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則報導為 自由時報 2017/10/12 22:58發布,內容為在無人反對下,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今天上午宣佈委員會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
本則新聞為美台關係相關報導,提供給關心台灣旅行法立法進度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tv4I42 ]
作者: lalasnow (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美眾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旅行法案 台美高層
時間: Thu Oct 12 23:58:07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美眾院外委會通過台灣旅行法案 台美高層互訪再邁步
3.完整新聞內文: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12日報導〕在無人反對下,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今
天上午宣佈委員會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使美台之間的高層互訪再向前邁進一
步。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已在今年6月15日通過「台灣旅行法草案」。
原始提案人、共和黨眾議員夏波今天在表決前表示,台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
長及國防部長不能到華府這個民主大國的首都訪問,是荒謬且有反效果的。他指出,中國
持續威脅和孤立台灣,美國有法律和道德責任支持台灣。
夏波說,他記得過去曾和20多位同僚在投票結束後飛往紐約和當時台灣總統陳水扁會面,
再飛回華府繼續開會投票,這完全是美國自我設限,不合理的規定。他也向國務卿提勒森
指出這些限制完全美國自己的民主價值。
南卡羅萊納州眾議員威爾森表示,台灣旅行法案也可以鼓勵更多台灣人到美國投資,像他
自己的選區就受益於台灣南亞塑膠的投資,他支持這個法案。
台灣旅行法案若要成為法律,接下來必須在眾院院會通過;同時,參院也要通過同樣的法
案,並獲得川普總統簽字同意才會正式成為法律。
「台灣旅行法草案」是由眾議員夏波、薛爾曼與外委會主席羅伊斯在今年元月共同提出,
草案中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各層級官員的互訪」;草案指出,國會認為
,自台灣關係法實施以來,美台關係因自我設限而導致高層間缺乏溝通,所以提出上述法
案。
未來草案通過後,包括美國部長級官員、將級軍官及行政部門官員皆可訪台,草案同時也
准許台灣高階官員訪美會晤包括美國國防部及國務院在內等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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