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1 11:18:36
現行法定工作日為365-52-19 = 294日。
甲君週休二日,且有休七天國定假。
乙君以調移七天國定假方式,達成週休二日。
丙君週休一日,有休七天國定假。
因三個人都有可能加班,將工作日延長工時與國定假日是否加班
通通都列入考慮,會使命題變得太過複雜。
姑且假設三個人的工作日與國定假日都不加班。
甲君實質工作日約為365-104-19 = 242日,優於勞基法。
乙君實質工作日約為365-104-12 = 249日,優於勞基法。
丙君實質工作日約為365- 52-19 = 294日,符合勞基法。
從這邊可以看出,純以工作日數而言,待遇標準
甲君>乙君>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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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老闆看了新法實施後,全部都按照勞基法標準來走。
一. 二例七天假:
法定工作日會變成365-104-19=242日。
但是從過往的實證研究來看,以法定方式提高基本待遇,
一定機率會造成雇主解雇員工。提高幅度越大,風險也越大。
因此三個人並不見得都會享受得到這個待遇。
甲君的實質工作日沒有變化(242->242),沒有被解雇風險。
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7天(249->242),有被解雇風險,但較低。
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52天(294->242),但被解雇的風險較高。
二. 二例:
法定工作日會變成365-104-12=249日。
甲君的實質工作日可能會增加7日(242->249),但沒有被解雇風險。
乙君的實質工作日沒有變化(249->249),沒有被解雇風險。
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45日(294->249),但解雇風險較高。
三. 一例一休:
法定工作日會變成365-104-12=249日。
甲君的實質工作日可能會增加7日(242->249),但沒有被解雇風險。
乙君的實質工作日沒有變化(249->249),沒有被解雇風險。
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45日(294->249),但被解雇風險較高。
===================================================================
接著我們再以三人的視角來看一次這三個方案:
一. 甲君:
二例七天假可以保證他的工作日數不增加,沒有被解雇風險。
二例或一例一休,都有可能增加他的工作日數,但可能性不大。
(因為雇主原本就只需要他工作242日)
二. 乙君:
二例七天假可能減少他的工作日數,但伴隨著被解雇風險。
二例可以保證他的工作日數不增加,沒有被解雇風險。
一例一休有可能增加他的工作日數,但可能性不大。
(因為雇主原本就只需要他工作249日)
三. 丙君:
不管哪個方案,都有可能減少他的工作日數。
但減少的日數越多,被解雇風險就越大。
(因為雇主原本需要他工作294日,
用法規強制減少越多,雇主繼續僱用的機率就越低。)
==============================================================
接著我們開始思考,到底哪個方案最符合公平的原則。
一. 二例七天假:
原本工作日數最少的甲君,進一步得到了待遇上的保障。
乙君有可能因此減少工作日數,但是也有被解雇風險。
丙君可能提升大幅減少工作日數,被解雇的風險也最高。
二. 二例:
原本工作日數最少的甲君,有可能因此而受害,不過機率不大。
乙君的工作日數可以得到不增加的保障,且沒有被解雇風險。
丙君有可能因此大幅減少工作日數,但是唯一有被解雇風險的人。
三. 一例一休:
原本工作日數最少的甲君,有可能因此而受害。
乙君的工作日數有可能變多,不過機率不高,且沒有被解雇風險。
丙君有可能因此大幅減少工作日數,但是唯一有被解雇風險的人。
然而一例一休賦與了工作日上的彈性,且設定了休息日較高的加班費用。
也就是說,丙君的雇主有可能選擇多出點錢去維持原本的工作日數。
丙君的工作日數雖然沒有減少,但可以多拿點錢,而且可以保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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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二例七天假看以來很美好。但是它實際上的政策效果是,
保障原本就待遇良好的甲君,然後對乙君和丙君畫大餅,
然後把政策的風險通通丟給乙君和丙君扛。
二例看起來也不差。而實際上的效果是,甲君應該不會有所變動。
(這是原本雇主給得起的待遇,爭取起來難度比較低。)
就算甲君因此而受害,他的待遇也還是比丙君好。
乙君的待遇會得到保障,且沒有任何風險。
丙君是有可能提高待遇,但卻是唯一有可能被解雇的。
一例一休的政策效果和二例近似,不過對丙君的保障較高。
不但被解雇的風險較低,就算沒休到也可以拿比原本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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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各位自詡左派的讀者們,應該不難理解
