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6-05-22 19:35:07※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GM8Obg ]
作者: b89207040 (黃卓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轉錄] 許勝發掏空50億,易科罰金29萬7000元
時間: Sun May 22 15:39:00 2016
原文
http://www.rusrule.com/2016/05/blog-post.html
2016年5月15日 星期日
從萬泰銀宣判看台灣司法
從萬泰銀宣判看台灣司法
四月底有個案子二審”悄悄地”判決了. 悄悄的意思並不是司法有什麼問題,而是相較於
本案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時的民情激憤,二審結果不論在媒體上或是網路上卻是出奇地冷
靜。這個案子就是萬泰銀行(現在併入開發金控叫凱基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的掏空案。
讓我帶大家看一下2014年4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時的新聞標題
─許勝發涉掏空萬泰銀行 求刑10年 輕判6月 (自由時報)
─太子董座超貸 罰16萬元了事 (蘋果日報)
如果你還記得當年婉君最興盛時,不少人還挖出了許勝發的背景,大嘆黨證無敵,有關係
就沒關係!
是的,這個案子是因為許勝發從1996年到2003年期間,利用自己同時是太子汽車和萬泰銀
行董事長的身份,以7~8家人頭公司分別從萬泰銀行和萬泰票券(後來併入萬泰銀行)借出
共計新台幣50億元,這個案子在2008年被檢察官以”非法授信罪”和加重”背信罪“起訴
,求刑10年。
然後呢? 經過6年的審查,一審在2014年判”非法授信罪”成立,但背信罪不成立, 判一
年,但因為中間碰上2007年的解嚴20週年的減刑,所以變半年,依規定不到一年刑期可以
依一天900元折抵,所以最後變成繳交新台幣16.2萬元就可以脫身了,這也是當時輿論大
罵的由來。
接下來是2016年的4月二審判決結果,同樣的媒體報導如下:
─萬泰銀非法核貸弊案 許勝發加重判11月 (自由)
─涉萬泰商銀違法放貸 太子集團許勝發二審判11月 (蘋果日報)
簡單地說,原本大家不滿的一審判一年減刑為6個月, 易科16萬罰金,二審法官決定予以
”重懲”,改為判刑25個月和罰1600萬, 同樣在減刑後,變成11個月, 可易科29.7萬元和
另外罰金700萬,換言之. 二審判決後許勝發要改繳730萬(還能找錢3000元)後”才能脫身
”。
很明顯地,我們的媒體和鄉民認為730萬-3000元就是一個掏空50億元案件的最適處罰,或
是此時我們應該專注於非洲詐騙犯該送往何處? 畢竟國家尊嚴高於一切掏空案,所以輿論
才會將本案在一審被高高舉起,二審卻輕輕放下,大家卻都沒有意見。這絕對不是因為媒
體被收買,還是婉君覺得民進黨已經執政,基於和協社會沒有必要再追殺國民黨大老的關
係。
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萬泰銀行是1990年代台灣開放的新銀行之一,其背後最大股
東是專門代理Suzuki的太子汽車。這些年來汽車業品牌大者恆大,太子汽車開始沒落了。
自家企業沒落,但自己同時又開銀行,如果是你會怎麼做? 很簡單嘛,去自家銀行搬錢就
對了。這說來容易,但金管會不是笨蛋,很早之前就明令禁止銀行對內部關係人作無擔保
放貸,也就是內部人要借錢可以,一定要有足額擔保品。所以怎麼辦? 上有政策 下有對
策,很簡單啊,許勝發就成立了一堆人頭公司看起來和自己無關,然後利用對銀行的控制
力讓萬泰銀行放款給這些公司,從1996~2003年,這些人頭公司向萬泰銀行借了34億,向
萬泰票券借了16億,這個案子經檢舉和調查後檢察官發現,這些借到xx公司的錢,根本最
後都繞回了太子汽車手中,甚至有幾家公司的負責人就是太子汽車的財務長,於是就以”
非法授信”和”加重背信罪”起訴,求刑10年。
先講一下”背信罪”,幾乎你看到的所有掏空案件當事人被告的就是”背信罪”! 背信罪
簡單講就是民間版的貪污罪,大家熟悉的貪污是公務人員才有的罪,公務人員拿國家的錢
或權力卻以此圖利特定人或自己,這叫做貪污。但民間企業經理人不是公務員啊? 不過我
們公司法裡有規定,公司經理人對股東負有忠實誠信義務。如果經理人拿了股東的錢去圖
利他人或自己,那明顯地就違背了忠實誠信原則,所以叫背信。不過anyway, 反正背信罪
就是民間版的貪污罪就是了。所以從上面敘述應該你可以清楚了解,為什麼許勝發會被告
背信罪了吧。
另一個被告的是”非法授信罪”,這個就比較簡單了,因為銀行法告訴你銀行不能夠無擔
保放款給關係人企業,於是許勝發繞了一圈,結果被檢察官查出來這些公司名義上不是關
係人,但實際上就是, 所以法律叫你不要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非法授信。
這樣說來很清楚了,那怎麼會一審判一年,二審判25個月呢? 因為二庭的法官都判決,背
信罪不成立,非法授信罪成立! 怎麼會這樣?
