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鄉民出任務-向勞動部討回休假!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6-21 15:05:30
我看了之前 垃圾民進黨的修正草案以後才知道
為什麼大記者這麼堅持要一例一休 而不支持 一周兩例
http://vote.ly.g0v.tw/bill/0026804/
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6cfcecfcdc8cdc5cdc6d2cccf
這是民進黨在執政前今年會期的提案
所以民進黨不是最近才提一例一休 而是他們很早就想要這麼做了
不過請注意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條
原規定是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休假日工作者",
民進黨的草案是改成
"勞工於例假日、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者",
依照解釋來講 原本勞工只有在休假日 也就是第三十七條規定的休假日才能徵得
勞工同意後於休假日工作。
例假日是要依第40條規定 雇主要不可抗力的情形下才能要求勞工工作並且給予補休
所以民進黨在修正草案 直接寫於 "例假日、休假日、休息日"工作,而拿掉徵得勞工同意
就是開個門給雇主 可以要求勞工在例假日、休假日上班 而不需要勞工同意
大記者一直在吵 公務員跟勞工的例假不同
給大記者看一下 公務員服務法 第11條第2項
公務員每週應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得以輪休或其他彈性方式行之。
對照勞工也一樣有 就是第30條、30-1 變形工時的相關規定 一樣也是有給例外
另外大記者提到公務員保障法第23條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
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講得好像 公務員的例假日是可以隨便要求加班的 事實上公務員服務法裡面根本
沒提到公務員有加班這件事情 反而是為了保障公務員權益所以才在保障法裡面提到
所以就是公務員於非上班時間是例外 而且是非常的例外
基本上 我一直認為 公務員的福利標準 本來就應該是作為國家勞工中最低的標準規範
也就是勞工的福利標準比公務員好才是正常的 怎麼反而是變成公務員比一般勞工好是
理所當然 這樣不就營造了另一個分化社會的階級意識
簡單來講 民進黨就是希望放寬資方使用勞方時間的限制 不懂得人看起來好像只有在
休息日這關放鬆 仔細看民進黨所提的草案就知道 民進黨是想連例假日 都一起放寬了
真的很無恥 我不知道這種政黨還好意思是說是跟勞工站在一起 乾脆大大方方說
自己是跟那些無恥資方老闆站在一起不就好了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1 15:35:00
原本修正案沒修39條,這次修了是想硬推一休一例下去繼續很無恥打死不修兩例假就是了
作者: DJcat (貓浮)   2016-06-21 17:45:00
不要臉天下無敵呀,怪全國勞工啊,誰叫大家不團結,真不曉得那邊人多,怒
作者: rdmtb (騎士)   2016-06-21 20:34:00
絶對不能過,過了會有更多人變血汗勞工。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6-22 08:44:00
基本上就是權力者吃定勞工奴性重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6-23 00:51:00
怒!!!
作者: Sowela (毓)   2016-06-26 11:13:00
公務員的兩例是都可以出勤,勞基法的例假不能出勤勞基法例假出勤必須有特定條件而且要報當地主管機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