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行政處分

作者: bota (llll)   2014-06-24 23:20:15
※ 引述《obieve (還不夠)》之銘言:
: 陳情人寫陳情函提出請求
: 承辦人的函覆內容為告知陳情人
: 1.依法規無法單獨申請辦理,請合意來辦
^^^^^^^^^^^^^^^^^^^^^^^^^^^^^^^^^^
: 2.依某函(上級機關函覆陳情人)說明意旨,如認權益受損,可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 我看了前述2.的某函,是說請陳情人向本機關申請更正,如果被駁回,
: 針對該行政處分,得依法提訴願
: 我想請問那承辦人的函覆算不算行政處分阿?
: 不算的話,沒有行政處分,卻又在公文裡請陳情人提訴願,好像怪怪的
太容易了
(1) 廣義說: 為保障人民的爭訟權益, 甚麼都嘛是行政處分,
都可以提訴願,全部受理 ====> 很多時候, 就民眾來函性質判斷,應
是陳情案,但他標題大大的寫著 "訴願" 兩個字, 還是當訴願案來辦
(2) 狹義說: 無法單獨申請 , 請合意來辦?
似乎並沒有拒絕人民, 而是指導他該怎麼做(指導:你們幾個意思統一後,
再來跟林盃談),
這個函覆,應該還在 "通知" 的階段
====> 因為還沒沒有發生法律效果
所以你要硬ㄠ, 這個函不是行政處分, 不能爭訟 ===> 其實也說的過去
結論: 管見以為採廣義說為宜
     因為,訴願案可以辦30天, 陳情案只有7天,
     當然選辦文天數多的
=====> 然後會玩的, 訴願法100多條, 規定的很嚴謹,
林盃隨便找個鳥, 退件補正, 逾期不補正, 直接裁定駁回
....順便送他一個 "既判力" 的法律效果...
這個都是以陳情的方式處理, 沒辦法達成的
所以哥一直主張"不用害怕人家訴願",因為只要確定有照內規的 sop走,
勝率99趴,這個有甚麼好怕的?
作者: obieve (還不夠)   2014-06-24 23:22:00
多謝釋疑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4-06-24 23:27:00
不要亂教,原原PO不是訴願單位啊
作者: obieve (還不夠)   2014-06-24 23:46:00
我是怕說發文告知得提訴願 結果根本沒處分會不會糗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4-06-24 23:46:00
明確寫訴願當然按訴願辦,但原本的問法是針對陳情案件回復,應該是要釐清內容再下筆,當然阿貓阿狗丟訴願會都會
作者: obieve (還不夠)   2014-06-24 23:47:00
陳情函是沒有訴願2字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4-06-24 23:47:00
收,只要有表示要訴願。不過原作者要先過長官核稿吧,不是處分加了教示規定,遇到認真的不是害原作者被唸嗎?非訴願案移訴願會還是會被移回來(重點是你移得出去嗎)如果民眾說要訴願但其實非處分,訴願會會不受理。發文告知要提訴願,民眾訴願後被訴願會打槍也不是沒有過就訴願會在背後記起來這個機關有點差勁這樣而已如果是有辦研習活動的,就被拿出來當教材不要犯訴願法那些補正是訴願會在做在算,跟原機關一點關係都沒
作者: obieve (還不夠)   2014-06-24 23:55:00
其實是陳情人去提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法院來函要機關答辯及原處分卷 我不知道哪個是對陳情人的處分 跟單位主管討論 他就說拿那份函覆 我想說哪份是嗎就上來問問看意見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4-06-25 00:01:00
正確做法是只要表示訴願,就要正本移送訴願機關,補正這些是訴願機關要做的,副本通知馬上就接到電話叫移正本機關答辯錯誤,訴願會不是自己寫就是退回重答不過單純答辯誤以為程序合法的,就是訴願會自己做了。
作者: a5998421 (我愛拉拉熊)   2014-06-26 09:07:00
回答你的有去問題,訴願機關應該依訴願法77條作成不受理非行處的東西根本就不會進入實體審查,哪來駁回至於非行處的東西就算承辦給他附加教示救濟也不會改變它原本的性質,參照大法官釋字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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