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musashi0839板友申訴一案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9-04 00:42:54
基於小組長之判決下來,
小組長建議對於原先musashi0839板友的水桶判決廢棄,再重新審理。
因此,暫且先解除musashi0839板友之水桶,
請musashi0839板友三日內提出自己是常山七次郎本人之相關佐證。
若musashi0839板友無法證明自己是常山七次郎本人,則維持原判決。
畢竟,常山先前有參選過村里長,可稱之為公眾人物,
適用本板公眾人物相關規定。
加上,本板板規十三認為,與他人ID有相似之處,需盡說明義務,
更何況是整個ID都一模一樣,更需要拿出證據以證明自己就是原本的使用者。
以上說明。
作者: trapart (誰能陪我下棋呀?)   2016-09-07 11:50:00
加油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9-07 05:46:00
像你這種假冒他人還認為不需要證明不是假冒的 才叫荒謬你的普世價值是可以偽裝他人去鬧板嗎?
作者: aurior (auri)   2016-09-06 20:25:00
在allpost a了一下這個id最近發文,常山有靈不知有何感想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6 19:42:00
是或不是 一翻兩瞪眼(AID): #1NZyOihf (PublicIssue)#1NZaecJ7 (PublicIssue)要判決 建議加上這兩篇文章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6 11:29:00
講些似是而非的話讓人更覺得你大有問題講難聽點,你要不要了解一下避諱再來?擺明是出來混淆,還講什麼針對公民議題討論???公民板人氣低不低落跟你的所作所為一點關係都沒有"普世價值"不是用來做這種事的,混淆視聽不是普世價值,公民版對自我的要求更應該更高所以我對在這裡造謠真的是深惡痛覺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6 05:56:00
拿不出證明 又不敢說自己不是開版版主只會鬼扯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9-04 00:46:00
支持此說明。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00:59:00
我的註冊是站方通過的,也有為帳號命名的自由..為什麼要強加這種莫名其妙的義務在使用者身上?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9-04 02:02:00
全世界就只能有一個人叫王建民是嗎?
作者: kelybaby (防災小卡領了沒?)   2016-09-04 02:24:00
唉呦~一人多角的是在怕什麼嘞。負責很難厚XDDD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4 05:51:00
那你為啥要說你FB刪掉了?叫王建民的語氣都一樣嗎?用一樣的ID就先不講 暱稱用一樣的 有何居心?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9-04 08:09:00
只要你能說明OK 怕什麼? 作賊心虛?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4 12:12:00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個ID本來就不是可隨手捻來取的擺明是特定去註冊的,OK~你有自由去註冊,但說明一下是不是前主人應該不難,講一堆幹嗎?就說明你不是不常山七次郎就好~你要來這種版討論事,本來就要光明正大,要是惡意冒名,講得再真切正確都沒用,我是這麼覺得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9-04 17:23:00
就算是王建民也有不同的身分證 同名同身分證結果不是本人還要本人負責?
作者: boboboya (boya)   2016-09-04 17:26:00
我只想問一個請問此網友有說他是前板主嗎?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9-04 17:29:00
該帳號網友自稱常山七次郎,此為前板主的自稱。
作者: boboboya (boya)   2016-09-04 17:30:00
如果沒有我想問一下常山七次郎musashi0839有註冊商標權?別人不能做使用嗎那他有沒有很明確的說他是"前板主" 這名字就等於暱稱而已 我也可以說我暱稱是常山七次郎阿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9-04 17:33:00
那你覺得 不同人用同帳號同暱稱 用"老夫"的機率是多少?難道叫王建民的都會投同一種同樣軌跡的伸卡球?
