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育嬰留停回來後的休假算法
我記得是復職當日至年底的工作月數 且不能以12/31日為復職日
如果12/31復職日 12月就不能算1個月
我之前請3到8月共六個月
人事主任說從應該是算9 10 11 12 四個月作為休假比例(也就是4/12*休假日)
才是隔年度的休假 (1~2月不能記入 不能用6/12來算)
還是說新規定有改嗎?
附網址供參
國立臺灣大學留職停薪人員(編制內職員) 權益簡表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LWOP2.htm
※ 引述《wang2028 (練功中)》之銘言:
: ※ 引述《dreamso (幸運草)》之銘言:
: : 我今年1.6開始請育嬰留停˙預計明年1.1回去上班
: : 我本來休假是一年28天,那我明年回去上班
: : 因為我今年(105)只上6天班
: : 我明年還休假嗎??還是都沒有了??只能請事假???
: 你一年休假都28天了 薪水有沒有五萬左右?
: 105/1/6開始育嬰留職停薪 那你28天一定沒請完
: 你又想106/1/1復職 那你休假全部浪費了
: 如果你105/11就復職 後面請完28天休假到106/1/1
: 多領1.5個月的薪水=75K (11.12月)
: 又有年終獎金3/12*1.5個月薪水=20K
: 106年休假從1/12變3/12 換算成金錢代價你覺得沒5K嗎?
: 退休年資還增加 就懶得算了
: 隨便算都10萬以上
: 一樣是106/1/1上班
: ※ 編輯: wang2028 (59.126.245.161), 04/01/2016 23:07:01
: 推 littledrop: 還真沒想到耶... 04/02 00:49
: → ghostbomb: 是喔 那有想過職代在他復職那天就沒工作了 04/02 06:26
: → ghostbomb: 還有一個半月 又是年底 原原PO要請誰分攤? 04/02 06:26
: 多慮了 一開始簽留職停薪就可以併予說明休假期間 職代直接請到年底 無縫接軌
: 你說的狀況完全不會發生
: 推 irising: 好厲害! 04/02 08:09
: ※ 編輯: wang2028 (59.126.245.161), 04/02/2016 10: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