為什麼會有一堆你們眼中的右派跳出來反對你們的主張。
假如你們真的以追求公平為目標,你們為什麼會主張
"保障最強勢的勞工待遇,讓最弱勢的勞工背負所有的風險"?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10-11 11:37:00
如你所說縮短工時或提高基本工資都有增加邊緣勞工失業的可能性,所以台灣是採「逐步」提高工資和縮短工時的方式來因應但是砍七天假反而給予了雇主合法增加工時的理由,違反了降低工時的趨勢,所以我反對砍七天假不反對一例一休同理勞團不是全都反對一例一休,但幾乎全都反對砍七天假,要知道左派的主張並不是死板一塊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1:44:00
為啥覺得只要簡約成老闆爽不爽就好了..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1:44:00
一開始就算錯了,國定假日是19天,全部勞工皆然http://i.imgur.com/yQwOxZKh.jpg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10-11 11:45:00
如果你文章能增加第四種方案:一例一休保留七天假就更清楚了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1:48:00
乙君現行為19天國定假日,用11天去算,少的八天去哪裡了?現在已經是40工時單週!再來,略過維持目前勞基法的方案,只強調修法後,如果維持不修法砍假,就沒有後面算一堆什麼風險
作者: DJcat (貓浮)   2016-10-11 11:54:00
風險大小都你講? 慣老闆想解雇還需要理由嗎? 問題點在低薪,錢都少了,還來砍假,然後再騙你加班多賺錢...漬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2:02:00
最後,以目前單週40工時+一例+19天國假來說,假設每天工時8小時,丙君雖然只有一例,但是上班第六天已經超過40工時,等於整天都要算加班費。總結,政府絕對不敢真正討論修法前後比較,永遠丟什麼例什麼休什麼加班費,模糊全部人的七天假要被砍的事實。有話好說_進步立法?背叛勞工?各行各業談休假! https://youtu.be/39sxaKdtkJ4https://youtu.be/39sxaKdtkJ4
作者: zzro   2016-10-11 12:21:00
什麼叫被解雇風險 事情就在那需要那個數量的人做 更別說台灣勞工效能已經世界前幾了一堆工廠缺工 一堆公司想引進外籍白領(外勞)因為人力精簡到事情多到沒人要做了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2:40:00
需要這些數量的勞工不代表它需要這麼多的人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2:40:00
時代力量_一例一休,雇主這樣玩!?https://goo.gl/4H0AuS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2:44:00
一休只增加一休那一天的加班費,以你提777775來算,丙0.66的加班費丙君每天工作八小時來算,只增加3小時0.33.66的加班費,用全部人的七天假換來的(包含丙君自己)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1 12:47:00
恩 要感謝顧主 一堆沒技術含量的工作還願意出錢 太佛心啦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2:49:00
成本考量沒什麼好佛不佛心的 而且自動化的浪潮已經不單是出現在工廠端 就連傳統認為很難自動化的服務業也開始有機器人進駐 像台中就有間旅館拿行李的工作就是機械手臂在做 雖然噱頭成分居多 但這就是現實 勞團一昧忽略可能的問題打著公平正義的大旗 出事卻是要基層勞工承擔問題在於我們要如何把那些沒有技術的勞工拉到無法被機器取代的能力 又或者社會安全網
作者: zzro   2016-10-11 12:53:00
真的 舉個最沒技術性的工作 保全 要自動化超簡單的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2:54:00
自動化本來就是讓人從瑣事中解放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2:54:00
要如何照顧這些即將被機器淘汰的弱勢勞動者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1 12:55:00
趨勢不代表現況 人的一生工作短短60年 就拿未來可能性當作現在低薪的理由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2:55:00
記住一件事 台灣不是共產國家 錢在資方手上他只會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沒有配套單方面只調整一邊的條件 只是拖大家一起死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1 12:56:00
台灣也不是極權國家 誰都可以發聲不是只有資方才可以出聲 也不用恐嚇什麼大家一起死你拿未來該做的目標掩蓋目前現況就好像莊子寓言涸轍枯魚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3:08:00
自相矛盾,修法增加弱勢勞工加班費→工資上昇→增加被解雇的風險→保障弱勢勞工???!!!