作者: boboboya (boya)   2016-09-04 17:36:00
那有什麼問題嗎?申請帳號不就是這樣子,沒人用這帳號,假設我非常喜歡這id去申請過關,這樣有錯嗎你就是沒辦法用這個理由去訂此網友的罪,所以才被小組長退回不是嗎?就好像一堆人在ptt中說自己是三重劉德華,還是北投金城武,那又怎樣?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9-04 17:44:00
很簡單 因為他們id和暱稱至少其中一個不一樣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18:14:00
呵呵,公民覺醒板,請板主自己看一下板規第一章吧...還有板規的主旨https://www.facebook.com/smile.cutecherry (愛米飛請問板主能證明自己是那個臉書的愛米飛嗎?http://aimify.pixnet.net/blog 另一個愛米飛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9-04 18:33:00
反駁交給別人來做 你如果名片檔沒告知你跟2015是不同人假設你跟人有糾紛 人家找舊文就是找上上一個帳號的人找ip? 如果是跳板人家可能要花一段時間,找fb還比較快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18:36:00
現在這個帳號就是我的啊,除了找我還會找誰?請問開一個fb帳號要ptt站方審核嗎?那fb關ptt屁事?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9-04 18:39:00
如果他不會用站內信也不會查ip 只會搜尋作者你覺得你先被找上 還是別人?他要怎麼知道你和2015年前的是不同人? 簽名檔? 名片檔?你有"明顯"的讓人知道如何區分嗎?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18:47:00
要怎麼樣才會找到別人? 這ID就現在我在用呀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9-04 18:48:00
板規已經有足夠理由桶人了 現在只是在閃躲理由而已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18:49:00
不會用站內信,卻能找到別人? 不可能呀..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9-04 18:49:00
如果認為板規不好 應該要提案修改板規可是既然小組長認為板規沒有問題 應該很難改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18:50:00
板規也只是板主訂的,解釋也是板主解釋,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9-04 18:50:00
沒錯 桶人也是板主桶 你大可以說板主獨裁有更好的制度就去跟PTT站方建議 不然就是這樣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4 18:51:00
而且板主很久沒改選了,這樣不是違背民主精神嗎?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9-04 18:52:00
那就提案改選板主 這沒啥好不能解決的民主精神要實作才會有 不然就只是精神而已民主精神不會自動套到世界上的每一個角落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9-04 18:54:00
我懶得跟你說你會不會再被桶 只是你要這樣做 就要有準備不要到時出事才來後悔 一點都划不來
作者: boboboya (boya)   2016-09-04 19:48:00
所以我說了 不是被小組長退回了,就證明這理由不行阿,還要扯到哪裡去...但觀使用者原文,尚難稱有假冒他人之情形,自難以本條相繩。若僅就其ID或暱稱與其他人相似,亦非板主權限所能管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9-04 20:12:00
其實這件事比較適合原使用者去帳號部檢舉。或者直接寄信請原使用者說明。
作者: kelybaby (防災小卡領了沒?)   2016-09-04 20:14:00
挖鼻~所以混淆視聽要幹嘛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9-04 23:45:00
爭什麼? 使用ID=可以 使用ID+講老夫或常山龜山=不可以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4 23:46:00
不要廢話這麼多 回答你是不是前版主就好了啊不是就說不是 很難嗎?以後發文都再簽名檔註明你不是公民版開版版主不就好了?水桶公告就有人搞錯是事實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5 10:20:00
做這種事會讓你的言論力量大一點嗎?????????????????m-u-s-a-s-h-i-0-8--3-9 這幾個字可不是你靈機一動想的吧?擺明是特意去註冊,又故意用原使用方的語氣是,板規站規都沒規定,但你用這種態度來發表言論,是沒力量的,真相會慢慢傳開,你的用意會慢慢被知曉你的言論再鋪天蓋地的正確,也不會有人多看一眼連帶著,你所代表的立場會因為你的行為被一起看輕自己想想,不是符合規定就好
作者: boboboya (boya)   2016-09-05 16:44:00
樓上說的我個人覺得大致正確,他的言論正不正確本來就是各位版友要自己去判斷,難道今天他說明天樂透開幾號就一定開幾號? 大家有自己的認同的標準吧,別理他不就好了至少他是符合規定去申請帳號,而版主也沒辦法用他現在的行為去水桶也是事實。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9-05 18:16:00
簡單說啦 現在持有帳號的並非原主 但是使用一樣的暱稱規則上沒有犯規 不過要是有超出這個界線並且影響他人判斷由站方去處罰 如果有謊稱是前版主那就是影響本版運作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5 22:45:00
有人把前板主當成蔣公或是毛主席在崇拜嗎? 呵呵公民覺醒板怎麼能搞偶像崇拜呢? 又不是帝制時代使用者名稱還要避諱喔? 請問各位真的覺醒了嗎?公民就是大家一律平等,板主沒有比較特別...要對事不對人,而不是因人設事,很難懂嗎?
作者: aurior (auri)   2016-09-06 00:14:00
簡單的話fb更新說是本人嘛@@?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09-06 00:41:00
什麼叫做"知名的板友"? 知名很了不起嗎?公民板就是針對公民議題討論的板,重點是議題,而不是發文者的身份地位知名度,這樣很難懂?有哪個板會要求板友發文前要證明自己的?竟然發生在公民板,真是荒謬....板主是否想過,公民板人氣低落,是否就是因為管理者的觀念不符合板規二所強調的"普世價值"呢?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8 19:32:00
沒來 版主要不要判決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9-09 01:43:00
判決今日白天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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