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denless20 (吱吱叫)》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公務員不是不能兼職?
: 時間: Tue Sep 9 15:25:3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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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聽說公務員身份是不兼職,但我看到很多補習班老師幾乎都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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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他們都不會隱匿身份=.=直接在課堂上談工作時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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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很不明白公務員是可兼職?還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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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說他們剛好沒被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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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公務員是不是只要晚上或者假日兼職,然後是直接拿現金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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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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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除了領死薪水外,若想在增加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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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何辦法唷?
請Google「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來相關解釋彙整表」
→補連結:http://ppt.cc/UUrD
http://ppt.cc/E9Nr
依銓敘部85年10月28日八五臺法二字第1374625號函,
補習班是補習教育法內所稱短期補習教育,也算「教學」
所以公務員經報准許可後,可「公餘」在補習班兼課。
公餘以外的話,上班時間可自行利用休假,兼課4小時,但也要機關核准。
如果機關很忙,長官很機車,不會准!連休假都不准去兼課...XDDD
另外,可以投稿報紙、寫書投稿出版社都沒有問題!
請參考「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來相關解釋彙整表」
司法院32年4月28日院字第2508號函,
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
或編輯研究學術之雜誌刊物,均非修正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所謂經營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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