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11-04 16:37:23
※ 引述《Tomwalker (黃小羊)》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都是單周40hr不是?
: : 若把七天假加入進去比較
: : 一例一休,單周40hr,沒有七天假(全年多了56hr)
: : 現行一例,單周40hr,擁有七天假(全年少了56hr)
: 我的算法:
: 一例一休,全年(52週)週休息日+週例假日+12天國定例假=116日
(理想狀態,休息日全放,完整的周休二日)
: 現行一例,全年(52週)週例假日+19天國家例假日=71日
(不夠理想的狀態,業主刻意利用漏洞調整為777775,所以沒有周休二日)
那麼用相同標準來比呢?
不夠理想狀態
一例一休:全年(52週)週日+12天例假 = 64日
現行一例:全年(52週)周日+19天例假 = 71日
理想狀態
一例一休:全年(52週)周日+週六+12天例假 = 116日
現行一例,全年(52週)週日+周六+19天例假 = 123日
對能達到週休二日的七成企業而言
理應用理想狀態去觀察
如此
一例一休比現行一例少負擔七天人事開銷
現行一例+七天假是在逼他們多負擔七天人事成本
當然有可能誘發他們利用漏洞變成777775工時
但具體比例不明
已經可以達到週休二日的七成企業是否會因為這七天而大幅調整整個公司營運作息
也是未知
但對無法達到週休二日的三成企業而言
理應用不夠理想狀態去觀察
但卻會相對複雜很多
因為休假日的加班費是兩倍
若按照DPP黨團版的設定
休假日只要上1hr就必須支出8hr的工錢
如此來看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制度
1.這會逼迫一些無法達到週休二日的企業因為不堪負擔人事開銷而完成週休二日
即成為理想狀態的116日,但具體比例不明
2.剩下的有一部份如同理想狀態的七成中部分企業一樣
覺得負擔7日成本沒差繼續放週休二日,覺得52天休假日沒差繼續週休一日
即成為不夠理想狀態的64日,同樣具體比例不明
3.還有一部份則是去微控其可以負擔的人事費用
可能調整為隔周休二日,即一個月休息日能放到的天數為1-3天不等
也就是年休為76-100日之間,同樣具體比例不明
那麼來看現行一例+七天假呢?
反而比較單純就是用不夠理想狀態的777775來看即可
也就是年休71日
個人覺得我這樣的分析
會比你過於簡化來的更符合實情一點
當然,同樣是在資方必然會遵守法規的前提之下
綜上所述
全國七成已經週休二日的企業按常情來說
現行一例+七天假,對勞工比較有利,因為多放了七天假
全國三成沒有完成的周休二日的企業來說
則不一定
一例一休中除了被迫完成週休二日的企業之外
其餘兩種狀況的實質放假日都比現行一例還要少
所以重點是到底比重會是如何?
目前政府未曾說明過
若無法做到周休二日的企業,有超過八成以上變成週休二日
那對那三成中的多數的勞工是有利的,但其餘六成的七天假就被吞掉了
如果反之,超過八成以上維持周休一日,或隔周休二日
那對全國絕大多數的勞工都是不利
: 2015年前,法定工時最多雙週84小時,但週休二日的公司也只有12天國定例假,
: 全年休日也是116日。
這個已經是過時的制度了沒啥好討論
: 依舊法,若週六休假日加班,不補休,薪資為1.66倍。
: 新法是要求單週40小時,若必須加班,休日的薪資會比過去多一倍(2.66比1.66
加班費確實增加
但原文主要討論的是el所說的現行一例長工時的問題是否有被解決
: 以過去即挪動19日國定假日中7日來做週休二日的公司而言,總工時並未增加,
: 但若週六上班的薪資成本會增加。
那是你去跟舊制雙週84hr+七天假去比較才有總工時沒增加的錯覺
若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是跟現行一例比較
理想狀態
現行一例:2080(52週40hr)-152(19日假) = 1928hr
一例一休:2080(52週40hr)- 96(12日假) = 1984hr
修法後整整多了56hr
不夠理想狀態
現行一例: 2080(52週40hr) -152(19日假) = 1928hr
一例一休(月放0日):2080(52週40hr)+416(52週8hr)- 96(12日假) = 2400hr
一例一休(月放3日):2080(52週40hr)+ 96(12月8hr)- 96(12日假) = 2080hr
修法後整整多了152-472hr
: 若是過去沒有週休二日,但有19日國定假日的公司而言,總工時減少四小時,
: 休日+假日增加了近一倍(71日變成116日)
若是比較修法前後同樣沒有週休二日的企業員工而言
每年總工時增加152-472hr
每年總假日則從-7到+29日不等
但以月收兩三萬的人而言
每月收入可以多到數千元不等
也就是
修法後一例一休讓原本不能週休二日的部分勞工(30%*X%)錢變多了
但工時也暴增了,假期有可能少七天,也有可能多了二十九天了
根本沒有辦法解決台灣勞工工時過長的問題
: : 你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政策
: : 說要解決現行"長工時狀態"
: : 結果全年工時反而多了56hr是為啥?
