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凍結台中地方法院院長特別費(逐字稿)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8-01-27 21:38:16
【轉錄來源】
台灣法警FB
https://goo.gl/rgrd9C
「誠實」才是「司法改革」中最好的政策。
20180125 立法院黨團協商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第 116 案保留;第 1 目「一般行政」第 117 案:全數刪減「特別
費」121,000 元。
主席:我看這個撤案,好不好?
主席:…這個是時代力量提的啊?
黃委員國昌:對,這是我的提案。
主席:你說明一下。
黃委員國昌:我要說明一下,在委員會的時候針對臺中地方法院院長的官邸我提出質詢,
臺中市警察局已經幫他設巡邏箱、夠了,為什麼還要濫用法警的人力在同一個地點設兩個
巡邏箱?這是我在委員會裡面所提出來的質詢。當天秘書長有跟我說他們這樣的處理真的
不好,因為法警的人力其實已經嚴重不足......
主席:有沒有改善的,要問一下......
黃委員國昌:院長,讓我把它說明完嘛!當天一質詢完了以後,臺中地方法院馬上發新聞稿
表示,那個官邸他沒有住,雖然我有去那個官邸現勘過,但是我沒有侵入該住宅,所以我
沒有辦法確定它是不是真的沒有辦法住,但是我事後去調資料,他有住,他已經跟國有財
產署申請入住了。我要講的問題是什麼?一位法院的院長可以透過新聞稿公然說謊嗎?這是
什麼官箴!這是什麼法院院長的格局!用臺中地方法院發新聞稿幫法院的院長說謊,針對這
件事情,我在行使監察委員同意權時曾提出來,公開就教現在已經就任監委的委員,每一
位被問到這個問題,他們都回答當然不能說謊,怎麼可以做這樣的事情。我跟院長報告,
我刪減預算的緣由在這裡。
主席:請秘書長針對這個事情說明清楚。
呂秘書長太郎:其實這個用語可能沒有那麼精確,因為他原來說沒有入住,一般的觀念,
入住就是在那個地方生活起居、晚上睡覺等等,我們通常說「住在哪裡」,就是那個意思
。但是事實上,這個院長平常是不住在那裡,偶爾在辦公室加班比較晚或是例假日來辦公
室加班,中午去休息一下,沒有住在裡面......
段委員宜康:這個也是入住啊!
主席:這也是入住啊!
呂秘書長太郎:但是他是使用而已,概念上是這樣。
黃委員國昌:秘書長,不要用一個謊言去圓另一個謊!按照我們目前針對首長宿舍的管理辦
法,如果沒有住,是要回收回來的,你現在是把法院院長的官邸當成他的度假小屋嗎?高
興的時候去住兩天,不高興的時候平常回家,司法院首長的官邸是什麼?這麼多嗎?已經可
以讓法院院長把官邸當作度假小屋使用 ?他到底是有用還是沒有用?明明就有用,然後還
敢發新聞稿,公開欺騙說他沒有用,被抓包了,才說偶爾去一下,如果是這樣,他也違反
首長宿舍入住的辦法,他是嫌其他的法官都有地方住,司法院官邸太多了,所以把它當作
度假小屋嗎?
呂秘書長太郎:沒有啦!他那個是......
柯委員建銘:好啦!好好講就好。
主席:秘書長,首長的宿舍入住都有相關的規定,譬如要繳交多少費用等等,如果他都有
繳交費用,表示他是有在住,不然為什麼要繳?
呂秘書長太郎:有在用,偶爾去用......
主席:有在用?你不能講偶爾、這叫沒有入住,既然是偶爾在用,為什麼還要派法警?
呂秘書長太郎:沒有,其實那個法警是屬於院裡的一部分,所以後來我們也說因為法警人
力很短促,巡視院裡這部分儘量不要動用法警,他們也都同意。
黃委員國昌:我再跟院長及各位委員報告一下事實,如果要牽扯到這裡,我再跟秘書長報
告,你們臺中地方法院院長的官威有多大,你們說不要放在他的官邸,因為要考量法警的
人力嘛! 但是他怎麼整法警,你們知道嗎?他把這個箱子往右移 30 公尺,放在那裡,還
是要去巡邏!我講話我負責!移 30 公尺, 不要擺在他家門口就好,但是還是要去巡。當
初你說要體恤法 警,秘書長講的我都相信,但是我要拜託秘書長去瞭解,當你 們這樣的
指令下達之後,在下面作威作福的法院院長是怎麼在搞的!
呂秘書長太郎:關於這部分,我會跟院長瞭解情況......
主席:不是啦!30 公尺也是地方警察的責任,怎麼會是法警呢 ?如果叫派出所設巡邏箱還
有一點道理,你們卻叫法警巡邏?
呂秘書長太郎:因為......
主席:不要再回答「因為」了。他比較特別,還是怎麼樣?
呂秘書長太郎:我去瞭解到底情況是怎麼樣,因為那是院長的宿舍......
主席:不是,這麼久了,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瞭解?你看黃委員跟你講......
呂秘書長太郎:沒有,這個他沒有跟我講......
主席:他移 30 公尺,然後又設一個巡邏箱,叫法警去巡邏。這個很奇怪,這應該是派出
所員警的工作,怎麼會是法警的?
呂秘書長太郎:院長的官邸就在院區裡面。
黃委員國昌:我老實講,那天被質詢到這件事情以後,他就先發新聞稿說謊,對於被爆這
種事情感到很不爽,於是就去整那位法警,覺得你們整我,我就移 30 公尺,你們每天還
是要巡。 這是什麼心態啊?
【轉錄心得】
有那種法官,還當上地方法院院長,是要大家怎麼相信司法。
12萬並不是個大數目,但我認同黃國昌的說法:「我要的就是那個象徵意義,那個象徵意
義就是一個當到法院院長的人,不可以用法院的新聞稿說謊,欺騙社會啊!」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8-01-28 01:27:00
推逐字稿。發新聞稿說謊真的太扯了…
作者: Ashbrook ( )   2018-01-28 22:50:00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1-29 13:51:00
連主席都忍不住吐槽了wwwww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8-01-29 18:19:00
push
作者: tuaotuao (海底火山)   2018-01-29 21:34:00
整個台灣政府、國軍、私人企業的管理者都在瀰漫這種思想,所以勞檢時大家怕講實話被老闆秋後算帳,都會拚命造假,醫院評鑑怕出事,所以人力不足就製造假班表,有些護士受不了轉行,更缺人。工會爭勞權,企業應付完政府就把工會幹部資遣…老闆惡意破表…環境惡性循環。 從小課本把台灣講的多進步,但事實是…制度不齊全的民主國家,基層無權,空有皮沒有骨,骨子還是流氓和黨國。的管理觀念和行事作風
作者: greenatw66 (Daniel)   2018-02-05 0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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