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09 17:17:13
※ 引述《gardenless20 (吱吱叫)》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 時間: Tue Sep 9 15:25:39 2014
:
: 之前聽說公務員身份是不兼職,但我看到很多補習班老師幾乎都是公務員
:
: 而且他們都不會隱匿身份=.=直接在課堂上談工作時的狀況。
:
: 所以很不明白公務員是可兼職?還是不可?
:
: 還是說他們剛好沒被人抓?
:
: 另外,公務員是不是只要晚上或者假日兼職,然後是直接拿現金的那種
:
: 都可以嗎?
:
: 公務員除了領死薪水外,若想在增加點收入
:
: 有何辦法唷?
請Google「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來相關解釋彙整表」
 →補連結:http://ppt.cc/UUrD
      http://ppt.cc/E9Nr
依銓敘部85年10月28日八五臺法二字第1374625號函,
補習班是補習教育法內所稱短期補習教育,也算「教學」
所以公務員經報准許可後,可「公餘」在補習班兼課。
公餘以外的話,上班時間可自行利用休假,兼課4小時,但也要機關核准。
如果機關很忙,長官很機車,不會准!連休假都不准去兼課...XDDD
另外,可以投稿報紙、寫書投稿出版社都沒有問題!
請參考「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來相關解釋彙整表」
司法院32年4月28日院字第2508號函,
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
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均非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所謂經營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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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4-09-09 17:40:00
請問,去社區大學教課也不行?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4-09-09 18:44:00
14-1、2、3都限制的蠻死唷!這樣的話在家幫忙拿現金也不行~XD不過還教書要長官核准~也得跟長官處的好=.=兼課可以XD去小7打工就不行唷~感謝a大解惑~感謝條文核准的都是給某些人XD覺
作者: fred1541 ((沒意義))   2014-09-09 19:29:00
在學校兼課 與在補習班兼課有差嗎?請問許可是指口頭答應還是?
作者: ZER (豆腐)   2014-09-09 20:36:00
請問要是下班在家作APP,有APP的廣告收入之類的可以嗎? @@
作者: jo4 (jo4)   2014-09-09 21:04:00
只能做家教惹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9-09 22:09:00
這篇超專業
作者: shernway (十八尖山田哲人)   2014-09-09 22:33:00
推噢
作者: VenceYen ( )   2014-09-09 22:52:00
不知這篇能不能m起來當作FAQ,之後有人問就ref到這篇即可
作者: claudia4096 (泠)   2014-09-09 23:08:00
受訓時聽到的,做APP只能取得專利收取授權費, 不能以個人名義上架收費或賺廣告收入
作者: whika (尋找失去羽翼的天使)   2014-09-09 23:58:00
那投搞後出本社要求變成簽約的作家這算兼職嗎? ._./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10 00:52:00
真的有被停職,財政部都有懲處名單出現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4-09-10 03:03:00
大推你,超專業的,不我想再問兩個問題第一能不能從事網拍,賣賣自己去國外批發的東西?第二若我去兼職收取的不是現金,而是可以兌換食品的餐券~這樣可以嗎?真心推薦A大這篇應該要收錄起來連做家教都要這麼小心~真的蠻辛苦的.....而且我問的問題應該也是一些人的疑問吧!說要經長官可是跟長官沒有很熟也不敢問,問了人家反而會特別注意你=0=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9-10 08:40:00
避免分心這種理由其實跟預防性羈押就是一樣的意思,都是不合理且預設你一定會犯錯(罪)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4-09-10 12:56:00
分什麼心 下班時間去做的耶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4-09-10 15:50:00
感謝a大~看完都要哭哭了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4-09-10 19:07:00
收精華!!!謝謝分享~~~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9-10 20:50:00
認命吧!既然當了公務員,就不要奢望能賺大錢勉強能養家糊口,日子能過得去也就是了退休後的保障屬於信賴保護原則,政府可以砍一些但絕對不可能全數刪除,大家應該還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作者: ancientchina (JIE)   2014-09-10 21:16:00
請問可以上104外包網接案子做嗎? 直接領現金
作者: steven55550   2014-09-10 23:16:00
推專業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9-11 08:24:00
我不同意認命的說法,明顯不合理的事情,憑啥認命呀~~公務員內部如果都認命,那還有誰會想要修正錯誤?
作者: ichbingoose (噗)   2014-09-11 09:20:00
有一說是怕你兼職太累影響正職(聳肩
作者: t048520 (這樣真的對嗎?)   2014-09-11 10:49:00
天啊你也太強!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09-11 12:32:00
去學校代課好了~國小超多老師想放假XD
作者: cmnhobert   2014-09-11 22:48:00
這篇不M嗎?
作者: balaz (憤怒鳥台語怎麼念)   2014-09-11 23:49:00
推,你也太專業,太厲害了。組工會了啦!不要搞什麼公教黨喊著出來投廢票,只會被人家笑而已....
作者: s1000 (s1000)   2014-09-14 13:01:00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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