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錄] 新政府勞動部「砍假」配套的詐術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6-05 22:37:35
心得:
用數字表達現在得到的訊息,很值得思考的觀點。
持續關注。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L3SG8k ]
作者: LisivoNCTU (創業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轉錄] 新政府勞動部「砍假」配套的詐術
時間: Sun Jun 5 22:28:29 2016
標題:
拿大便換黃金?!
新政府勞動部「砍假」配套的詐術
內文:
新政府上台短短不到一個月,勞動部長郭芳煜先是在5月24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聲稱,將把1
9天國定假日還給勞工,一時間被各傳媒紛紛將此列為新政府重要「政績」而廣泛博得美
名。只是沒隔幾天,資方大老闆們一個個動怒斥責、放話恐嚇後,郭芳煜立即親自登門求
見,甚至,連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經濟部、勞動部各部大員陸續奔走與六大資方團體
密會。
到底目前新政府打算用哪些「配套措施」作為交換「砍七天假」的正當性理由呢?這些「
配套措施」修法對勞工實際影響為何?究竟是增進勞工權益?還是實質改惡?或根本就是
勞動部「故弄玄虛」企圖詐騙勞工的惡質騙術?若我們仔細檢視最近勞動部發言,以及後
續工商團體與勞動部密會後的反應,大致可以歸納出一個清楚輪廓。
目前勞動部說明的修法方向如下:
宣稱透過修《勞基法》,貫徹讓所有勞工都能享有「週休二日」,每週新增一天「休息日
」。
上述三點,除第3點最簡單明瞭,即「刪除七天國定假日」沒什麼玄機外,前兩點則是需
要進一步分析與解讀。然而,一旦我們仔細檢視研究後,即會發現當中處處充滿刻意框騙
、詐欺勞工的設計,而倘若依勞動部規劃方向修法後,甚至將使勞工權益單方面嚴重受損
,「百害而無一利」!
以下先舉一個簡單例子說明前兩點的效果:
目前法定週工時40小時。小芳月薪30,000元,與雇主約定週一至週五工作,每天工作8小
時,共計40小時(正常工時)。在還沒考量勞動部的砍假修法配套修法前,若雇主要求小
芳週六來上班,多加班8個小時(延長工時),那麼,加班費要如何計算?
根據《勞基法》24條1,前2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0.33),後6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
(0.66)。而月薪工作者每小時工資計算方式為:
月薪/30天*8小時 =30,000/240=125元/小時
之所以除以240小時,是因為勞動部長久以來都解釋月薪概念包含了正常工時以外不工作
也可以領到薪水的「給薪休假」。亦即,勞工在這些不工作的天數中,沒有工作義務,但
同樣可以領到薪水。
因此,合理的計算小芳週六出勤加班8小時,加班工資應為:
(2小時 *1.33 * 125元)+(6 * 1.66 *125)= 1,577.5元 【A.合法計算】
但是,過去長久來,勞動部卻恣意違法解釋,1.33或1.66倍當中1倍的工資,雇主「已經
」在月薪中給付過了(即上面提到的所謂「給薪休假」概念),所以加班費只需再「加」
發0.33與0.66倍即可。因此,依照勞動部的違法解釋,小芳週六出勤加班8小時,只能領
到:
(2小時 * 0.33 * 125元)+(6 * 0.66 *125)= 577.5元 【B.勞動部違法解釋】
與上面合理的計算方式足足相差了1,000元!
因為勞動部如此違法解釋實在過於荒唐,即便根據「給薪休假」的邏輯,勞工原本無需工
作即可領到一倍工資,今天勞工放棄休假權利去工作,竟然領到的薪資比正常工作時間領
到的薪資還低!以小芳為例:週六多出勤工作8小時,比起不出勤工作竟然只多577.5元。
因此,實際上鮮少公司能依上述B計算公式,要求員工在休息日多出勤工作加班。道理很
簡單:如此低廉的加班費,極少員工願意在週六出勤加班。實務上,多數公司都會至少「
多」給到一倍以上工資的加班費。以小芳的案例,即:
8小時 * 125元 = 1,000元 【C.實務上常見】
有些公司會為了吸引勞工加班,甚至會「多」給到一天1,200至1,500元加班工資。過去因
為勞動部長期以來違法、嚴重侵害勞工權益的加班費計算解釋,導致實務上,即便勞工領
取C計算方式的加班工資,都還遠低於根據A公式所計算出的數額,過去十五年來勞工權益
因此長期嚴重遭受損失,這筆帳勞工都還沒機會跟勞動部算,今天勞動部卻荒謬的反過來
,以此為「籌碼」欺騙勞工,宣稱透過修改《勞基法》「調高」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同時搭配所謂多增加一天可以加班的「休息日」),來換取勞工同意刪除七天國定假日。
並宣稱,如此一來,可使勞工享有真正的「週休二日」。此時,萬一勞工一時恍神沒搞清
楚的話,很可能還就真的被新政府勞動部唬得一愣一愣,被賣掉還以為勞工權益真的有所
增加。
再回頭來複習一下勞動部現在對外的說詞,它宣稱將透過修改《勞基法》:
(1) 規定每週要有一天例假日(完全不能工作)與一天休息日(原則不工作,但在給加班
費的前提下仍可工作)。
(2) 規定休息日工作工資加倍給付。
