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投缺履履失敗

作者: bota (llll)   2014-06-12 20: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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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jcll:等那種身障優先的缺吧 06/12 00:18
: → maniaque:以一個正常機關用人思惟來講,不會想去用身障佔正常人缺 06/12 00:45
: → maniaque:而一個正常的機關來講,也不會無聊去開一個身障缺 06/12 00:46
: → maniaque:呆一年就要逃,那你怎跟投履歷的機關解釋??? 06/12 00:46
: → maniaque:你說你能走能跑能騎車?那又為何要去考身障考試??? ^_^ 06/12 00:47
: → maniaque:你不知道考身障就是要背上這個原罪嘛???? 06/12 00:47
: → maniaque:今天你都不敢跟一般人士挑戰正常的高普特考了 06/12 00:48
: → maniaque:以一個用人機關來講,他會不會想說若今天交派工作下去 06/12 00:48
: → maniaque:喇叭的機會有多大???? 06/12 00:48
: → maniaque:若你今天表現比一般考上的還優秀,一報到就是幾個千萬大案 06/12 00:49
: → maniaque:給你辦得服服貼貼,記功嘉獎一大堆,誰會不要你??? 06/12 00:49
: → maniaque:阿你什麼都沒有呀...... 06/12 00:49
: → maniaque:若我是機關面試,我算算機關內又不欠身障缺額,幹嘛再來個 06/12 00:50
: → maniaque:給自己找麻煩???? 06/12 00:50
: → maniaque:人家原單位開身障缺,為的是什麼呢,阿您站在屬下立場 06/12 00:51
: → maniaque:一年就要跑就要逃,那你不是給原機關找麻煩???? 06/12 00:51
: → maniaque:若新機關發商調函,拒絕過調的機率有多高???? 06/12 00:52
: → maniaque:這幾點想一想,直接在你的格子上面畫X應該是最快的.... 06/12 00:53
: 推 Lumia520:樓上說的我不知道是刻意表示一般人的說法,還是你自己的 06/12 06:37
一般人的想法,
比如說, 我也是這種人,
如果我有決定權, 身障的履歷丟過來 ====> 直接碎紙機
根本連考慮都不考慮
並且,去看一般機關也知道,
身障幾乎都是 臨時人員,最低等級的約聘雇 ===> 證明大家都不愛(但因為有3%的規定
不得不收)
.... 也因此, 我很難理解,
明明約雇2等,臨時人員 也算在3%的名額內,
為甚麼就偏偏有機關喜歡搞怪,
去聘一個薦任的身障人員 ====> 慷國家之凱也不是這樣子的
: → Lumia520:想法。 06/12 06:37
: → Lumia520:不過在真實我見過的身障商調案中,倒是沒有這麼難調 06/12 06:39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0:44:00
果然你沒有搞清楚人事行政總處的政策....如果真的每個都這麼難用 就不會有身特的能在新北連考甲雖然不是每個都很好 但是正常考試進來的也不是每個都很好只能說 這是政府給它們服公職的基本權利保障管道要戰這個 還不如戰錄取率飛天的原住民特考跟軍人轉任
作者: MrSteve   2014-06-12 20:56:00
台灣人非常瞭解講冠冕堂皇的話可以騙到糖吃..事實上哪有那麼好..關懷弱勢?騙吃騙吃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0:58:00
原民特考,個人碰過都很不錯,軍人轉任,只能在國防部所屬服務,現階段要出來很難(至少銓敘部是力擋中....)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0:59:00
各位可能忽視了一狗票 看都看不出來的身障.....我見過幾個身特三等的榜首 完全花美男美少女不提身分完全看不出身障 連我都懷疑它們是不是弄假證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1:00:00
花美男花美女....履歷經歷人家比較在意,除非只想要花瓶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01:00
與他們共事的兩年內 完全沒聽人抱怨他們工作能力差反而好多主管喜歡 我有的時候真的想去問人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1:01:00
用人唯才這硬道理,很多機關都知道,除非有機關閒到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1:02:00
至於 L 大所講的,是不是"每個單位的每個身障者"都這麼優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02:00
反而那種很嚴重的 多半訓練期就被淘汰 或是自己離職例如前幾年那個眼睛看不的律師 也是某年身障特考榜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1:03:00
不好意思,見仁見智,可以參考,但不代表要全盤接受....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03:00
後來就坐不下去離職了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04:00
我贊成m兄所提的 就是某部分特考考上的人心態不正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1:04:00
那這樣子把人逼離職,不是更難堪......??唉~~~~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04:00
這方面的確給機關有困擾 這個可能需要透過考績或是淘汰去處理就是 不過我一樣要跟身障特考的公職朋友說你要充實你自己的能力 當你有專業能力時 你才能說服其他同事 你是可以合作的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21:06:00
L 大最後跟我講的根本就是異曲同工吧..... ^_^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06:00
如果只想打混 那我也贊成其他版友說的 浪費公糧我不認為是逼人離職 而是工作根本不適合....但是目前依憲法人人平等 你不能剝奪某些人的就業權所以只好讓它至少要跟平常人一樣的績效要求 若無法達到考績差 對方還能說甚麼 這就不是歧視了施捨的正義不是正義
作者: lovemarch (po)   2014-06-12 21:10:00
大推樓上L版友 很中肯~
作者: Lumia520 (@@)   2014-06-12 21:11:00
我上一篇就跟m兄說法類似 只是我是換句話說而已...@@其實應該是說 不適合的讓它們提早看清也好很多是被補習班洗腦洗到壞了..我覺得他們最好有社會經驗再來考慮自己適不適合公職 而不是一窩蜂來...政府機關也不是救濟院
作者: blees (雲淡風輕)   2014-06-12 21:30:00
會鬥人事的發文者,樓上幹嘛和他認真?新北有公務員自殺,這個發文者還在酸呢如果想紓解壓力,請原發文者拍桌對吼你的長官吧!
作者: albee1205 (bb)   2014-06-12 21:59:00
推L大,浪費公糧的公務員不知道多少,某人如果真能算出其中身障者比例再來酸~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6-12 22:10:00
推L大!
作者: blees (雲淡風輕)   2014-06-12 22:18:00
外表看不出來通常是輕度的,矯正後與常人無分別。這樣的人在ICF標準下不一定會列為身障...
作者: IDL (IDL)   2014-06-12 22:24:00
找你進來要你做事 就放大學絕: 我身障耶
作者: blees (雲淡風輕)   2014-06-12 22:29:00
有些地方的公職容易貪贓枉法,但願某某後進可別像先輩一樣啊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4-06-13 06:32:00
跟聽障人士共事過 牠想做是就聽得到 不想做就一概聽不見每年考績一定要甲等 只要一打乙馬上去主管家門口大吵大鬧
作者: blees (雲淡風輕)   2014-06-13 07:06:00
這樣就用「牠」?一般公務員不也有這種例子 @@
作者: btn (空想世界)   2014-06-13 07:58:00
他聽不到就寫給他看有很難嗎?尤其現在又有一堆通訊軟體。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4-06-13 19:42:00
抱歉 我不知道牛尔聽不見
作者: blees (雲淡風輕)   2014-06-13 20:14:00
甘我屁事,有種出來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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