侍從室出身的人,外人不可信
,身邊人才可靠。
如今,看看一大堆所謂的「蛔蟲」、「白紙」和「鏡中影」當道,「報告總統,因為我服
從」再度成為用人新主流!
這樣,並不夠,雖然蔣家建構了「九大情治系統」,但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當中,這些情
治系統逐漸法制化,對統治者而言,頂多只是「錦衣衛」。
脆弱的統治者,還是像漢靈帝一樣,需要在身邊就有「爹娘」,或是如明憲宗一樣,專寵
一人還要廣設自己的專屬耳目‧‧‧
如此,才能理解哈佛法學博士為什麼會公然胡說八道,這是因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日前視
察調查局警政署等情治單位遭批越權,馬英九在七月三日展現出積極替金溥聰解圍的態度

馬英九要求大家「可以去看看憲法增修條文,國安會、國安局相關組織法規,應該很清楚
,國安會祕書長當然是總統的祕書長,主管業務不限於國防、外交與兩岸,國家的其他重
要狀況也是可以關心。」
馬英九強調,若金不去瞭解情況的話,「他怎麼做我的幕僚長?」不能只看這些機關給他
的報告,自己還是要去了解;如果不去瞭解,「我都覺得他會失職」;「因為提供的資訊
,會是二手、三手的,我希望獲得第一手的資料」,馬英九更說:「金溥聰不需要他的授
權或示意。」
原來,金溥聰不必馬英九「授權」或「示意」,只要金喜歡,幹啥都可以?
問題是,憲法條文可以讓馬英九舞文弄墨而曲解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
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請注意:並沒有「國安會秘書長」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六條,「國家安全會議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
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請注意,國安會秘書長「指揮」與「監督」的對象,是「國安會所屬職員」,並不是廣大
的情治系統,而且並沒有必須要了解與掌握「第一手情資」的職權,馬英九簡直在胡說!
難不成依馬英九之邏輯,金溥聰這個國安會秘書長去「第一線辦案」也理所當然?
更重要的是,「承總統之命,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條文清晰明確,一定要有明確之
「命令」,與「決議」,哪來馬英九所說的「不需要授權與示意」?
換言之,如果金溥聰視察各情治機關是馬英九「命令」或國安會議上的「決議」,有案可
查,有文件佐證,大家都還沒話說,馬英九卻還要辯稱「不需要授權與示意」,怕什麼?
是不敢管束金溥聰,馬英九才「不需要授權與示意」嗎?
坦白說,馬英九敢不敢管束金溥聰?門關起來是他倆的私事,誰也不必多話!
但「西廠」從此凌駕「錦衣衛」的歷史教訓、「十常侍」那種「爹娘」引發的浩劫,要是
真的發生在現代二十一世紀的話,身為中華民國真正「主人」的兩千三百萬人當然要計較
,更該鳴鼓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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