勞動部解釋:(1) 的修正,將使勞工可以有真正的「週休二日」;(2) 的修正,將提高加
班費計算乘數。總之,(1)、(2) 都是增進勞工權益的修改,所以接著對勞工說,因為多
拿到了這些「好處」,所以勞工可以安心同意把「國定假日」自19天刪除到剩12天,畢竟
「有得有失」,這樣對勞資雙方才公平。
但重點是,(1) 的修正雖然每週多增加一天所謂「休息日」,但因休息日性質與例假日不
同,雇主只要給付加班費,還是可以要求勞工加班,根本就不會有所謂『真正』的週休二
日,除非勞動部願意修改為每週兩天例假日。更可笑的是,勞動部宣稱 (2) 的修改,將
使得勞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增加,但從上面以小芳為例的說明中已經提到,目前實務
上當公司要求員工週六或休息日工作時,極少以勞動部的違法解釋(即B公式)計算,給
付勞工低於一天的工資。目前多數企業幾乎都給到至少一倍或甚至更高到1.5倍工資,才
能吸引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工作。今天勞動部先把自己嚴重傾向資方的違法解釋計算方式當
成基準,再透過修法將實務上已達到的標準「條例化」(注意!即便這個「標準」其實都
還是違法),最關鍵的是,修法後的結果,甚至是對之前法令規範的進一步改惡(從A改
成C)。然後得意洋洋對勞工說:「看!這是你們『賺到』的權益喔!所以,乖,那我們
把七天國定假日刪除嘍~很合理吧。」
恐怕再也沒有比這更低劣與無恥的作法了。簡單總結盤點勞動部砍假修法方向將造成的影
響:
刪除七天國定假日,勞工每年總工時增加56小時。
因此,這個修法方向在柯建銘、勞動部、經濟部私下與工商團體密會的過程時,資方高興
都還來不及了,馬上就與勞動部有了高度「共識」,這更是為什麼之前資方傳出反彈時,
勞動部長郭芳煜老神在在地對媒體說:他有把握可以說服資方。現在一切真相都大白了。
道理很清楚:對台灣的資本家而言,恐怕全宇宙再也找不到這麼貼心划算的交易了。相反
地,對勞工而言,勞動部提出的「交換條件」,恐怕只有「拿大便換黃金」可以譬喻形容
了。不但休息日加班費權益嚴重損失(從A到C),七天假也沒了,絕對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之史上最爛交易。
從這件事來看,新政府勞動部一出手馬上技驚四座,展現出主動捍衛爭取資方利益、詐騙
剝削勞工的積極能動性,更有如施展幻術一般,以實質嚴重改惡的修法作為配套,謊稱將
促成全體勞工「週休二日」,把連國民黨政府一年前做不到、或不敢做的事情,一舉做好
、做滿了。
鐵一般的事實已經擺在眼前了,未來修法過程中如何與已經聯手的勞動部及資方對決,爭
不爭得回勞工完整的19天國定假日,有沒有辦法擋下勞動部即將推動嚴重改惡的「配套修
法」,真的還得有賴台灣勞工團結一致的行動力與持續抗爭到底的決心了。
出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589
其他 :
《勞基法》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
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作者: gensokyo (野生の離島)   2015-06-05 22:28:00
上色失敗
作者: ererer   2015-06-05 22:29:00
吞下去吧,人家富二代嬌嬌女,連便當都只吃家裡煮送去的這種會懂勞工辛苦嗎?
作者: q2203649 (賣摳~)   2015-06-05 22:29:00
顏色正確,左轉下一篇
作者: hunt5566 (556678)   2015-06-05 22:30:00
阿就當選了 不然你想怎麼樣?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06-05 22:31:00
高調---騙子ddp 背叛 幹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5-06-05 22:32:00
已經教訓過了KMT1.0,還有2.0?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5-06-05 22:33:00
政府只需命令 何來交易 會看資方臉色是忘了自己怎麼選上的嗎?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5 22:36:00
兩倍薪本來就笑話了,之前還一堆人護航
作者: purpleivy (寂寞射手)   2015-06-05 22:36:00
官方已經默許資方這麼做了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6-05 22:37:00
高調,借轉公民版,謝謝。
作者: lex65536 (☆▽☆)y d(☆▽☆)   2016-06-05 22:47:00
問個比較天真的問題 如果勞動部不違法解釋條例而是照理想計算方式給薪 算是對勞工權利有益嗎?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6-06 07:28:00
算是,實際上仍然可以不是,因為大家會讓他不是。然而寸土必爭,就算只有算是,還是要去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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