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為 1223 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相關文章,內容為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拍攝的
影片,內容有錄到女警講話的聲音,提供給關心本活動的版友參考。
是要相信現場影片,還是相信中華民國警方事後發言,完全是個人選擇。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Fp8yaA ]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公民行動影音記錄資料庫 衣服一定要脫掉
時間: Sun Dec 24 12:51:05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卦點在影片約 0:12 開始,如果沒聽錯的話,女警是這麼說的:「這個衣服要脫掉
我們真的沒辦法,一定要束帶、一定要束帶。」
本篇為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7/12/24 03:09 發布的影片,為1223
反勞基法改惡大遊行後續相關訊息,提供給關心本活動的版友參考。
FB連結:
https://goo.gl/bwSAE5
FB內容: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7/12/24 03:09
【#公庫報導】
1223「反勞基法修惡」抗議行動,今晚9點開始有近百名群眾自發性突襲游擊街頭抗議,
在癱瘓台北車站、西門町數個路口後,最後停留在台北車站東三門休息。警方趁機對抗議
群眾進行包圍,圍堵在玻璃門前,許多民眾已經向警方表示願意解散回家,卻在約晚上11
點被警方圍堵僵持超過一個小時,凌晨進行驅離。
一名抗議青年李容渝被5名員警壓制手腳,疑被警方脫衣,上半身赤裸,褲子被拉一半,
手被上束帶,用黑色袋子包裹身體。員警編號5075說,因為李容渝煽動群眾、 癱瘓交通
、佔據道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管束。李容渝在被壓制的過程中高喊:「你們做的
事情比脫掉我的衣服還要暴力。」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
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