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 「雲端藥歷」愛滋感染者的醫病關係困境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7-31 21:43:42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噓 allen139443: 不然舉證責任要在誰身上?為了護航特權連最基本的無 07/31 01:05
: → allen139443: 罪推定都可以無視 07/31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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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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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證責任翻轉在醫療糾紛談很多,主要是因為病人很難取得醫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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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應該處理舉證責任應該由誰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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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跟愛滋感染者的特權無關,因為當事人即便不是感染者也應該翻轉舉證責任。
不要笑死我了
跟你強調過 這種洩漏隱私的問題
是發生在醫療人員 和一般非醫療相關人員之間才成立
還取得醫院資料 我還蠻好奇醫院能拿到什麼資料算洩漏隱私的
如果既載在就醫記錄裡面算洩漏隱私 那健保局就別去扣漏診的錢阿
基本上醫院內取得的任何書面資料都不算洩漏好嗎....
你根本搞不懂 怎樣算洩漏 怎樣算醫療 還舉證翻轉....
所以我之前才特別強調個資法
就是怕你這種人誤用
: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7/31/2017 10:20:20
: → Tomwalker: 目前台灣就是少數把醫糾用刑法規範的,然後還不能「無 07/31 12:40
: → Tomwalker: 罪推定」,還要「舉證責任翻轉」?你真懂什麼是醫糾時 07/31 12:41
: → Tomwalker: 的「舉證責任翻轉」是什麼意思?真翻轉了,台灣醫界就 07/31 12:41
: → Tomwalker: 只有翻船了。 07/31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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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跟民事應該分開看,不要全部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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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9cat: 交班事項其實可以用書面紀錄,但是醫療現場..... 07/31 12:51
: → white9cat: 太血汗,造成很多事情無法實踐。 07/31 12:51
: → white9cat: 醫療工作現場血汗是問題,可這問題造成患者隱私外洩 07/31 12:51
: → white9cat: 仍無法合理化患者隱私權不受保障的問題。 07/31 12:52
: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7/31/2017 13:18:43
作者: CaCO2 (馬英九還我牛)   2016-07-12 12:44:00
這樣未來澳洲打工度假根本撈不到錢啊
作者: f19890230   2016-07-12 12:44:00
這樣說也沒錯,認同鈣二氧化碳大大
作者: CaCO2 (馬英九還我牛)   2016-07-12 12:45:00
那個,我是碳酸鈣啦ww
作者: f19890230   2016-07-12 12:45:00
碳酸鈣是CaCO3喔
作者: BadNose   2016-07-12 12:45:00
樓上文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1:50:00
取得資料要符合程序好嗎?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7-07-31 21:59:00
如果個資問題講得那麼輕巧,那金融業也不用簽一大堆文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00:00
雲端藥歷牽涉病人資料隱私,卻連口頭徵得同意都不做?醫療人員不能任意取得他院所資料這應該經由病人同意後為之。不能因為雲端藥歷沒設阻礙,就覺得這是可以看到的。你知道病人約章寫什麼嗎?病人有主動告知義務,但醫生也應該遵守知情同意原則。而且知情後不因疾病而給與不合理差別對待。這牽涉到醫病關係合作的可能,結果你只考慮我想看?想看用藥紀錄卻沒有注意到應該徵詢同意?你的意思是病人若違規就可以看用藥紀錄?這是兩件事耶?你竟然用結論來詢問前提的正當性?這是基礎論述的謬誤雲端藥歷存在的現況無涉前一階段的正當性。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15:00
原PO辛苦了 這種病人有特權的思想真不把醫療當一回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07-31 22:16:00
又是一排消音(汗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16:00
事看...難怪要搞愛滋病患的特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16:00
雲端藥歷可能是錯誤,或有瑕疵的政策。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17:00
連自身情況都不想告知 就別去看病了好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18:00
如果連基本的知情同意原則都不能遵守,還談什麼醫療?是你自己破壞一切正當性。要不要告知或告知的程度,都無涉應徵得同意後作為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19:00
