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您們好
受友人(男)之託來請問聘用人員請育嬰假的相關規定。
我是請他直接問銓敘部有關這部分的承辦人員(!?)
不過他說他作功課發現之前有個
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有通過了嗎?
在網路上研究了很久還是覺得不踏實,
疑問如下,若版友們路過請麻煩高抬貴手幫幫這位新手爸爸謝謝!!
(以下第一人稱請教)
1.請問我一年一聘,每年契約人事簽至銓敘部確定回來我們聘用人員手上都三~四月。
我下定決心請育嬰假期限是只能到今年12/31對嗎?
2.主管可以用我請育嬰假的理由下一年不續聘嗎?
3.有規定育嬰假要多早提出嗎?後續辦理的程序?
會不會主管不同意?然後黑掉?
謝謝大家幫忙!
作者:
chram (chram)
2016-06-11 06:08:00約聘想請 明年就掰了
作者: second137 2016-06-11 07:16:00
還是要看機關及背景啦!看過約聘僱人員來回請了幾次,還是回來上班!是機關有人情味還是山很高?沒深入探討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6-11 09:27:00你請了育嬰,就要再找職代聘期到12/31,既然如此,只好請你從育嬰開始就不幹了總之,請了育嬰就要再找職代,不可能空著等你回來復職,之後能不能再回來就照一般程序,如果又有出缺,你過去表現優秀,還是有可能回來
作者: kcento (kcento) 2016-06-11 09:49:00
勸請半年 12/1回來還可以領年終!!!!!!!!!!!!!!!!!!!!!!!!!
作者: deepinpsy (內心) 2016-06-11 10:20:00
這麼慘啊?聘用 聘僱 約用,只要有聘期都是這樣囉!?
作者:
yamazaki2010 (æ¯å¤©ç™¼ä¸€å»¢æ–‡ ä¿è‰ä¸æ†‚鬱)
2016-06-11 10:33:00不是我奴性重,但機關應該不是找約聘來請育嬰假的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6-06-11 11:21:00假設聘期為今年的1/1-12/31,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可能超過今年12/31,因為,有「職」,才有「留職」停薪當然假設機關續聘你明年的1/1-12/31,並且也同意你繼續育嬰留職停薪到明年的某月某日,那麼技術上,你還是只能先請到今年12/31,明年1/1起另案再請再說一次,先有職,才有留職停薪至於明年續不續聘這部分沒人能解答,就算他不續聘你,他也可以用別種理由,應該不會傻到用育嬰留職停薪當理由吧
作者: bmtu 2016-06-11 12:37:00
明年連假很多不建議請 請過年後到11/30 可領年終1.5個月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6-11 12:42:00聘期只到今年12/31,明年1/1未獲續聘,也不用考慮明年何時回來的問題現在請留停到今年12/1復職?因為聘期太短,造成職代難找,如果12月復職只為領年終,要看機關同不同意,如果機關不同意弄到大家難看,當事人就算成功之後也很難說,畢竟年底就有續聘考核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6-06-11 15:21:00
只要山高,沒什麼不可能...遇過約聘人員請了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單位也有另外請職代,後來是有更好的約聘缺才走...
作者: bmtu 2016-06-11 16:39:00
請半年有半薪 請一年後半年沒薪水 除非12/1回職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6-11 17:24:00樓上b版友別搞錯了,約聘想12/1回職要喬很大,不像正式人員想請就請,想回就回基本上,請了就別想回來,機關乾脆請別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