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M3377G ]
作者: bota (llll)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廠商欠錢又得標 柯文哲動怒拔掉體育局副
時間: Wed Jun 8 22:50:44 2016
※ 引述《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之銘言:
: 體育局今天於晨會報告,該廠商去年6月起欠繳權利金,已於今年3月16日主動函文廠
^^^^^^^^^^
: 商終止契約,並於4月向法院申請假處分及民事強制執行,法院已查封業者帳戶扣抵1
^^^^^^^^^^^
: 500餘萬元。
: 體育局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前略)
八、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
九、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者。
十、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十一、違反第六十五條之規定轉包者。
十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者。
十三、破產程序中之廠商。
(後略)
這件事真的是承辦人的疏失, 你可以提不良廠商,卻沒提,真的沒辦法狡辯...
但我比較納悶的是,承辦人忘了,股長,專員,副局長,局長
怎麼沒有批示:請依政府採購法101條提不良廠商?
你不這樣批,承辦人沒經驗,等於是被陷害
結論: 柯p 的手下真的很爛,採購法101條,以台鐵來講(事務管理科),
是必考題,是abc,臺北市政府,上從局長,下到股長
竟然沒有人會
真的很慘, 臺北市政府乃首善之區, 不應該程度這麼差,
只能說,甚麼樣的主子,就會有甚麼樣的手下
好好一個官僚體系,交到柯p手中一年多,連採購法101條都不會了
,。。。哈哈哈
柯文哲,你對得起市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