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什麼「基本邏輯」在這裡有什麼意義。他可能只代表你認為「有推論」。
首先聯合國適不適合推廣,可能有兩個出發點。
1. 這是一個規範性的問題的話,那麼問題就是死刑本身是不是違反國際人權規範。
如果是,那麼不管是哪個國家、乃至聯合國都應該追求。
反駁論點應該是去主張死刑不是一個違反國際人權規範的刑罰。
聯合國沒有這個強烈的義務去做這件事,這才是正面回擊。
甚至應該去推導,聯合國完全沒有義務這樣做。
2. 即便聯合國基於政治因素無法制裁中國,也無關聯合國可以追求廢除死刑。
因為中國的蠻橫並不影響聯合國應該去做這件事,這只是過程的障礙。
反而可以說,中國的蠻橫應該被排除的。即便沒有能力,也應該盡可能去追求。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 更進一步說,題目是假定的,對於聯合國之運作是較無相關的,主要是"應該",或是"需
: : 要"而對象是全世界
: 我又想了兩天之後,還是覺得聯合國這點該打。
: 第一,既然題目有說"由聯合國來推廣",那當然應該探討"聯合國適不適合推廣",不是嗎?
: 第二,就算我們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聯合國無法制裁,
: 但是從國際的實例可以看出,聯合國對於中共是萬分討好的(這點沒人否認吧?)
: 一個討好中共的組織,能夠制裁世界上最大的死刑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