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史上最速槍決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5-10 21:53:49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dohProject (給你獎勵)》之銘言:
: : 絲毫不加掩飾的司法操作
: : 再提一次我的論點
: : 因為廢止死刑而變相鼓勵某些犯人犯下重刑犯而產生的犧牲者,這無法測量
: : 因為維持死刑而死於冤案的犧牲者,也無法測量
: 因為殺人犯而死的人,這是可以測量的。
: 你刻意忽略了這一點,這就是你的問題。
: : 因為任何一條人命的價值都無法衡量
: 任何一條人命的價值都無法衡量,那為什麼有人可以剝奪四條人命?
: 我倒想看看某些人如何回答這個問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10/857556/
我只想說這是毫不掩飾的司法操作
下午還在說要開會討論
晚間(七點鄉民爆料)突然就簽了並且執行
13號總辭剩下三天 權力要用到最後一秒嗎?
鄭捷該死 那前面那些死刑犯呢?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1:54:00
我只看結果,結果是好的就行了,馬英九不干我事。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6-05-10 22:01:00
法治國同樣重視程序阿...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5-10 22:02:00
馬囧不干你事,但他幹出來的事大部分都干你我的事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2:03:00
不管怎樣,結果是好的就ok了。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5-10 22:04:00
想幹什麼 就幹什麼 說真的一點都沒啥好高興的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6-05-10 22:05:00
前面幾十個死刑犯都還活著 就搶著要先斃掉才定讞沒幾天的新人 擺明有鬼
作者: RbJ (Novel)   2016-05-10 22:10:00
沒有程序正義哪來的實質正義......還敢說結果好就好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2:12:00
槍斃鄭捷哪裡沒程序正義了?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6-05-10 22:12:00
所以今天不用管程序想槍決誰就槍決誰囉?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6-05-10 22:15:00
為什麼要繼續放那42個死刑犯在那邊不槍決只槍決鄭捷一個?很明顯就是政治操作阿過了520那42個會不會被槍決都不知道了我是看過程也看結果的 跟尚市長你只看結果不一樣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2:17:00
...為什麼前面的不槍決,是因為廢死在作梗,懂嗎?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6-05-10 22:18:00
鄭捷廢死也有插手 那為什麼鄭捷卻被槍決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2:19:00
廢死沒插手這個案子啊?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5-10 22:24:00
廢死怎麼會不插手鄭捷的案子?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2:25:00
目前我沒看到,頂多只有法扶律師而已。
作者: RbJ (Novel)   2016-05-10 23:02:00
【新聞稿】律師團針對鄭捷遭執行死刑新聞稿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47503針對新聞報導鄭捷於105年5月10日已遭執行死刑一事,執行前並未通知家屬及委任律師,律師團深感遺憾與不解。。因鄭捷已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非常救濟程序之扶助並獲准許扶助律師團日前才開會準備提出非常上訴、再審及釋憲惟法務部竟一反過去聲稱會審慎審核執行死刑之做法,於判決確定短短兩周即執行死刑。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0 23:03:00
委任律師跟廢死團體又不一樣了。
作者: RbJ (Novel)   2016-05-10 23:03:00
http://0rz.tw/Q45A6 【鄭捷槍決】解青雲姊姊震驚:真的嗎?不是啦,我在回答你上面說程序問題廢死團體有沒有插手這個案子,我是沒去了解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5-11 00:00:00
果然沒有通知家屬啊……。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5-11 01:33:00
速戰速決阿,免得廢盟又找ㄧ堆人到法務部前點蠟燭了xd
作者: IcecreamHsu (冰淇淋)   2016-05-11 07:14:00
4樓的留言有夠可怕 那獨裁也是好的 結果對國家有利即可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1 07:21:00
這件事的結果對誰有利呢?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1 07:46:00
是樓上先說結果是好事的,想必樓上自己就感受到極大的利益了?你才是有義務回答有利之處在哪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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