很簡單,因為萬泰銀行寫了一封信告訴法官,他們沒有損失,原因是這些人頭公司都有按
時繳付利息,甚至有幾家還提前還款了。而有趣的是,台灣法律規定背信罪成立的必要條
件之一就是必須要有受害者。既然本案沒有受害者,那當然背信罪就不成立。說真的,你
有沒有覺得什麼地方怪怪的? 這讓我想到我之前用過的一個例子:
古時候常常發生女生被強暴的事,這個強暴犯被抓起來後,男方的父母就去找被害人的父
母協調,”哎呀~我兒子就是太愛你的女兒了才會幹出這種事,反正你的女兒也不是完璧
之身了,以後也嫁不出去了,還不如嫁給我兒子,了不起我們聘金多付一點”. 女孩的爸
媽想想也對,不如就把女兒嫁給強暴犯。於是接下來男方的父母再去找縣令,大人啊~他
們二個都要結婚了,這樣就算不算強暴了啊? 大人想想也對,於是就把強暴犯無罪開釋了
. 聽完了這個故事你會覺得這是個完美結局? 還是覺得裡面有個地方就是覺得怪怪的?
或許你該想的是,我們的法律要懲罰的到底是犯錯人的不當行為? 還是他的不當結果? 如
果有個搶匪搶走了路人皮包,路人為追趕匪徒閃過了樓上掉下來的花盆,結果抓到了搶匪
,被害人也沒有財物損失,難道搶匪就該無罪嗎? 為什麼背信罪一定要有人受害? 如果我
知道我從銀行搬出一堆錢,反正只要調查局開始約談我(甚至不必等到起訴),我馬上還錢
就不會有事,這個法律是不是不在威嚇犯罪者而是在鼓勵大家這麼作? 請你回頭去看看什
麼叫背信? 當一個銀行負責人利用權勢把錢挪到自己企業或自己的口袋時,是否他就違背
了忠實誠信的責任? 這個前提下,有必要一定要有受害人嗎?
事實上,如果再細究,你會發現這個案子帶出台灣現有法律問題還很多. 例如,這個案子
是2008年起訴的, 犯行在1996-2003年, 一審在2014年, 二審在2016年,目前還不知道三
審定讞是何時,如果以起訴時間點來看,定讞可能在起訴後9~10年後,如果以犯行來看,
可能還超過20年。而許勝發已經91歲了! 我曾聽過地檢署的一位主任檢察官說過,台灣金
融犯罪的平均結案時間是10年。當然會造成這樣的結果背後因素很多,金融犯罪牽涉到人
事很複雜,被告可以利用不停傳喚證人來拖延時間、台灣司法審理制度問題…等,但同樣
的道理,從事金融犯罪利大罪輕,又平均要10年才會定讞,是不是也在鼓勵大家朝向方向
?
第二、對於犯罪金額,檢察官說是50億,但法官認為不法金額只有8億,理由是銀行法雖
然在1975年就規定不能對負責人作無擔保放款,但是規定不能”用人頭”作無擔保放款是
2000年11月才通過,在法律不溯及既往下,因此法官認定許勝發的人頭公司只有2000年11
月過後的才有罪,因此之前的42億不能算。可是你想看看,前面的42億流進太子汽車是事
實啊! 如果沒有許勝發的壓力或暗示,正常情況下,萬泰銀行(或任何一家銀行)會無擔保
的借42億給這些公司嗎? 難道這不能解釋為負責人的延伸? 只追求表面文字條文而不重實
質影響,法官大人請問你在想什麼? 更別說2000年11月後才成立的公司何德何能? 居然可
以讓萬泰銀行無擔保借8億給這3家公司? 這難道不是背信嗎?
