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志婚姻議題是否應該交由公投?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6-11-01 20:00:38
※ 引述《justeat (小玉)》之銘言:
: 既然是要討論法律,為什麼要這麼激動呢?
: : → m36580: 個人權利用公投決定容易變成多數暴力,要當心 10/30 15:49
: 多數暴力是一個問題,
: 不過,比起少數掌握權力去迫害多數,
: 多數暴力可能好多了。
民主的底線是是每個人有被平等對待的權利
不把人當人看,就算這樣立出來的法也是違法的
所以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能被拿來投票表決
: : → m36580: 你討厭同志,修法後你也能繼續討厭阿 10/30 15:53
: 是的,法律無法解決文化問題,更無法處理個人好惡。
: : 噓 aimify: 所以今天大家可以公投妳不可以跟誰結婚跟誰性行為跟誰相愛 10/30 23:30
: : 噓 aimify: 囉? 10/30 23:30
: : 噓 aimify: 同志婚姻到底是干涉到妳什麼啊?妳的上帝不喜歡以及妳不喜 10/30 23:33
: : 噓 aimify: 歡同志就要公投,那我也可以看不慣妳跟誰在一起跟誰結婚然 10/30 23:33
: : 噓 aimify: 後說我的上帝公也看不慣妳的婚姻囉? 10/30 23:33
: 同志婚姻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不講的地方,
: 這可是影響到我們國家每一個人。
: 第一、包裹立法。
: 同志堅持整套適用,拒絕立專法一條一條審。
: 在服貿議題,就有人喊出"拒絕包裹立法"的口號,
: 那為什麼在這邊就要讓這個議題包裹立法呢?
: 而且同志去年這樣堅持,今年也是這樣堅持,
: 難道一條一條審就不能滿足他們要的法律權利嗎?
: 想偷渡什麼?
: 第二、保護目的不明。
: 我們是民主國家,所有法律在理論上都要能推導出公益。
: 當然實際上是另一回事,但至少理論上要說得過去。
: 婚姻制度的起源是繼承,避免財產與權力糾紛,
: 讓財產與權力可以順利在這個社會運作;
婚姻本身就是個民事契約,既然是契約,兩造雙方皆同意,有何禁止的理由?
: 近代轉變成創立一個適合生養小孩的單位,
: 追求量多質精的國民,提高國家實力,進而提升人民福祉。
: 同志無法滿足生育的期待,繼承也很單純,
: 既有的婚姻制度顯得沒有意義。
: 愛情? 法律從來沒有管過愛情阿!
: 以前靠媒妁之言結婚,婚禮辦完進房掀頭紗才第一次看到對方,
: 是有什麼鬼愛情可言啦!
: 說到現代,
: 異性戀能結婚不結婚的,一堆;結了婚又離婚的,也一堆。
: 婚姻制度被異性戀當雞肋,同志卻把它瑰寶!
: 而且還堅持要跟異性戀一樣的婚姻!
: 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 第三、堅持正面對決
: 一般來說,想過的法案沒有辦法過,很可能會選擇"變通"。
: 怎麼樣變通呢? 就是能達到法律效果就好,過程隨意。
: 以同志來說,
: 用跟異性戀一樣的婚姻制度被擋,可以試著推動同性伴侶制度;
: 同志收養小孩被擋,可以試著走推動單身收養制度,
: 反正目的可以達到就好了嘛。
: 但是同志堅持不變通,
: 一定要跟異性戀婚姻一模一樣,連名稱都不可以改。
: 為什麼要這麼堅持?
: 如果要能夠講得通,我只想得出一個答案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1-02 10:13:00
儒教的極限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11-02 12:39:00
推推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11-04 22:33:00
是說儒家有反同性戀嗎?過去儒士也有斷袖之癖養戲子,孌童,比比皆是,史書也不過對他們荒淫無度批評,似乎也沒有說他們是同志而罵他們中國傳統文化對於亂倫比較在意,對同性戀似乎還好台灣恐同的文化根柢,也許是從基督文明來的機會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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