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財產登記的問題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   2016-03-16 19:16:25
想請教一下各機關的登記財產的作法,
小弟在新機關的工程案,大概可以分成設計監造勞務案、新建工程、維護工程
以往在新北市做完工程,就是竣工、驗收、付款而已,從來沒有煩惱過財產登記,
現在新的主計要求,凡是用資本門作的案子,都應該要登記財產,
而且要分項登記,若是新建工程也就算了,
可是像設計、監造案,是純勞務行為,要如登財產?
像維護工程,可能是鋪一小塊的AC,扶正一小棵樹,要如何登財產?
而且之前一小塊AC與一棵小樹也沒登過財產~~
另外跟各位請益
工程的財產登錄,一般是由那個部門列財產與接收?
因為主計的意思是,誰作的就掛在誰身上,可是這樣同仁的反彈超大,
變成作越多掛越多財產,可是其他部門又一直提需求,想蓋溫室、涼亭,
購買飲水機、車阻,結果是工程部門做完,還要幫忙保管,真的很不合理啊!
作者: hitt (圭亞那)   2016-03-16 20:16:00
土地改良物,土地價值增加....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6-03-16 22:17:00
你搞錯了吧,人家應該是說設備類的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3-16 22:31:00
根據我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經驗 地方政府對於工程案沒有在登錄財產。但中央政府工程案會登財產 如一樓所言登在土地改良物 算是相對單純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6-03-16 22:42:00
問題在主計的認知,經過2各公所,ㄧ個工程要登記ㄧ個不用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6-03-16 23:05:00
h大和w大說得沒錯~其實如果有管理單位,工程完成後可以移給管理單位或是原來提需求的單位!時代轉變...以前不用登財產不代表現在不能登
作者: sodacookie (秋風秋雨愁煞人)   2016-03-16 23:22:00
推樓上
作者: kmy3214 (3214)   2016-03-16 23:22:00
登財產確實是採購 大家不想做的原因之一
作者: haiang0612 (公職online)   2016-03-16 23:56:00
看誰提需求簽辦招標時記得寫明需求單位需負保管責任
作者: majongson (craig)   2016-03-17 08:55:00
以地方為例,於工程驗收完成後移請財政課登帳(財產登記)至於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則由業務單位負責
作者: b852258 (Lion)   2016-03-20 19:00:00
登財產的意義是……?水溝擋土牆都要登財產,要怎麼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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