反過來講,台灣的法條是固定的,不溯及既往也是法律常識,那為什麼檢察官又要把案子
”拱成”50億呢? 台灣常見起訴時是重罪,結果判決時卻不及起訴罪刑的1/3,往往大家
都歸究於司法腐敗或恐龍法官,如果經常是這樣,不知你有沒有想過,這其中檢察官可能
也有問題?
最後,這個案例要凸顯的,除了司法審判的緩慢、法條定義的落後及讓人不敢恭維,最後
一個就是我們立法的怠惰。
從上面敘述你就知道,1975年就規定不能對負責人作無擔保放款,可是到2000年才把人頭
納入,請問一下,這是因為1975~2000年之間台灣很少用人頭借款,一直到接近2000年才
頻頻發生因此引發立委關注呢? 還是從頭到尾人頭借款就是台灣普遍的現象? 如果是後者
,那為什麼我們的立委要到2000年才知道要修法? 在其他文章我提過,當全台灣為2013年
日月光排放廢水只被罰60萬而”震怒”認為恐龍法官或官員收錢時,你有沒有想過法官會
這麼判是因為當時這條法律最高的處罰就是60萬(當然, 水污染防制法在去年修正了)。而
之所以如此,這是因為20多年前這條法律在訂立時60萬真的是一筆很大的錢,而因為20多
年來這條法律從未修過,結果今天60萬反而成為一種笑話。所以造就這一切的問題到底是
出在行政機關、恐龍法官? 還是那些你每天都在電視上看到,捍衛著民眾公理、國家尊嚴
的立委? 你有沒有想過這些人什麼事都做,但偏偏他們很少立法和修法? 而偏偏你今天
看到的很多問題就是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訂定的很不完整、處罰很不具有威嚇性! 出問題
的到底是誰?
台灣有許多讓人莫名其妙的案子,倒楣一點的被媒體或名嘴點名出來批評,可是經常媒體
講了半天,也都是只是針對該案在討論和幹譙,也沒幾個人想過造就這個問題的背後制度
是什麼? 是不是我們應該從制度面去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 反正大家就拼命譙,搞到真的
出事了,很多人第一時間想的是,快點拿些好處來賄賂這些媒體和名嘴,自然就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甚至可能連提都不提。至於萬泰銀嘛~我不知道到底是好運,或是真的公關做
得很好,反正台灣是沒幾個人關心的,即便這個案子反映的是台灣司法和立法的大問題…
…
我想我們還是繼續關心柯P有沒有在Line上說”對A片很興奮”還是謝金燕和豬哥亮的愛恨
情仇好了。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5-05-22 15:39:00罰這麼少 幹
作者:
Teng0615 (å¸æ°´çš„好毛巾)
2015-05-22 15:40:0050億-30萬=0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5-22 15:40:00發財秘笈 樓下快抄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5-05-22 15:40:00
超好賺?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5-22 15:41:00是否刑法上的處分就是這樣了,後面應該是民法賠償之類吧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5-05-22 15:41:00
台灣判案有比例原則,碰到罰錢就沒比例原則了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5-05-22 15:41:00
馬的
作者:
hw1 (hw1)
2015-05-22 15:41:00好棒 賺了4999703000元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22 15:42:00這樣某些人還敢怪人眼紅仇富?XDD
作者:
k37440 (k37440)
2015-05-22 15:42:00鬼島無誤
作者: cca1109 2015-05-22 15:43:00
kmt執政貪污保證
作者: andyboy0428 ( 閒雜人等) 2015-05-22 15:44:00
台灣法治問題很大
作者: caesar95 2015-05-22 15:46:00
司法要改革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5-05-22 15:46:0050 < 297000 判決合理!!
