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智財局推動的修法範圍如下:
1.學生撰寫完成並取得學位的碩博士論文,修法後將「視為」公開發表。
2.修法後於滿足一定條件時,可公開發表作家生前未發表的作品。
3.擴大遠距教學時的「合理使用」規定,以促進遠距教學發展。
4.民眾於公園跳舞做操時播放音樂伴奏,不用著作權人同意也不用付費;辦公室每日午間
播放音樂,不用徵得著作權人同意但應付費給著作權人。
5.修法後將使圖書館可以電子書、報、期刊的方式供讀者於館內瀏覽,但由於電子檔案具
有容易複製與流通方便的特性,為了同時兼顧權利人的權益與讀者的需求,館內提供讀者
瀏覽用的電腦不得連接館外網路,也不可存取檔案。
6.增訂著作財產權人不明強制授權制度(「孤兒著作」之強制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