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媒:殷鑑迫近!中國今日綁架台灣人,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4-14 23:04:21
【媒體來源】民報
【新聞標題】外媒:殷鑑迫近!中國今日綁架台灣人,明日綁架異議人士
【完整內文】許銘洲/編譯 2016-04-14 09:31
中國外交部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對於肯亞遵循「一個中國」,把台灣刑事嫌犯遣返中國,
直呼讚譽肯定(圖片:Courtesy of DW/Picture-Alliance)
http://image.peoplenews.tw/news/71e11fa9-3dba-4ddb-b48f-c1a59ab492bf.jpg
台灣人不分黨派,共同經歷了近一週來,肯亞將涉及網路電信詐騙案45名台灣嫌犯,
遣返中國的「驚駭」事件;
朝野人士同仇敵愾,一致譴責中肯2國黑心共謀,非法綁架台灣人的不文明舉動。
然而,中國為何要這麼做?
其目的,就是想告訴台灣人,「一個中國」魔咒是無所不在的;
而北京豢養的肯亞小跟班,則因「政治利益」考量,配合中國編導的戲碼演出。
此一警訊顯示,北京正透過強權外交的運作手段,
將台灣刑事犯納入中國「國家安全法」管轄範圍;
未來如果中國餵養的像肯亞之類小跟班國家,更加人多勢眾,
甚至連鼓吹「反中」的異議人士,都可能被綁架到中國,遭「國家安全法」伺候審訊。
美國《外交官》(The Diplomat)雜誌,4月12日發表一篇專文 ,
http://thediplomat.com/2016/04/china-abducts-taiwanese-in-kenya/
名為「中國在肯亞綁架台灣人」(China ‘Abducts’ Taiwanese in Kenya),
該文作者為英國諾丁罕大學非住民研究員寇謐將( J. Michael Cole)。
專文內容指出,先是2014年涉及網路詐騙案的23名台灣人,在肯亞關押了1年餘後,
今年4月5日被首都奈洛比法院(Nairobi court),判處無罪釋放,須在21天內離境。
根據4月11日台灣家屬出具的信件資料顯示,肯亞當局告訴這23人說:
你們辦好相關的護照文件後,就可以回台灣;
結果證明是一場「謊言」。
這些人共分2批,被強制遣返中國,一度還因群起抗拒,遭丟擲催淚瓦斯,
警方並手持衝鋒槍(即輕型自動槍)強押著他們登上遣返班機。
另1批遭遣返人員,是剛在最近2週內被肯亞警方逮捕的22位(非法入境)臺灣籍嫌疑犯。
專文引述台灣非洲部門外交人員的看法指出,這2批嫌犯的「案情」風馬牛不相干;
然而,肯亞通通把他們「引渡」回中國受審
(早在2015年8月15日中肯雙方,就已精心謀畫此一引渡條約)。
http://www.chinadaily.com.cn/world/2015-08/17/content_21619030.htm
專文指出,綜合如上跡象顯示,很難不讓人聯想中肯2國是「共謀者」;
換言之,中國高舉「治外法權」
(extraterritoriality,即凡國外的審判皆不算數,必須透過中國司法重新審判),
而肯亞則竭力在北京的旨意下,承乞歡顏。
台灣人必須接受「中國司法審判」,從主權獨立國家擁有的「司法管轄權」角度而言,
是毫無道理的;
不過,如從打擊跨國性的網路犯罪而言,國際間確有前例可循;
而且如果這類犯罪,危害了中國的「國家安全」。
美國2007年曾有類似先例,當時23歲的羅馬尼亞籍人士,
奧維迪烏-約努茨.尼古拉-羅蒙(Ovidiu-Ionut. Nicola-Roman),
進行網路犯罪,美方基於兩國間的
「雙方法律協助議定書暨引渡條約」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Protocol and extradition treaty),
將尼古拉-羅蒙引渡到美國受審;
同案嫌犯還包括烏克蘭籍,以及愛沙尼亞國籍的多位人士,皆一一被引渡到美國。