作者:
leron 2015-05-22 15:46:00司法真的要改革...不然法官亂判一通真的太誇張了
作者:
leron 2015-05-22 15:47:00誰知道那些恐龍法官背後有沒有拿錢...一定要重新改革司法
作者:
DEDD (桃園中壢)
2015-05-22 15:49:00哇~罰30萬真重~
作者:
dufflin (怨憎會 愛別離 求ä¸å¾—)
2015-05-22 15:50:00靠 話說 到底搬出去頂樓了沒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5-05-22 15:51:00這就是為什麼,小英就職喊司法改革時,掌聲是最大聲的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5-05-22 15:51:00就台大那群教出來的好學生啊呵呵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5-05-22 15:56:00創法容易 修法難
作者:
wu90318 (wu90318)
2015-05-22 15:56:00高調
作者:
thigefe (米麩)
2015-05-22 15:56:00有錢人真的太爽
作者:
rial (deoo)
2015-05-22 15:57:00幹,法院果然是中國黨開的
作者: Templar47 (DefendDarkness) 2015-05-22 15:57:00
推推
作者: rupcj (不怕) 2015-05-22 15:59:00
支時跟聯合的報導怎麼不敢貼來比較!?
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15-05-22 15:59:00黨證現在有團報優惠嗎?
作者:
BEC5566 (玻色愛因斯坦凝結五六)
2015-05-22 15:59:00好文 推推推
作者:
myanigi (豆仔)
2015-05-22 15:59:00高調
作者: codehard 2015-05-22 16:00:00
接下來是司法改革
作者:
reil (REIL)
2015-05-22 16:00:00富人天堂
作者:
getfull (getfull)
2015-05-22 16:02:00廢物黨奸商殺無赦
作者:
JF5385 (塵翼)
2015-05-22 16:03:00中肯推
作者: cmy66 (cmy) 2015-05-22 16:07:00
高調
作者: sjlee1127 2015-05-22 16:08:00
高調
作者: OrdinaryMan 2015-05-22 16:13:00
高調 司法 一定要改革 !!
作者:
chanli (chanli)
2015-05-22 16:14:00拜託台灣的立法委員不要一天到晚只顧選民服務,麻煩上立法院多幫忙把台灣的法律好好改一改吧!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05-22 16:15:00力法怠惰一直是台灣最大的問題, 沒有之一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5-05-22 16:18:00長知識了,感謝原po免費幫我上課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5-05-22 16:20:00靠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5-05-22 16:22:00到底是法律的問題還是法官的專業判斷很獨特
作者: cca1109 2015-05-22 16:28:00
kmt不意外
作者: x0N 2015-05-22 16:32:00
淺顯易懂,感謝原po
作者:
rask ( )
2015-05-22 16:36:00推
作者:
brizzes (易木翡)
2015-05-22 16:37:00果然賺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5-05-22 16:38:00幫高調 kmter沒一個良心 會出來說不應該
作者:
kutkin ( )
2015-05-22 16:38:00只有陳水扁 才有實質影響力其他人都沒有實質影響力對了 還有一個郭瑤琪 我都忘了.....
作者: FannWang ((。。)~...蝌蚪) 2015-05-22 16:42:00
民智未開的台灣
作者: louisp (♪Cygnus♪) 2015-05-22 16:43:00
kmt不意外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5-22 16:43:00===========蠢吱看到沒!!我們殺人魔KMT貪汙貪爽爽=======
作者: ks2384im 2015-05-22 16:46:00
爽賺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5-22 16:48:00掏空50億小罰30萬!狂不愧是國民黨支持者!381萬人罩天下無敵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5-22 16:50:00
哈 根本笑話
作者:
riomusi (ads)
2015-05-22 16:51:00高調
作者:
HKJCCW (HKJ)
2015-05-22 16:53:00淚推
作者:
rial (deoo)
2015-05-22 16:54:00幹,法院果然是中國黨開的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5-05-22 16:54:00在台灣欠多才是人生勝利組
作者:
xfirex (lpfire)
2015-05-22 16:55:00高調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5-22 17:00:00推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5-05-22 17:00:00推
作者: jonwei (龍元) 2015-05-22 17:03:00
高調
作者:
daalien (荒島遺失經緯線~)
2015-05-22 17:04:00高調
作者: yumemi25 (yumemi25) 2015-05-22 17:04:00
怒推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5-05-22 17:05:00呵呵
作者:
oidkk (嘖嘖)
2015-05-22 17:07:00高調
作者: pache 2015-05-22 17:10:00
司法改革推
作者: jason0271 (豬肝) 2015-05-22 17:16:00
高調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5-05-22 17:18:00
。
作者:
Muroi (絕對要爬上去!! ~"~)
2015-05-22 17:20:00推,其實要關注修法,不修罰則就是那麼輕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5-05-22 17:22:00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看此案就知道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5-05-22 17:24:00詐騙被發現就還他錢,就沒有受害者了呀~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5-05-22 17:24:00民進黨執政 立委別怠惰了
作者: j68345517 (阿斗) 2015-05-22 17:27:00
推,所以有沒有還錢?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5-22 17:31:00幹你娘咧國民黨垃圾,高調先
作者: RyokoHirosue (520...? ? ? ? 惽) 2015-05-22 17:32:00
推
作者: sheep0816 (多醣體) 2015-05-22 17:36:00
!
