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特考離職後重考錄取年資俸點等相關問題

作者: qwe168tw (Wil)   2016-03-21 10:12:34
大家好,
想請教有關特考離職重考錄取交通資位制有關年資俸點等相關問題,
在下於98年特考錄取一般民政四等,99年2月報到,99年6月業經銓敘審定(委任三職
等本俸一級280俸點),於103年2月辭職,年資4年,在職最後俸級委任三職等本俸三級300
俸點;又於103年特考錄取交通行政五等,103年12月報到,104年4月訓練期滿及格(佐級
200薪點),截至目前在職年資1年,請問:
1.退休年資可否與98年特考年資合併計算?
2.休假天數可否98年特考合併計算? 休假天數是否為14天?
國旅卡額度是否為1.6w?
3.98年特考一般民政四等可否與103年特考交通行政五等俸點可否併計? 可否提敘?
4.103年考試錄取四個月訓練期間不計入退休年資的規定會影響以上我年資俸點的併
計?
以上麻煩大家了,謝謝。
作者: packing33 (33)   2016-03-21 10:39:00
1.可以 2.可以,但照比例算 3.綁約沒滿不能提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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