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 禁出國是唄?
: 不用那麼麻煩 直接打電話到境管局問 台灣未曾設設戶籍中華民國僑民(非僑生)
: 連續居留逾期183天是否要服兵役就好了 我電話給你了 愛打不打
: 反正我以前是幫我馬來西亞出生的華僑朋友問過
誰叫你朋友要連續居留逾期183天的,而你問的問題反而是服兵役
對方當然這樣回答你。你根本挖洞自己跳
還有你朋友有蓋這個嗎?
"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http://www.roc-taiwan.org/it/post/541.html
十三、我國男子幾歲以前移民國外才可以辦理僑居身分加簽?如何辦理?有問題要向哪個
機關查詢?
答:我國男子必須是15歲以前出境臺灣移民國外,才可以辦理僑居身分加簽。
自臺灣移居國外的男子,於符合下列僑居身分加簽資格時,
得向領務局或駐外館處申請逕為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並為僑居身分加簽:
(一)須於年滿15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國外(或於國外出生)。
(二)持有效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
(三)取得僑居國有效永久居留權。
(四)在國外居住累計滿四年。
(五)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六)於接近役齡16歲之年1月1日至18歲之年12月31日期間
返國,每年累計未超過183日者。
並且,屆役齡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
尚未具有上述(三)、(四)及(五)項條件前,
必須未曾入出境臺灣。
有關僑居身分加簽方面問題,可以
直接向僑務委員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我國駐外館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