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作者: study11 (Don't give up.)   2016-04-27 22:42:30
※ 引述《hitt (圭亞那)》之銘言:
: 我先承認我很機車,因為每次study11大大突然想到時,都會把回文刪除,
: 所以我承認我是為了備份才回文的,不然每次都找不到自己的推文好傷心..
: 而且我採購法也不是學的很好,如果回文有錯,還請大家指正,
: 只是麻煩炮小力一點....
: ※ 引述《study11 (study11)》之銘言:
: : 最低標,3家以上採用選擇性招標,3家以下採用限制性招標,
: : 原po有敘述5家廠商招標,那就是選擇性招標。
: 基本上公開取得報價單跟公開招標的差異,
: 在於用公開取得報價單,如果第一次開標而且己有先簽准,可直接改用限制性招標,
: 未達3家仍可開標,以節省重覆上網招標的時效。
: 至於是以那一條,因為現在懶的找,所以先跳過...
: 再來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甚至公開招標等方式,在上網前就己經決定,
: 沒有什麼5家,3家是依那一個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基本上我也沒用過,但我知道的是必須先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再由合格廠商名單中的投標,所以跟原原PO講的公開取得有5家來投標應該是沒什麼關係,
: 至於合格廠商要有幾家,基本上我印象中應該也沒有限制(如果有錯,請大大幫忙更正)
: 限制性招標必須符合第二十二條的16項規定,有合用才能用,
: 也不是看幾家投標你想怎麼就用..
: 所以...我也不懂study11怎麼推論的...
最低標,依照大環境來講,我們推測會有3家以上的廠商投標,
我們在第一次公開招標的時候可以勾選(選擇性招標);
問題在區域性的公家機關,有時候廠商太少,或者廠商認為賺不到什麼利潤,
都不來投標,變成第一次會造成(流標)的狀態。
再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改成(限制性招標),3家以內(有2家)來投標就該偷笑了,
那就是(限制性招標)。
: : 再來一點,原po有敘述【順位】的問題,那就是【異質採購最低標】。
: : 異質採購最低標為選擇性招標,很接近【最有利標】的方式,
: : 但是最有利標只有評審階段就決標了,但是異質採購最低標還有第二道手續,
: : 那就是第二階段的開最底價。
: : (異質採購最低標)很類似(最有利標),最有利標又有【總評分法】與【序位法】,
: : 異質採購最低標,基本上先評分,再序位,我也不太清楚該歸類在哪一邊。
: : 評分達及格分數以上者都是有機會進入決標的廠商,但是真正決標的卻是要看總評分,
: : 一個是有機會進入決標,一個是總評分後序位第一名者決標。
: 至於這個..我知道的是總評分法,跟序位法,
: 一個是直接比總分,一個是把各評審的分數轉換成序位,再用全部的序位加總起來比順序..
: 各有好壞,因為總評分法如果委員給的分數落差太大,可能會因為一個委員就把結果翻轉..
: 所以..我也不懂什麼是先比總分,再比序位...這又要請study11大大指導大家了..
評審委員需有(專業性人士)或者(機關內擔任要職)或者(無利益衝突性機關人事)擔任,
假設來五家廠商,評審委員有五個人,
廠商:A、B、C、D、E
評審委員:甲、乙、丙、丁、戊
甲委員每家廠商有10分的評分標準,假設給
A:8分
B:5分
C:9分
D:4分
E:1分
乙委員每家廠商有10分的評分標準,假設給
A:6分
B:7分
C:4分
D:3分
E:9分
丙委員每家廠商有10分的評分標準,假設給
A:1分
B:3分
C:2分
D:5分
E:8分
丁委員每家廠商有10分的評分標準,假設給
A:4分
B:3分
C:7分
D:9分
E:4分
戊委員每家廠商有10分的評分標準,假設給
A:3分
B:8分
C:9分
D:7分
E:1分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6-04-27 22:44:00
你記錯了...........工程會要不要考慮把你的牌撤了呢?
作者: study11 (Don't give up.)   2016-04-27 22:47:00
哪裡錯,請指正!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16-04-27 22:55:00
樓下你說說看哪裡錯了
作者: hitt (圭亞那)   2016-04-27 22:59:00
對不起是我錯了。我不該回文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27 22:59:00
以版主先說明,study11對本系列文已經回文達三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27 23:00:00
為免洗版請study11在這三篇內編輯、推文,請勿再回文
作者: saberboy (惦惦)   2016-04-27 23:39:00
選擇性招標不是你說的這樣子,看一下採購法20條吧!序位法也不是你說的這樣,可以參考"最有利標作業手冊"這種滿分10分的評分表拿出來,不會有委員質疑嗎?
作者: jeff101234 (理性還在嗎?)   2016-04-28 01:33:00
序位法要用各項序位下去加總 你都用總分加總了怎麼還會叫序位法-.-
作者: genius6j843 (天嵐)   2016-04-28 02:49:00
這採購法是剛改朝換代嗎...?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04-28 08:56:00
我開始懷疑原po這系列回文是反串,你的序列法太有趣了
作者: ondin ( )   2016-04-28 09:04:00
11,選擇性是先建立名單再選2,怕投標廠商太少可以先簽準開標當場改限制性3,序位法應該是每個委員打分數排名次,廠商中名次和最低的取得優先議價權新版採購法3月上市,您可以買一本回家研究看看
作者: soxwei (Milonga del 'Angle)   2016-04-28 15:10:00
看到前兩句話後面就可以不用看了,觀念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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