: 把兩種不同休假法的公司混在一起,才會得出總工時增加的結論。
: 過去就已週休二日的公司,本來就少了7天國定例假,現在只是入法不用挪這7天
換言之,對現行一例的六成原本放週休二日+七天假企業勞工而言
全年工時多了56hr
因為他們不會因為一例一休而多放到一天休假日,原本已是週休二日了
但卻會因為砍掉七天假,而增加了56hr工時
: 來達成週休二日而已,而且以週六必須加班者而言,加班費還增加了。
看基本薪資設到哪裡?
看每月實際的休息日上班天數到底是幾天
不扣掉原本七天假被砍掉而損失的日薪
約莫數千到數萬都有可能
: 過去沒有週休二日的公司,工時減少且休日增加,確實比修法前進步了。
對過去沒有週休二日的三成企業而言
1.不明比例數量的企業勞工:周休一日→週休二日
工時上升56hr,假日多出41日
理想狀態(週休二日)
一例一休:2080(52週40hr)- 96(12日假) = 1984hr
不夠理想狀態(週休一日)
現行一例:2080(52週40hr)-152(19日假) = 1928hr
其總工時上升56hr
每年總假日
48(月放8日)-7 = 41日
2.不明比例數量的企業勞工:月休四日→月休5-7日
工時上升152-472,假日多出5-29日
現行一例(月放4日):2080(52週40hr) -152(19日假) = 1928hr
一例一休(月放5日):2080(52週40hr)+288(12月24hr)- 96(12日假) = 2272hr
一例一休(月放7日):2080(52週40hr)+ 96(12月 8hr)- 96(12日假) = 2080hr
修法後整整多了152-344hr
每年總假日
12(月放五日)-7 = 5日
36(月放七日)-7 = 29日
從5-29日不等
3.不明比例數量的企業勞工:週休一日→週休一日
工時上升472hr,假日少了七天
現行一例: 2080(52週40hr) -152(19日假) = 1928hr
一例一休(月放0日):2080(52週40hr)+416(52週8hr)- 96(12日假) = 2400hr
修法後整整多了472hr
每年總假日
0(月放0日)-7 = -7日
綜上所述修法之後沒有達到T大所說的
工時減少,就算是一週放4天休息日的企業勞工,年工時還是會上升56hr
但放假的天數,對部分原本沒週休二日的員工而言的確有可能大幅增加5-41日
加班費的確有可能增加,只要有休假日上班者,但工時也就飆高,假日就減少
是不是比修法前還進步呢?
就放假天數看
還是要看到底有多少比例的企業從非周休二日,變成週休二日
就全年總工時看
並沒有,怎樣都上升56-472hr
: : 而一例一休中的休息日的定義
: : 資方是可以透過付出薪資來換取員工工作時間的
: : 有些人說要勞資合意,有些人說不必
: : 在這邊我就先暫時擱置這個問題
: : 即便是勞資合意
: : 只要勞工每在休息日工作1hr
: : 全年工時就上升1hr
: : 請問到底解決了甚麼勞工"長工時狀態"問題?
: : 這不就是合法的拉高工時的手段嗎?
: : (勞動部:有些勞工朋友喜歡加班賺錢)
: : 若先不談七天假
: : 你說一例一休比現行一例好
: : 在於休息日有兩倍薪
: : 而現行一例,只要透過777775也是合法作為不必另外給予加班費
: : 也不會增加資方人事成本
: : 這是事實
: : 但我已經說前提是台灣老闆都是奉公守法不鑽漏洞
: : 那麼不管如何單周上限就是40hr
: : 要加班上足六天班,也就是5那天多加2-3hr,變成單周42-43hr
: : 但看一例一休(包含民進黨黨團版修正案)
: : 為了要杜絕無薪假的漏洞
: : 只要在休息日上班1hr也必須要支付當日日薪全額
: : 那麼如果資方必要一周營業六天(如下面ch版友所說的)
: : 給員工上班的時數將變成88888+8
: : (反正休息日工作1hr也是8hr錢,為啥不讓他們上滿8hr?成本支出完全相同)
: : 休息日加班8hr,變成單周48hr
: : 單周工時比現行一例多了5-6hr
: : 阿說好一例一休是要解決"長工時狀態"問題哩?