作者: zzro   2016-10-11 13:30:00
不說自動化了 因為說不下去 再這樣 企業就要出走了喔!XD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3:34:00
企業出走已經講 忘了多少年了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3:59:00
企業出走跟自動化都是同個命題 要逃避這個問題我是覺得很鴕鳥啦 但我看大家也不在乎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4:14:00
對於勞工是不是拿不到工作都是同個命題沒錯啦...
作者: zzro   2016-10-11 16:27:00
都說了把員工裁掉 整個公司的工作量還是在那 誰要做?還要再討論一次自動化?還是出走?還是提高勞工效率?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6:47:00
同樣的工作量 留在台灣就是自動化 要不然就是外移去勞動條件更差的國家 又或者就是倒閉這些問題的根本都一致 就是這些沒技能的弱勢勞工要何去何從? 有人可以給我給說法嗎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7:04:00
我是認為這類人是沒有去向的 無論在哪個領域如果是要突破這個矛盾的話 貨幣系統需要被摧毀吧..
作者: zzro   2016-10-11 17:22:00
最差的情況就公司沒了 再去找別的工作啊 谷哥 “台灣 缺工”然後根本沒那麼多東西能自動化 衣服鞋子手機筆電的組裝嗎?根本沒有什麼叫做 沒技能的勞工 把人家打成沒技能 然後就有理由壓榨人家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7:36:00
https://youtu.be/quWFjS3Ci7A 亞馬遜的物流中心同樣的工作目前台灣都是靠人力 這種工作要什麼技術? 沒自動化存粹就是人力比較便宜
作者: zzro   2016-10-11 17:39:00
更別提佔不少數量的服務業要怎麼自動化跟外移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7:40:00
https://youtu.be/m0pk2z9wjEU 組裝椅子https://youtu.be/Dq3zLFWjtYU 甚至困難的生物檢測不要天真的以為自動化只是天方夜譚
作者: zzro   2016-10-11 17:41:00
嗯 物流引進啊 椅子就別提了 找個台灣比較多人在做的產業來講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7:43:00
https://youtu.be/QzdPIFob12s 我說的台中機器人旅館老闆不諱言的講自動化 成本就是比人力低你還覺得服務業也是不可能被取代?台灣最多血汗的工作就是我講的那些單純重覆不需要動腦 這些東西台灣沒有自動化就是人力便宜那你跟我說沒先把這些人的專業技能拉上去就要強制調升勞工最低基準待遇 他們為什麼還能繼續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上?機器人比較便宜 還能24小時運作 你是資方你要用人?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7:50:00
這樣可以強迫老闆轉型(咦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8:02:00
https://youtu.be/iw8CZcyvRE4機器人可能連倒啤酒的技術都比你強現在機械手臂的精度已經做到很細很多東西都只卡在成本 當然要用這種方式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8:04:00
先不提透過科技解決人力瑣事這個事情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8:04:00
強迫資方升級也是不錯啦 但這次的爭議不是勞基法嗎?這部法律本來要保障的勞工該怎麼辦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8:05:00
在有些發展上科技也增加了安全 降低人工處理的危險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8:07:00
自動化本來就是增加生產力 幫助將人力往更有用的地方去做流動 但還是老問題 這些機器人會創造新的工作機會 例如保養 研發等等 但那些被取代的勞工能勝任這些工作嗎? 如果可以他早就在台積電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8:09:00
如果重點是勞基法 那應該是以勞工為出發點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8:09:00
還在哪領22k 被操的要死要活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18:10:00
勞基法的適用前提 你要先成為一名勞工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8:10:00
要人力絕對不被取代就只能停滯在原地而已
作者: zzro   2016-10-11 18:11:00
無人旅館 我還以為打掃都機器人了..只有櫃臺喔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8:43:00
我仍然覺得解決勞工生活問題與解決無業者的問題不同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8:53:00
還是沒說乙君的七天假放去哪裡,若約定為周休二日,前五天工時分別為88888,剩下兩天為例假和無需出勤日,而國定假日只能跟工作日交換,而不是去補例假或無需出勤日。
