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防疫政策 & 指揮系統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21-06-29 00:42:12
※ 引述《chiij (莫忘希比熊→←)》之銘言:
: ※ 引述《Tomwalker (黃小羊)》之銘言:
: : 3+11的問題已經被討論到爛了,拿一個違規的人,來說這規定是破口,還說[做錯]
: : 我想已經說明你的立場了.
: : 何況目前還有一些證據顯示萬華茶室或是北農的病例染疫發病日期可能早過機師,
: : 真正本土疫情的起始點,還需要再仔細檢視
: : (我不認為萬華街友會是破口,能出國把病毒帶入台灣的人,不會是街友,一定還有另
: : 外的人把病毒帶入台灣,也許是偷渡,也許是旅外回台,也許是機組人員)
: 我又沒說違規者去何處,更何況不論違規者去何處,總之違規者違規是不爭的事實,
: 違規者違規是沒有爭議的,所以我上次沒有談到違規者。
: 您說"有一些證據顯示萬華茶室或是北農的病例染疫發病日期可能早過機師",
: 不如給些網址看看吧,你下文有兩次給出網址或網站,這部分何不也給一下。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4066635483402440&set=a.269063343159692
其中一種解釋。
其他你自己可以去找找。比對一下所謂的華航破口跟萬華/北農首個確診者的發病日,
和算入潛伏期後可能的被感染日期就好。
: "3+11"是本身的問題吧,防疫規範本來就應該考慮違規者帶來的風險,
: 違規者進入自主健管期後產生鬆懈心理,進而違規亂跑,
: 那麼前面只關3~5天是不是太短了,少說也要"10+4"吧。
舊版的7+7或5+9時,7天或5天的居家檢疫期,都可以派飛,派飛後重新計算檢疫期。
按台灣的航空運量(運晶片出國或運疫苗回國都要空運),機師們可能整個月都在
派飛/居家檢疫當中度過。(參考交通部民航局還未改版的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
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 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3454&lang=1)
所謂的3+11政策修改,參考指揮中心新聞稿 2021年4月15日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yxYR6baD4M-T6ZMaJ1QrYw?typeid=9
和4月15日發布的三版 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 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https://reurl.cc/Q9EKDp (Web Archie庫存網頁)
可以發現4月15日的3+11,3天居家檢疫期是不得派飛的,讓飛行員不會陷於派飛/檢疫
的輪迴中。這是考量飛行機組人員的心理精神狀態做的修正。
4月15日的新聞稿也說了,接種疫苗的機組人員可以只做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來鼓勵
機組人員接種疫苗。
最重要的,過去執行過3+11至少大半年,直到長榮機師後才改為嚴格的7+7,再慢慢改
為5+9和新版居檢期間不得派飛的3+11。如果3或5天的居檢期太短,為什麼2020年大半
年「破口」都沒發生?直到改為比舊版3+11嚴格(不得派飛)的新版3+11,才有一個人
違規?
: : 去看看疾管署的居家快篩解說,看看陽性陰性之後的後續流程,你就知道要怎麼辦.
: : https://www.cdc.gov.tw/File/Get/WFvJFdWmBIShW-dJkkCAaQ
: : 疾管署有解說用過的快篩試劑要怎麼處理.陽性就帶到社區採檢站,陰性也要包好
: : 才能當一般垃圾丟棄
: : 第三次說,疾管署網站上有使用居家快篩的相關解說和規定.
: : (這是要讓人因為很重要所以查三次的意思嗎?)
: 以上叫我自己去看的這些要民眾配合吧,但三級警戒至今,不配合的人層出不窮,
: 開放自行快篩會不會引出更多不配合的人,進而衍生更多防疫上的問題?
: 所以還是原來的好,全統一由政府指定的醫院或篩檢站的專業醫護來操作快篩。
不管是不是自行快篩,最後都還是要 PCR檢測才確診。只要疫調做確實,把該匡列的人
都匡列到,居家自行快篩的結果,理論上就只會有陰性和偽陽性,有什麼危險?
你要因為小偷層出不窮,就把街上的人全當成小偷抓起來嗎?
: : 你搞錯了吧,部長雖然負最後決策責任,但是所有的政策研議,都是由專家小組討論
: : 過後,才會送給部長做最後拍板.這一套就是軍事上參謀本部的做法,由專門的軍事
: : 人員當參謀,研擬各種應變計劃之後才交給指揮官來決定.
: : [慈不掌兵]?現在陳部長都被罵說[面無表情的唸確診數字],你還要說他太寬厚?
: : 要像某市長那樣用長照機構或北農的確診人數來[學到一課]才算是不慈可掌兵?
: : 陳部長從來不是唯一的防疫規範.他背後還有全台灣的公衛流病感染科等各領域
: : 專家組成的專家小組.我也看到不少時候有其他醫師或公衛專家提出意見被指揮
: : 中心採納.對防疫指揮系統的質疑甚至攻擊,從指揮中心成立一年半以來還少了嗎?
: : 你到現在還在問[能不能對指揮中心提出質疑],我不禁會想,你過去這一年都沒看
: : 到那些質疑和攻擊嗎?
: 您提到"最後決策責任",我想說的就是這個,最終決策權被單獨掌握,
: 於是政策或方案只被僅僅一個人決定是否放行,這樣太冒險,
: 何況我又不是建議部長下臺,我只是說最終決策權不應被單獨掌握,
: 多找表現同樣卓越的王執行長來共同決策可降低風險。
: 陳部長是智者,但智者是不是永遠不會有疏漏?
: 另外,智商高低與掌兵與否應該是兩回事。
現在專家小組的參謀決策模式,就不是一個人決定所有事項啊。所有可行的計劃規範,
都是專家小組討論出來的,只有在幾個方案都各有利弊不相上下時,才有可能是部長
做最後的決斷。但這決斷出來後,又會有各種相對應這個決斷的措施不斷在修正。
這套決策機制用了一年多,並沒有大問題,台灣的疫情也並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國
境失守後就指數性爆炸,反而很快壓平甚至有壓下的可能。這套機制運作良好,修什
麼修?
把王執行長拿到和部長一樣的位置做決策,若兩人的決策不同,要聽誰的?
若聽部長的,那決策權仍是部長專屬,和現在一樣。
若聽王執行長的,那何不讓王執行長擔任部長現在的職位?那還是最終由一人決策。
你是不是沒有實際執行過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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