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iPhone 台電處長拗下屬「想辦法」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8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電綜合研究所吳姓副所長擔任電源開發處長期間,
指示古姓下屬以3000元公務手機補貼款購買iPhone 4s 64GB手機,要下屬「自己想辦法」
;下屬因擔心遭調職,遂拜託陳姓電腦業者開立不實發票核銷款項。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
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將古、陳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認為,iPhone 4s 64GB手機要價29900元,吳某明知補貼款不足,卻要求經辦工務採
購業務的古某自己想辦法,吳直到政風單位介入調查後才補齊差額,將另案追查吳某有無
教唆不法核銷。
害下屬開立不實發票吃官司
吳某昨受訪表示,古某經辦處內採購業務,才請古向會計處詢問該如何購買智慧型手機,
若不行他就自己掏腰包買,不知古找業者開立不實發票核銷。去年政風單位介入後,他問
古某才知手機要價兩萬多元,且非以手機名義核銷款項,便要求把錢還回去,對於檢方欲
另案偵辦,表示尊重。
古某應訊時表示,處長指名要買記憶體容量64GB的iPhone 4s手機,要求他詢問會計部門
如何核銷款項,但手機要價29900元,處長卻要他「自己想辦法」,不得已才請業者幫忙
;陳姓業者承認受託開立不實發票,品項為印表機、電源供應器及伺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