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簽稿併陳文件擺放順序?

作者: ElfStone   2016-07-26 21:11:32
各位前輩好,小弟先前辦過的簽稿併陳
幾乎都是電子文,最近要以紙本方式辦
理一件,卻忽然想到一個無腦的問題,
就是文本的上下順序怎麼擺會比較好:
1.簽 - 稿 - 簽的附件 - 稿的附件
2.簽 - 簽的附件 - 稿 - 稿的附件
(第一頁←
作者: Kira76 (王牌投手)   2016-07-26 21:15:00
卷夾翻開》簽,簽的附件。卷夾翻開左邊》稿,稿的附件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07-26 21:18:00
每個機關習慣都不一樣 敝機關是1. 但簽通常會註明附件1、附件2 不如以標籤標明 稿的附件會有名字因為目前文書規定不能再如主旨 如說明一、二也可以標頁籤 有標無論你怎麼放 長官想看那個就可翻到基本上就有達到要求
作者: paiopapa (飄拔拔)   2016-07-26 21:37:00
實務上 簽陳時就是簽稿 然後需要核章的附件也放前面點免得長官漏章 而存查時擺放的順序 問研考吧 免得之後公文檢核找到缺失
作者: ElfStone   2016-07-26 21:49:00
感謝各位前輩快速回應 !!!
作者: arys251 (Yan Zi Sun)   2016-07-26 22:35:00
所以現在函稿有附件要直接寫附件名哦?
作者: pk0943 (.)   2016-07-26 22:38:00
附件欄位寫如主旨或說明就好了,至少新北是這樣
作者: kevinking (幼稚的小孩)   2016-07-26 23:07:00
讓長官知道要蓋哪裡最重要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6-07-26 23:54:00
我們的附件也是如主旨如說明,沒什麼一定要有名字
作者: blus (ccc)   2016-07-27 06:13:00
有確定附件不可以寫如主旨或說明幾嗎?電子公文常看到,但還是覺得好長。如過公文主旨說明有附件全名,應該可寫如主旨說明吧?除非公文主旨說明沒寫到附件全名,才須於附件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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