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商調流程請益

作者: alicia1008   2014-06-25 13:21:14
小妹將於7月底綁約期滿
日前參加某機關面試有幸錄取並願意等我約滿
在告知本機關主管後,機關主管也願意放人
但本機關人事卻說商調函必須等我約滿才能發出
提早發出會被打回票
我告知錄取機關人事並詢問是否有這樣規定
該機關人事也不確定是否真有這項規定
依小妹的理解是覺得現在發商調函
兩造機關回文
然後大約7月初錄取機關發派令
於派令發出一個月內報到
故報到時間會超過綁約日期
想請教板上前輩們
商調流程應該是哪個才正確?
或是我們都理解錯誤
那正確流程應為何?
小妹怕如果商調函要7月底才能發的話
錄取機關會等不及結果又錄取他人
這樣我最後留在原機關會很尷尬 = =
不好意思請前輩們幫小妹解惑了
謝謝 <(_ _)>
作者: Lumia520 (@@)   2014-06-25 13:24:00
貴司人事講的是標準作法。乖乖蹲完吧!
作者: skywinner   2014-06-25 13:37:00
我不知道規定有沒有改 我以前約滿前4月就找到新東家 新機關馬上發派令來 但日期壓綁約期滿日以後 那時OK..現在就不知道了 也許改了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5 13:52:00
標準做法=懶惰做法考試證書寫的要服務期滿1年,把這一行當作同意過調的但書放在說明二回復給對方就可以了.....對方收文的人事看到原機關已經提醒,自然派令會調整發出日要是要一關過完才可以過另外一關,公務員又要被唸了....例如寫:該員於X年X月X日始於本機關服務期滿一年,依法服.務期滿使得為其他機關任用,請貴機關妥處.妥處,以保障當事人任用權益.
作者: alicia1008   2014-06-25 14:55:00
感謝各位前輩的解釋,現在就看錄取機關要怎麼做,小妹也只能聽天由命了,希望錄取機關不會因此改變心意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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