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問題來請教板上的朋友
麻煩大家給我一些建議,非常感謝啊
我想離開現在的機關
所以想辦法找了很多缺投履歷
現在很幸運上了其中一個
對方有打電話跟我說錄取了,並且請我問長官的意見
我請示過直屬長官,長官表示尊重我的意願(只是希望我再考慮)
雖然錄取的是第2想去的單位
但是仍舊很開心
我問了其他有商調過的人相關經驗
知道流程是:
對方發文過來,我們人事簽核(公文應該會加會我)
假設最高長官同意,現任機關就會發同意文給要商調機關
因為我很想離開現在機關
好不容易上了一個,我當然願意過去
可是第1順位的機關就在這個時候通知我面試
我還是想去試試看有沒有機會
問題一:
假設現任機關已經發同意商調文給第2想去機關
但是我在發文之後才被錄取第1想去機關
請問該如何處理?可以改去第1想去機關嗎?
該如何對第2想去機關(先錄取機關)說明?
問題二:
假設現任機關還在簽核程序中時(還沒發同意文)
我就被錄取第1想去機關
那流程該如何跑?
以上問題,拜託且麻煩大家了
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感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