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k1234 (老謝看天下)》之銘言:
: 【備註心得】
: 明知道這批人放出來再犯率很高, 台灣一天到晚那些人權團體用人權的理由, 讓管理困難
: 開了那麼個大洞, 最後要怎麼收尾補破網? 你們在強調人權的同時能不能先考慮多數老
: 百姓的人權再考慮少數人的人權?
所以,所有吸食者一但被抓就終身監禁,免得放出來再犯?
或者,根本不要養這些吸毒者,抓到直接判死?
參考伊朗做法:
中央社今年2月27日新聞: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2270228-1.aspx
犯下毒品罪 伊朗處決整村成年男子
伊朗基於伊斯蘭教教義,對毒品犯的處罰極嚴,也常招來批評。
但是伊朗的吸毒人口因重刑而減少嗎?
2015年伊朗官方反毒報告中,估計伊朗有1,325,000人吸毒,計算起來佔7735萬人口
(2013年統計)的1.7%
(來源:http://dchq.ir/en/images/portal-e/reports/drug-control-in2015.pdf)
但從以色列時報去年2月的報導,伊朗面臨毒癮人數上升,約有220萬人有毒癮。
(來源:http://goo.gl/XRfp5n)
伊朗官方的反毒報告裡,也可以看到伊朗開設了越來越多的預防中心和戒毒所
(預防中心從2013年的765家,增加到2015年的1038家,治療及戒毒中心從2013年的
1086家,增加到2015年的1233家)。
看起來,死刑等嚴刑並沒有阻止伊朗的毒品泛濫。
同時,美國也發現,從尼克森開始反毒戰爭以來,全美各地的監獄塞滿了毒犯,
造成很大的監所負擔。
從2015年開始,美國聯邦政府學習某些州政府的方法,在聯邦及國際層級建議用治
療取代監禁來反毒
(白宮的新聞:https://goo.gl/WdJAoP)
(英文維基:https://goo.gl/ntIhPo 美國的反毒政策,也提及新千禧年起,反毒政策
的「放鬆」)
舉國際上的例子,不是說我們一定要學別國。但至少,我們可以參考他國經驗。
以美國而言,老美並沒有說什麼吸毒者的人權,而是因為治療比監禁有效而且省錢。
講白了就是經濟因素促使某些州改變政策,然後發現新政策比較有效。
目前台灣也一樣面臨監所人滿為患。要蓋新的監獄可能也不容易,且要花費不少時間。
若是改用矯治中心,增加治療的經費人力,或許會比監所的支出少,而且能讓吸毒者
戒毒重回社會,成為新的生產力。
一邊是把吸毒者關入監所,去接觸更高級的毒品和黑幫。
另一邊是讓吸毒者隔離矯治,戒毒成功後再回到社會。
我們一定要選把吸毒者關到監所的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