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為管碧玲委員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羅瑩雪部長的內容逐字稿,
感謝製作發布逐字稿的版友。對本次質詢內容感興趣的版友可點擊質詢影片收
看質詢內容。
從管委員的質詢來看,羅部長的確非常習慣放消息帶風向呢……,此外對照其
他兩篇逐字稿來看,羅部長似乎有對那些被中國帶走的我國國民未審先判為詐
騙集團的問題?
……疑點重重啊……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3rBTqb ]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20160414管碧玲 VS 羅瑩雪質詢逐字稿
時間: Thu Apr 14 16:20:21 2016
質詢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PWLMWfif14
http://miupix.cc/pm-XGCGPW
2016/04/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質詢:立法委員管碧玲 備詢:司法部長羅瑩雪
管碧玲:因為本席長期研究羅部長 因為我知道妳是一個被錯放在威權反民主性格的人被放
在民主國家的法務部部長位子上的人
羅瑩雪:我不接受委員這樣子說我是反民主性格
管碧玲:好 我給妳證據 妳放話帶風向 其實可以說得上是叫我第一名
2013年以來發生重大的事件的時候 而且這些事件都是在台灣民主化過程當中 都是一些
非常重要有價值的民主化過程的事件 妳專門帶風向 2013年9月30 針對特偵組監聽國會
妳受訪的時候 竟然未審先判 妳帶甚麼風向呢 妳說 特偵組應該沒有監聽國會的意圖
羅瑩雪:報告委員 那時候我還沒有上任
管碧玲:沒關係 所以嘛 妳的性格其來有自嘛 所以我說妳是錯誤性格的人被放在錯誤的位
子
羅瑩雪:委員這麼說我不接受
管碧玲:2014年4月8號 針對檢警偵辦學運學生 妳竟然說 要依法處理 妳又帶了一個風向
羅瑩雪:依法處理錯了嗎!?
管碧玲:欸~就是錯了 最後我們的法院的審判證明這是抵抗權的行使(註1)妳說不能因為
是學生就有另一套標準 我們的人民 把妳口中的這些所謂的這些當事人都選為立法委員
要修理妳了啦
羅瑩雪:報告委員依法處理不對了嗎?
管碧玲:所以依法處理的結果人民認為妳依法處理的結果錯了就打臉妳了啊
羅瑩雪:依法處理的結果我們也是依法判決啊
管碧玲:這個運動而成立的一個政黨人民支持他們都成為了我們的立法委員了 沒關係妳再
嘴硬好了
2014年 妳主動針對MG149事件當中說檢察官應主動調查柯文哲 妳又帶了一個風向
2014年10月當選舉的時候 妳在內部的會議裡面羅織抹黑民進黨 妳說有政黨動腦筋想對檢
察官設陷阱 妳又帶了一個風向
2015年5月 當呂學樟提出抗戰勝利70周年要減刑的時候 妳也帶風向 支持減刑 主動的要
大家看看要怎樣把負面的效果降到最低 而今天這個事件妳帶的風向是甚麼? 除了剛剛顧
立雄委員講的那一句話妳拿來用以外 妳帶的風向是 我們應該保護犯罪嗎?人權不包括傷
害他人的權利 冷靜下來想想你們就能夠就事論事
叫我們怎麼冷靜? 妳冷靜的了 我們冷靜不了 我們的國人 妳知不知道肯亞的法律體系
它們是判例主義國 他們是判例主義的 今天這個事情形成了一個案例以後 相類似的事情是
被肯亞就當作判例就照這樣下去做的 將台灣人民將來到肯亞 落入肯亞的法律邏輯 他們
法律系統的邏輯 可能被用這種判例 只要稍微被中國認為有傷害到他們國家的犯罪行為都
可以被中國帶走 這種時候妳要我們冷靜不要包庇犯罪 我們不想要這種部長 好在我們
520就可以不必再見到妳在這個位子上
羅瑩雪:委員是反治制嗎? 妳剛剛一直說我主張我依法辦理是錯的
管碧玲:一個反民主的部長有什麼資格在這裡批評我們反法治 我們反的是什麼 我們反的
是把法律拿來作為侵犯人權的工具 而不是把法治放在民主的主義之下 妳們是違法所治
我們是依法行政
羅瑩雪:我不接受這個帽子
管碧玲:部長 我們的帽子 不是帽子 我說的定論是提供了這麼多的證據
羅瑩雪:那個都是過度解讀
管碧玲:整個政府在這個過程之中的軟弱 軟弱到不敢運用任何輿論的壓力 妳不敢像當初
千島湖事件 像李總統罵 土匪 妳們不敢用這種語言 向中國表達最嚴正的抗議妳們不敢
妳們也不敢訴諸國際
羅瑩雪:妳們這種是激將法的方法 我們是要辦事情 而不是要吵架
管碧玲:沒有欸
羅瑩雪:要我們去跟中國大陸吵架對事情有幫助嗎
管碧玲:當然要吵架 而且人馬上去吵 就到第一線去跟他吵 把他國際化 妳知不知道
本席問的外交部 看一下這張統計 這一個新聞的國際新聞媒體的報導 多麼多麼的少 多麼
多麼的不被國際重視 妳們連開一個國際記者會都沒有 妳們都不敢 妳們完全不敢激怒中國
妳們不知道說 台灣人民的輿論應該讓妳們適度的表達給中國 這是妳們給我的統計欸 妳知
道重要的 主要國家的重要媒體對這件事情沒有報導
羅瑩雪:委員希望世界各國對我們的詐欺集團更注意嗎
管碧玲:所以啊 又來了 已經未審先判說他們是詐欺集團了 妳剛剛還回答顧立雄委員 妳
完全沒有資訊不知道內容 妳現在又說他們是詐騙集團了 這就夠了 我送妳一個帶風向女
王的封號
羅瑩雪:請委員自己帶回去
(羅瑩雪怒而中離)
管碧玲:主席她可以這樣嗎? 太囂張了吧 主席妳要維持秩序啊 即使時間到了她可以這樣
說下台就下台嗎?主席你這要譴責她吧
(羅瑩雪重新連線)
答詢時間結束
註1 抵抗權
所謂的抵抗權 指的是人民對統治者已不正的法律侵害 壓制人權時 有反抗的權利 由自然法
衍生出 德法皆在憲法裡有明文規定 德國將其規定於憲法之內 主因是考量制度不可能
健全與完善 以至於發生了希特勒事件(符合法律制度的修法改至專權 符合法律制度殺
猶太人)
為避免有類似情形發生 當統治者合法卻不正時 人民有反抗的權力 所以當人民是為了
對抗合法卻不正的統治時 該行為有違憲法保障而不會違法 正所謂公民不服從 指的是基於
良心 刻意地 公開地 集體地違反法律的行為 主觀上訴諸法律的原則 並心悅誠服接受法律
的制裁 遠超於個人利益之目的 在民主法治國家體系下 區分成狹義的公民不服從以及廣義
的公民不服從 前者專指刑法而言 後者則是擴充至行政命令及民法 通說認為 在手段上
必須是非暴力的 但暴力的界定不明確 因此依法律之比例原則來判斷 早期的蘇格拉底時代
就提出了 有人說東方孟子的民貴君輕思想也是一種 真要說徹底發揚的是在法國大革命
衍生出其他的革命 那時為起源市民不服從 沒看過 應該是有人拿來引用 其實兩者概念是
一樣的 只是一個重在反抗的權力 一個是不服從其法律 而抵抗權被明文化在某些國家的
憲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