: : 你說要付兩倍日薪很多老闆不見得願意啊
: : 問題很多支持一例一休的版友都在說
: : 很多企業有不得不一周營業六天的需求
: : 否則他們就會倒閉
: 這個解法不是用法律規定週六不准上班,而是改變上班和休日時間,不限定休日是
: 週六週日,輪流休假。
: 這個在修法前,星期日也需要上班的很多全年無休公司就已經在做了,和修法無關。
: 修法是增加了加班的成本,變相要求雇主多雇人來輪班工作/輪休,而減少加班->
: 也就是減少實際工時。
這不盡然
修法後這僅對777775制的企業有影響
若必要7天營業的狀況下
888888下,多付的加班費用
一個員工一個月薪水就是2-3萬多
一例一休修法後加班費一個人一月約多出2千(上一天休息日班)-一萬多(上四天休息日班)
還要考慮一個員工一天的作業量是多少
是否會讓企業願意多聘請員工因應
我個人覺得會依照各個公司的不同狀況而有所不同
: : 那結果是勞工薪水變多了一點,但工時反而變成單周48hr
: : 說好的解決"長工時狀態"問題哩?
: : 這個政策目標是解決收入問題還是解決工時問題?
: : 至於受不了多付5個小時的加班費成本而倒閉的企業呢?
: : 其配套在哪裡?
: : 反正DPP自己主推政策他會負政治責任嘛
: : 反正不爽大家不要投DPP嘛
: : 而原本就已經周休二日的企業
: : 本來就不會要人家去一天工作六天
: : 有沒有這個一例一休對他們根本就沒有影響
: : 但是你多砍了七天假
: : 反而讓他們的總工時上升了56hr耶
: 本來就週休二日的公司,他們並沒有那7天國定假。弄清楚這點,別再混用了。
: 底下部分恕刪
其實你錯了
本來就週休二日的公司,現行一例制度下已經有此七天假了
你不要再拿去年的舊制來比較
或者你可以告訴我
今年有這七天假的制度下
有多少企業從週休二日改為周休一日或隔周休二日?
在資方會遵守勞基法的前提下
我對於已經週休二日的企業
會去更動整個公司的營業作息
只是為了因應這七天假感到非常懷疑
: : 那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不也是逼他們去死?
: : 怎麼看一次增加52天日薪的成本
: : 其影響幅度遠大於現行一例增加7天的啊
: : 當然
: : 也我承認一例一休+七天假
: : 對這三成做不到周休二日的企業而言
: : 的確比起一例一休+砍七天假負擔更重
: : 因此
: : 我想請問
: : 多這七天而倒閉的中小企業,預估到底有多少間?
: : 影響多少人的工作,可能減薪或者是失業?
: : 如果沒有這些數據
: : 請問chipher是怎麼評估
: : 所謂的社會救助網
: : 可以承受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影響的人
: : 而承受不了一例一休+七天假影響的人?
: : 順道一提
: : 現在現行一例+七天假也執行了半年了
: : 沒有給那三成無法完成周休二日的企業緩衝期
: : 直接上路半年了
: : 請問到底至今倒掉幾間中小企業?影響多少人失業?
: : 請問chipher有數據給大家參考一下嗎?
: 半年的時間,有些企業還可以撐過去,再長就導致人事成本上升而經營困難。
: 這些可能會有問題的企業,通常是體質較差,修法前就不能週休二日的公司,
: 雇員也可能是傳產一些只有某固定技能,在勞動市場較不受青睞的勞工。直
: 接跳到強制休二日又給7天假,公司很可能會用減薪裁員來減少人事成本,受
: 害的就是這些弱勢勞工。
你現在告訴我
現行一例+七天假的制度之下
半年部分企業還挺得住,再長一點就挺不住了
但是明明一例一休+砍七天假相較現制給不能做到周休二日的公司營運成本上升更多
請問他們能撐多久?
還是一樣
現在現行一例+七天假也執行了半年了
請問到底至今倒掉幾間中小企業?影響多少人失業?
請問T大有數據嗎?
如果有
煩請再另外提供一例一休+七天假
預期會倒幾間中小企業?影響多少人失業?
我們可以拿這兩個數據做交叉比對
去估算社會救助網是否能夠支撐
看看多這一例一休到底影響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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