作者: PAULVC (魂殫) 2015-05-22 17:36:00
....
作者:
wu90318 (wu90318)
2015-05-22 17:37:00再推
作者: BamKero (kero) 2015-05-22 17:39:00
高調
作者: totogood (totogood) 2015-05-22 17:39:00
大推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5-05-22 17:45:00WTF kmt
作者:
hotbath (Go ahead with Dream)
2015-05-22 17:46:00國民黨不貪污才奇怪
作者: garcia (極惡外星人) 2015-05-22 17:46:00
KMT不意外 還當過立委 真不簡單
作者: ptar 2015-05-22 17:49:00
推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5-22 17:51:00689的最愛
作者: monachi1985 2015-05-22 17:57:00
..
作者:
pesai (飛飛丸)
2015-05-22 18:10:00幫高調
作者: cc219310 2015-05-22 18:12:00
推
作者: titan2578 2015-05-22 18:13:00
推一下
作者: hongyi0318 (manonearth) 2015-05-22 18:14:00
推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5-22 18:14:00高調
作者:
wadxmjh (ㄒ口hn ㄈena)
2015-05-22 18:17:00推
作者:
samue 2015-05-22 18:19:00這要高調~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5-05-22 18:31:00罰這麼重!?給條活路好嗎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5-22 18:34:00高調
作者:
S780122 (ㄚ超)
2015-05-22 18:39:00跟KMT有得比
作者: chenhen1989 2015-05-22 18:41:00
立法委員問題最大
作者: marksin (人參) 2015-05-22 18:42:00
.......................
作者:
dingL (什麼)
2015-05-22 18:45:00高調
作者:
xx78826 (當阿宅才能開R8)
2015-05-22 18:47:00wow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5-05-22 18:47:00黨政無敵
作者: jasmineheish (玩奶) 2015-05-22 18:48:00
哥
作者: gotornado (Sean) 2015-05-22 18:49:00
50<297 合理啊
作者:
Tuscany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5-05-22 18:52:00國民黨就是威
作者: ShutODown 2015-05-22 18:53:00
空有法治外殼 沒有法治能力的台灣XD
作者:
asiu (一定)
2015-05-22 18:55:00國民黨就是威
作者:
cc9i (正直與善良)
2015-05-22 18:58:00推 檢察官也有問題
作者:
forbake1 (一點都不瀟灑)
2015-05-22 19:00:00鬼島法律
作者:
urreed (和利)
2015-05-22 19:05:00利委惰於修法 冥嘴還能常常說出某某利委其實很不錯的評價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5-05-22 19:05:00幫高調
作者:
urreed (和利)
2015-05-22 19:10:00每看到這些都證明台灣是屬於東南亞落後國家之一 把利委趕出國會 讓立委當選才有可能改變 需要更多黃國昌等級立委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5-05-22 19:11:00司法體系,就是立委、教授、法官、檢察官都有問題,慘
作者:
qppqqp (還是一個人)
2015-05-22 19:12:00狗黨威武 哇勒肏
作者:
FateOFP (母★教福爾摩斯)
2015-05-22 19:14:00鼓勵犯罪 不意外
作者:
sakon (Just listen...)
2015-05-22 19:14:00鬼島的玩法
作者: cbr0627 (往事隨風) 2015-05-22 19:16:00
高調
作者:
spec55959 (å…«å¦å±±ä¸‹æ™ºæ‘å¥)
2015-05-22 19:17:00爽賺
作者: anendfox 2015-05-22 19:21:00
推 很少像你這樣分析點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