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高雄果菜市場迫遷:「少數服從多數」功利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9-07 18:50:04
【轉錄來源】
TheNewsLens關鍵評論 2016/09/07
【文章標題】
高雄果菜市場迫遷:「少數服從多數」功利主義的荒謬
【完整內文】
文:林致宇(捍衛教育青年陣線總召、教育部課審會委員、果菜市場擋拆行動
現場代理總指揮)
高雄民族果菜市場旁的住戶9月1日遭高雄市政府強行拆除,不僅法律程序違法,
就連現場執行過程也並未依法執行,此案成為520民進黨上任以來第一個強拆案例;
高雄地區仍有許多住戶正面臨陳菊政府的強行徵收,除了本案之外還有旗山的
太平商場、都市原住民拉瓦克部落、前鎮第一公有市場、大林蒲等等。
這些以《土地徵收條例》為法源的案例,突顯徵收條例的矛盾之處。土地徵收
條例本是為促進社會發展以及增進人民利益,在今天從南到北諸多案例中,
各項「開發」徵收的案例中,涉及利益龐大,難免有圖利工具之嫌,亦或是徵收
的謹慎程度不足、爭議叢生,這樣子的方式真的符合社會正義嗎?
《大法官釋字110號》明文:「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
不得再執行」,在高雄市果菜市場一案中,北側住戶為民國61年7月徵收,民國62年
高雄市政府才啟動補償金提領程序,事實上多數住戶並未提領,此行政行為明顯
與釋字文有所違背,再者依據《行政執行法》第七條明文:「行政執行,自處分、
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
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
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高雄果菜市場旁的拆遷戶,在門前築起抗爭牆,抵擋市府強拆的行動。
自民國61年至今已經經過44年,依據條文規定「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
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9月1日的拆除行動顯然不符於法,應屬行為無效。
法律對於行政行為之規範,執行機關應嚴加遵守,以保障所有人之權益,而依據
刑法毒樹果實理論的精神,當程序違法時,後續的任何行為也屬違法,沒有程序
正義,也就不會有實質正義。
當天,大批警力及工程人員集結之後,即刻進行拆除的前置作業,筆者身為現場
總指揮,不斷的詢問執行人員他們應有的義務,卻沒能得到正面回應。我們一群人
手勾手坐在堆疊好的路障上,前方擺著一台欲通過這裡的怪手,執行負責人、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管理科胡志銘科長,卻不斷地拉扯我們,要我們不要妨礙他們
執行公務;過程中,本人向科長表示基於相關法規,市府應出示公文或是執行命令,
科長卻避而不回,只是不斷聲稱他們要執行公務,要求我們配合,否則就要叫警方
將我們依妨礙公務送辦,後來科長宣稱:「就算有公文也不是給你們看的」,更將
「居民沒有跟我們站在第一線」這件事,自行解讀成為「居民知情且同意拆除,
所以不需要公文。」
現場執行人員的話語突顯市府濫權之意,令人毛骨悚然,莫非依法行政有如此困難?
隨後工程人員與台電人員將電纜剪斷,自救會辦公室遂此斷電;現場居民與學生勾手
靜坐阻擋怪手去路,胡科長仍下令怪手前行,以安全、風險作為要脅;現場的
鎮暴警察也沒閒著,以優勢警力進逼,或徒手、或持警棍擊傷抗爭群眾。這是
高雄市這座號稱「宜居」城市難堪的一幕,也該是高雄居民難堪的一日。
9月1日,在市府推土機前,抗爭戶與聲援群眾以肉身抵擋拆遷大隊的路徑。
重要的是,我們該對徵收有更深入的討論。
這一切的禍端或來自教育深化「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後果,以迫遷
的議題來說,支持比反對大概是七比三,「少數服從多數」這樣子的說法看似
沒有問題,卻忽略了「分配正義」的重要性,造成只顧及了公共利益,卻損害了
少數人的「極大權益」,遑論這案件中所謂的公共利益並非如此明確。依據
「憲法審查密度理論」,徵收自住宅屬於侵害人民之最大生存權,在比例原則上
應受高度審查密度支持,從嚴審查。白話來說,政府在面對徵收問題時,應該
更嚴謹評估,除非「非常必要性」才得以逕行,且「行為必須非常合目的性」、
「侵害手段必須非常最小」,才符合憲法精神。
相較之下,果菜市場徵收事件的具體事證若有似無,以40年前的計畫,要求數十戶
人家無處可歸,讓人無法不臆測背後的龐大利益關係。退一步說,所有的拆遷
和都市規劃都有正面效益,假設徵收條件符合上述三大原則,要求居民搬遷,
同時公部門也該提出相應的配套措施,安置計畫如何?補償計畫如何?在本案中,
40年前的徵收規範,早已不可同日而語,遑論延宕40年的計畫,如今欲以40年前
的補償金額徵收,豈不荒謬?
社會的發展,從不是一蹴可幾的,面對共同的前景,我們不該只是自私的、
小心眼的想著如何支出最少的成本,面對弱勢的權益受損,我們有義務拿出
更多的同理心,台灣歷史發展來類似的事件不斷發生,遍佈南北,從
14、15號公園抗爭開始,歷經20年,仍然重演同樣的重「開發」輕「權益」的
憾事,用塔位的補償來強索居民的家業。想要打造民主與人權的社會,我們要
放下更多的自私,面對壓迫,沒有人有退縮的權利。
責任編輯:曾傑
核稿編輯:楊之瑜
【轉錄連結】
http://goo.gl/m6bz73
【轉錄心得】
本篇為高雄十全果菜市場迫遷事件的相關閱讀,提供給關心迫遷相關事件的
版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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