你去看病本就要把你的情況讓醫生了解呀隱藏病情去看病出事一定又是醫生的鍋對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19:00
開錯藥,如果對方未告知那是病人要承擔,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20:00
即然這麼不爽被你求助的人知道情況就別去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20:00
這也無關你可以跳過知情同意原則。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7-07-31 22:20:00
兩個層次吧 告知病情是一個 病人資料使用同意權是一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21:00
只會說不爽不要看,卻不處理知情同意原則的遵守?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21:00
你活在那個世界呀 最好那種情況病人會負責啦 XD一堆什麼蠢事發生都醫護在背鍋好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22:00
他不說,你卻不會徵得同意後才看嗎?就如同你亂看用藥紀錄也沒在負責、不是?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23:00
果然活在不同世界呢 這跳針跳的太強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23:00
你有要求的權利,他也有拒絕的權利,直接看他怎麼拒絕?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24:00
即然想拒絕你就別去看病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29:00
你不問怎麼知道會被拒絕?會不會拒絕是看你們的互動。友善的醫師就不會被拒絕不是?一切還是回到信任與關係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31:00
不想告知還要醫生幫你治療 你是皇帝還是那的貴族?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33:00
把關係對立起來不就是把對方當土皇帝的人吧?把自己的擔憂說出來,互相合作很難?為什麼要把病人擔憂當成土皇帝?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47:00
你去看醫生 結果病情都不肯說 是誰在鬧呀!你不想跟醫生說病情你就別去看病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49:00
又來不爽不要看,能來點建設性的東西嗎?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51:00
你不想告知病情就別去看醫生很難懂?你是要醫生幫你做一堆檢查推算你的病情嗎?你當人家時間多很閒都要服務你一人嗎?這麼高規格的待遇不就是皇帝或貴族之流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53:00
想不想告知是依據醫病關係的狀況,你無法預設他未告知就是不想合作。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54:00
未告知還不是不想合作哦 那要怎樣才算不想合作?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54:00
相反地如果建立信賴的關係,告知意願也會提高。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2:55:00
你到底活在那個時空的台灣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31 22:57:00
我倒想問你從哪穿越的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7-31 23:02:00
至少我確定我和A6及多數人都在同一個時空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7-07-31 23:19:00
U大從頭到尾強調的不就是知情同意權....為什麼一直要人不爽不要看
作者: Miule (Miule)   2017-08-01 00:05:00
告知病情和未經同意閱讀用藥紀錄「而且不告知」是兩回事吧醫療方不告知會閱覽患者病歷藥歷而且可能挪做他用,這是uka在強調的事情吧這種態度只是加劇醫病關係惡化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8-01 00:29:00
不給看病歷藥歷,那可不可以選擇"不醫"?若可以那就在掛號的單子上多一欄請病患填吧,不填就去別家吧QQ多問這一句你願不願意讓醫生查詢病歷/藥歷就好,不願意就另請高明吧~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8-01 00:51:00
為了歧視可能拒絕讓醫護知道病例我認為是因噎廢食
作者: diaze (狄亞茲)   2017-08-01 02:56:00
一個文組的外行人在這邊大放厥詞跟醫療人扯防疫該如何如何還各種搞不清楚狀況的自私謬論 跟這種人認真幹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8-01 08:01:00
覺得因噎廢食那要是人員是不是也應該做點什麼友善的改變?這才是良好的醫病關係不是?那愛滋感染者的難處與困境,又是誰可以任意說三道四?但這種拒絕不同觀點的傲慢,醫事人員就不爽了。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8-01 08:08:00
所以說你不想告知病情就別去看病呀另外 如果醫護因為病患隱藏病情而感染愛滋 誰負責?這種情況誰可以任意說三道四? 你不用接觸你可以任意理想化 反正你又不是第一線的醫護你說的良好關係就是把醫護放在風險下 讓病患有特權還真是良好呀! 搞的醫護跟下人一樣 好個特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8-01 08:41:00
有沒有要求徵詢同意就變下人的八卦?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7-08-01 08:49:00
所以很簡單呀 你不想告知病情就別去看病 很難懂?硬要搞愛滋患者特權 讓醫護背風險 愛滋患者這麼高貴嗎? 醫護就活該倒楣就是了
作者: rybeck (shian)   2017-08-01 13:35:00
不用第一線接處的人在那邊理想主義下指導棋 自私至極 某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7-08-01 14:29:00
討論知情同意權 就在那邊某族群 網路真是討論的好所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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