當時的美國副檢察總長馬克·菲利普(Mark R. Filip)表示:
「刑事犯透過網路的強大威力與便利性,從事犯罪行為是無國界的;
所以打擊這類犯罪,不應受到邊境、國界的設限阻礙。」
中國「國家安全法」 可擴大綁架異議人士
另外,2009年間,中台2國曾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照理說,
這類窗口應該對涉及台籍人士的犯罪個案之相關資訊商討,有所俾益;
結果卻形同具文。
這起肯亞綁架事件,中國外交部完全沒有提到前2項可資援引的參考作法,
反倒讚譽肯亞,基於「一中政策」的引渡作為。
換言之,北京臉皮厚腆不怕被國際社會指控「綁架」,行使(過時的)「治外法權」,
也不怕被說成蠻橫「孤立台灣」。
專文認為,北京之所以對合理性頗高的2項前例,一概「鄙棄」,顯然是考慮到,
如果援引這類前例,
將等同是北京認可「台灣人並非中國人」,不適用中國法律」的事實。
肯亞事件所曝露的警訊是,北京近來在國際間一些「友好盟國」之間,
透過強權外交的運作手段,將台灣刑事犯納入中國「國家安全法」管轄範圍;
準此,可以類推,港澳台皆無一倖免。
一旦某些人士,鼓吹反對中國統治的「分裂主張」,北京即可將之視為,
危及中國的國家安全,
因而遭到嚴厲調查審訊(譯註:如香港銅鑼灣書店5人遭綁架案);
縱使這些人旅居國外,
還是會遭到這類親中國家的逮捕
(譯註:如中國在國際間豢養的小囉嘍國家,夠多的話),從而引渡到中國受審;
過程中的法律程序,人權保障,完全都不重要了。
專文引述《路透社》( Reuters)4月8日報導指出,
肯亞當局將涉案台灣人遭遣送中國的同一天,
該國隨即宣布,獲得北京6億美元的貸款,藉此幫助肯亞打消2015-16年度的預算赤字。
2011年間,14名台灣人涉及一件中國投資詐騙案,當時菲律賓警方,
疑似同樣在中國壓力下,將這些台灣人(連同10名中國人)遣送中國,
這起事件引發台灣人怒火;
當時的馬尼拉當局,拒絕向台北道歉。
隨後,2015年10月間,馬尼拉把42位涉及另1起刑案的台灣人遣返台北,讓北京很火大;
菲方則因與北京就南海問題的緊張磨擦,並不理會中國的抗議,
【新聞連結】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1e11fa9-3dba-4ddb-b48f-c1a59ab492bf
【備註心得】為什麼這篇文章如此落落長?
因為肯亞案這絕對不是簡單的詐騙案,而是涉及外交、司法和國家主權的政治問題。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4-14 23:14:00
我們的義務教育並沒有教導我們深入思考的方法,會出現被詐騙案引開注意力的人,真的不用感到意外…。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6-04-15 06:02:00
我覺得根本沒詐騙案這件事情,不太相信中國的話,整體感覺是子虛烏有的政治事件。台灣的官員應該直接用強硬的方式去中國把人帶回來,自己國人自己審,中國憑什麼審,連受害者都沒看到,就像香港銅鑼灣書店的感覺一樣,被亂安罪名要你坐牢。
作者: yanzg (油炸鬼)   2016-04-15 09:50:00
台灣就是詐騙王國的話﹐有什麼必要尊重台灣主權﹖分不清什麼東西是遊戲規則﹐什麼東西是實質﹐還是早點休息
作者: goenitzx   2016-04-15 19:20:00
老共的手段總體來說只有一種叫威脅 而且越使用越讓台灣人清楚明白這個政權不可信任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6-04-15 21:54:00
詐騙王國…呵呵,證據呢?就算台灣是詐騙王國,因為這樣就不尊重國家主權?兩碼子事也能扯在一起,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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