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我回想我的公部門歷程好像很坎坷
如下
實習教師 2006.8-2007.1 (實習半年 無任何薪水好像被定義為學生)
教育替代役 2007.8.31-2008.10.15 (已買年資 亦算入休假年資)
擴大就業方案(在學校) 2008.11.1-2009.6.30 (不算入休假及退休年資??)
私立學校(專任老師) 2009.9.1-2010.10.31
(不知道能否有休假及退休年資?? 但是我好像有領到
再私校上班期間交的私校退下來的退撫基金 再私校交公保)
鐵路特考 2010.11.10-至今 但已考取關務特考 等待分發
請問一下 私校及實習教師休假及退休年資是否計入於公部門??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