作者: zzro   2016-10-11 19:04:00
沒有櫃臺服務的櫃臺哪算是取代人類 只是不提供困難的服務 讓自動化做簡單的還是說那櫃臺有類似siri的機制?是說siri跟人比起來...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9:16:00
時代力量的例子,1.原本周休二日的人但是禮拜六要加班,一例一休後不能保證實現周休二日,禮拜六不用加班。2.原本非週休二日的人,一例一休後,一樣不能週休二日,反而可能降低底薪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1 19:19:00
還在自動化阿 跟勞工說領低薪應該的 因為未來機器人會取代那何時取代?不知道 但快了那你現在還要不要用人力?要阿 但得領低薪嘛因為未來有人會取代你 那要不要先讓那些未來機器人先過來工作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9:23:00
有話好說_進步立法?背叛勞工?各行各業談休假!裡面主要說的不是諸方案比較,而是不同類型的勞工在現行情況下(未修法前)。可以比較修法前後的改變。若以本文說的「以法定方式提高基本待遇,一定機率會造成雇主解雇員工。」,先不論機率是多少,還有勞工合理的待遇是否太低,那不修法是不是就是風險最低的,所以才說應該加入不修法的比較。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1 19:45:00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19:49:00
可以去看看勞團最低的要求是什麼,是不修法維持現行的勞基法(不砍假),而不是堅持現在就要兩例。所以扣所有左派,"保障最強勢的勞工待遇,讓最弱勢的勞工背負所有的風險",這個帽子不會太大嗎?更別忘了,爭取到的權利是所有勞工一起享用的,以上都還沒討論到台灣勞工工時世界前幾高、薪資停滯十幾年、現在的基本權利是否合理。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6-10-11 20:12:00
所以原po覺得失業率這麼高,是因為基本工資太高了?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1 20:15:00
小弟經濟學程度不好 但勞動市場的供需不就是這樣嗎? 你把工資提的越高 能提供的工作不就越少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1 20:43:00
今天討論的是勞[基]法不是嗎所謂的基本提高 是所有勞工都享有難不成有人以為提高是人人月入50k嗎
作者: kelybaby (防災小卡領了沒?)   2016-10-11 20:55:00
挖鼻~按照法律先照三餐檢驗一下,保證一堆人哇哇叫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6-10-11 21:24:00
哈哈哈,好__的言論。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10-11 21:43:00
看這文章真的充滿奴性。低技術的企業,立法抄家就是沒充份自動化的企業,早就該抽取勞動補償稅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1 23:42:00
勞基法是一體適用的,哪有什麼只保障部份的人。所以說,不修法不砍假不就沒事了。以這篇只看風險的論點有話好說_進步立法?背叛勞工?各行各業談休假!←說了這麼多砍假前後和一例一休不同類型勞工的比較,不懂跟雇主做不做有什麼關係,不做不就違法了。https://youtu.be/39sxaKdtkJ4再貼一次,看看裡面最弱勢的打工大學生,砍掉七天假對他來說等於要多做一個月,多增加一休對他的幫助根本微乎其微。
作者: j1992624 (惟惟)   2016-10-12 00:34:00
無條件基本收入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01:24:00
勞基法存在的目的是給勞工一個最基本有尊嚴能工作的勞動條件 而不是幫部分以在基準線上的勞工用政府資源去錦上添花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2 12:51:00
三個問題大家可以想一想乙君的七天國定假日移去哪裡?以這篇單論風險的話,不修法,也就是不改變風險最低,不是更應該支持不修法不砍假?為什麼大學生打工族在這篇文章會搖身一變變成所謂的“甲君”,風險最低,福利最好?
作者: belleyyc (belleyyc)   2016-10-13 01:11:00
先謝謝原po立意良善站在底層的勞工權益著想 及 盡力用理性分析方式說明個人看法, 甚至試著抓總好幾個議題的綜合效應.因為覺得有些怪, 故個人反覆讀了幾次, 試著找出自己覺得不對勁的地方. 不確定是否是我沒讀懂或弄錯, 故提出來供原po參考(不見得要回覆; 原po已有多篇要回應, 不需要再增加負荷).1. 如上面所提, 因原po抓總好幾個議題(工資工資提高、1例1休、及砍7天假)跟被解僱風險, 故不確定為何標題要特意強調1例1休? (基本*工資提高)2. 標題的左右可能也有問題. 因原po內文提到的實證(因基本工資提高, 造成人事成本提高, 而解僱員工的可能性提高)論點本身其實就是資方立場(雖然原po可能是想要站在勞工立場, 特別是最底層勞工), 故無法理解標題下左右的用意...3. 此問題會延續上個. 命題是從資方立場出發, 但分析卻是站在勞方立場, 造成理解正文的立場困難(個人覺得).簡單說, 這是資方看法, 還是勞方看法? 兩者交雜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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