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為何廢死支持者不以數據反駁反廢死支持者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06 14:52:37
為何廢死支持者不以科學數據、P值、樣本數等打反廢死支持者的臉呢?如柯P所說讓我們
用科學數據來解決問題
【實證認死刑有嚇阻力】
這裡必須強調,目前主流學術圈做出的實證研究均證實,死刑的確有相當的嚇阻力,從19
75年美國艾爾力克(I. Ehrlich)教授做出第一篇開創性研究開始,美國已經累積了數百
篇相關研究。
艾爾力克晚期的研究指出,當死刑執行次數每增加百分之1,則謀殺率將會降低百分之0.5
,而大部分的研究也支持類似的推論,每一次死刑執行,均可減少8到24次殺人案不等。
因此,說死刑對殺人案不具嚇阻力是錯誤的。
美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David Muhlhausen曾就此在參議 院司法小組聽證
會做了「死刑嚇阻犯罪、拯救生命」的證詞:九十年代美國Emory大學的Paul Rubin等三
名學者,對美國3000個城鎮20年間的犯罪資料研究展示,平均執行一次死刑,可挽救18條
被謀害的人命。在美國,即使反對死刑的學者也承認,死刑有遏阻謀殺的作用。 上述三
名學者之一的Joanna Shepherd教授就是反對死刑的,但他2005年發表的研究報告也指出
,1977至1996年,在美國每年處決9人以上的州,死刑才有嚇阻作用。意思是說,死刑執
行的太少,阻遏作用就降低。
這是針對殺人案總體而言,那根據前廢死聯盟的苗博雅轉載的日本法務部調查61件無差別
殺人案,有6人(11.5%)是「想自殺、想被判死刑」,9人是因為「自認無法在外生活而
想要坐牢」,22件動機是「對自己的境遇不滿」,10人是「對特定人士感到不滿」5人是
基於有殺人的慾望。也就是死刑判決僅僅對於一成的無差別殺人犯會有反效果。
在美國,死刑犯的平均上訴期(重新審理等)高達20年!說明美國對死刑謹慎到幾乎不用
的地步。生命當然是寶貴的,但如果走極端因噎廢食,徹底廢除死刑,就必然導致罪犯因
不擔心償命而去殺人。美國的做法目前仍可謂樣板:既不廢除死刑,但又非常嚴格謹慎實
行。
「廢除死刑」不是主流民意
反對死刑者的第四個理由是: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聯合國193個成員,已有97國完全廢
除死刑(58國仍保留死刑)。且不說潮流未必正確,事實上這個「世界潮流」說法也並不
準確。從英、法、德、加拿大等廢除死刑的主要西方國家來看,這只是少數左傾分子(包
括法官、媒體、政客們)在政治正確的意識形態驅使下硬性修改法律的結果,而絕不是主
流民意。
例如加拿大1976年就廢除死刑,但2012年(多倫多星報等所做的)民調顯示,在廢除死刑
近40年後,61%的加拿大民眾認為,被判謀殺罪者應被處死刑。
在英國,2011年(Angus Reid所做的)民調顯示,65%的英國人支持對謀殺罪恢復死刑(2
8%反對)。男性和年紀超過35歲的受訪者更傾向恢復死刑。
歐洲最左國家之一的法國,1981年就廢除死刑,是當時的左翼總統密特朗和更左的司法部
長巴丹戴爾根據所謂「哲學信念」而強行廢除的(後被寫入法國憲法),根本不是主流民
意。當時多數法國人認為死刑是合法、必要和有效的。直到現在法國還有42%的人支持恢
復死刑(反對者52%),巴黎《查理周刊》被恐怖分子襲擊造成多人喪生的慘劇後,法國
人支持死刑的呼聲更高漲,右翼領導人也公開呼吁恢復死刑。
歐盟把廢除死刑納入加盟標準,導致保留死刑的土耳其無法加入歐盟。而已入歐盟的匈牙
利總理今年5月表示,「死刑是有威懾力的,雖然可能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但會拯救多人
生命。」結果該言論導致歐盟威脅要開除匈牙利的盟籍。而對猛吃歐盟救濟款的無賴國家
希腊,卻是「吃死」歐盟也不讓它退出。由此可看出歐盟的左傾意識形態瘋狂到多麼非理
性的地步。
作為西方保守主義主要陣地的美國,主流民意一直支持死刑。1994年達到高峰,80%的人
支持死刑。之後雖然反死刑運動不斷掀高潮,但2011年蓋洛普的民調是:反對死刑的美國
民眾只有35%。
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曾精準地指出,「人類的所有災難都來自歐洲大陸。」共產主義從俄
國輸出,兩次世界大戰由德國發動,斷頭台是從法國開始。這些烏托邦和暴力哲學害苦了
世界。今天,廢除死刑的左派幽靈,又是先在歐洲徘徊。但在亞洲國家,多數人民對歐洲
左派的廢除死刑缺乏興趣。
例如在南韓,2009年的民調顯示,66.7%的民眾支持死刑。近年更高,多達83.1%的南韓民
眾贊同死刑(反對的只有11.1%)。
在日本,支持死刑的比例更高,2010年的民調,85.6%的日本民眾支持死刑,比之前的任
何調查結果都要高。
在台灣,過去四分之一世紀的所有民調都是多數民眾支持死刑:1990年是75%,2001年79%
,2006年76%,2008年79.7%,2010年74%,2013年初公布的最新民調,支持死刑的比例達
歷史新高:91%!
台灣跟歐洲國家更不同的是,知識菁英(包括法官等)80%以上支持死刑,只有15.9%贊成
廢除死刑。
「處以死刑」符合自然法
雖然聯合國超過一半國家廢除了死刑,但需指出的是,目前全球維持死刑的國家占全世界
人口的65%,近三分之二!蓋洛普2014年做的全球性民調顯示,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贊成對
殺人犯執行死刑。
美國研究死刑問題的知名學者、紐約法學院教授Robert Blecker的觀點很有代表性,他指
出,對那些有意大規 模殺害平民的罪大惡極者(比如炸毀俄克拉荷馬大樓的麥克維,波
士頓炸彈案的查納耶夫等)必須判死刑。對他們處罰的痛苦度必須跟罪 行成比例,他更
正確的話是:讓犯下如此恐怖罪行的罪犯活著是不義的!
Blecker教授之言,源於先人的智慧。最強調個人權利、奠定當代憲政民主地基的17世紀
英國思想家洛克早就提出,「殺人犯損害 的生命無法彌補,所以處以死刑是符合自然法
的。」 德國哲學家康德也持類似看法。
審判波士頓馬拉松炸彈案的12名陪審員經過三天評審後,對查納耶夫做出死 刑的一致裁
決(如有一人不同意就無法判死刑),而不是終身監禁。判決後該案首席檢察官表示,這
項死刑判決是「公平和正義的」;查 納耶夫用讓美國民眾失去生命或終身殘廢的方式來
實現他的「信仰」,所以應當讓他用生命來償還。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4-06 15:06:00
你看用數據反駁反核有用嗎,台灣是外行鬥內行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4-06 17:44:00
為什麼反廢死者不會自己找數據,又不敢公開說支持死刑?
作者: waterjade (wj)   2016-04-06 21:26:00
要訴諸權威嗎? http://goo.gl/BZuk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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