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母豬教不是仇女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6-10-28 04:40:44
※ 引述《zyxx (321)》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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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
作者: shinway   2016-10-28 11:48:00
說得好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28 12:46:00
這話就算講了千遍 他們仍覺得自己不該被批評 超委屈....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0-28 13:03:00
想要罵到爽又不受批評就不該在開放空間開地圖砲
作者: aster741 (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6-10-28 15:23:00
推你
作者: zyxx (321)   2016-10-28 16:55:00
為何其他人附和就是呈現仇女氛圍?這些人附和是因為[女性]嗎? 又或者是因為[行為]?我同意這種用詞是集體嘲諷[少數人]成為對[少數品行不佳的人]的集體霸凌為何不如此解釋呢?八卦版的情境是否為一個歧視的情境是個人感受,每個人有不同的判斷。而現在就是眾人的判斷不一方有現在的爭議,難道判斷有歧視的人必定是正確的嗎?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10-28 17:43:00
事實上就是有人開地圖砲,而且八卦板(至少在許多記者會去抄新聞的)事實上就是開放空間,發表言詞不該正視其他人可能會有不同觀感的事實,至於有沒有歧視其實還是有一個客觀的判準,我能對你說的只是,如果真的鬧到必須正式判斷是不是歧視的場合,你的立場是很難站得住腳的。*發表言詞不該正視其他人可能會有不同觀感的事實嗎??
作者: zyxx (321)   2016-10-28 18:00:00
想請問是否歧視的客觀標準為何?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10-28 18:23:00
推!!!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10-28 19:03:00
to zyxx 標準講白了就是這串討論中已經被反覆指出的「1.對著弱勢群體2.開地圖砲3.去貶低該群體。」我猜你只贊成3,想切割2,不認同1。但如果你無法理解1.為何成立,我認為到最後你還是無法理解為何成立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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